建筑企业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建筑企业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安全发展”的指导原则,突出“以人为本”的本质特征,在全国第六个“安全生产月”来临之际,按照中共北京市委宣传部、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等五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京安监人教字[2016]38号)及北京市建委下发的《关于开展建委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京建施〔2016〕466号)精神,特制定“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一、“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
“安全月活动”的主题为:综合治理,保障平安。
二、“安全生产月”活动宗旨:
积极宣贯《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93号),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坚持科学发展观,精心组织,创新内容,提高质量,注重实效,积极开展一系列群众性的宣传教育活动,充分调动广大群众和施工一线人员的积极性,参与繁荣企业安全文化创作的活动,使“安全发展”的理念深入人心。
三、“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组织保证:
为加强对“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组织和领导,集团成立“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XXX
常务副组长:XXX
副组长:XXXXXXXXX
成员: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XXXXXXXXX
“安全生产月”活动由群众工作部和安全部负责组织实施。责任人:XXXXXX
四、“安全生产月”活动时间:
“安全生产月”活动时间为6月1日至6月30日。安全生产咨询日定在6月10日。
五、“安全生产月”活动安排:
(一)以“唱响安全发展,启动集团安全生产月活动”为题,召开集团动员部署大会
为使集团“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顺利实施,集团将在百富家园项目组织大型安全生产月活动启动动员大会,届时将有集团各单位的主要安全负责人和外协队伍主要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参加,集团借此动员大会,部署动员,让各项活动闪亮登场,就此拉开参加第六届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序幕。
(二)以“营造安全氛围,创建平安和谐环境,”为题,在集团范围内广泛开展“四个一”活动
为使“安全发展”的理念深入人心,并将“安全发展”的指导原则纳进集团发展的总体战略,真正从思想上认识安全发展的重要意义和从源头上杜绝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利用“安全月”这一聚焦能量的大好时机,搞好各项活动,使最佳路径之一,因此,我们将在集团范围内广泛开展“四个一”活动,详情请见附件一。
(三)开展丰富多彩的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1、开展强大的宣传攻势、悬挂横幅、彩旗、标语,制作板报,开辟专栏、园地等多种形式,营造良好的安全氛围。
2、在6月10日,“安全咨询日”当天,各公司以项目为单位与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联合举办“安全咨询日”活动,向职工和过往行人宣传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新出台的安全生产总大举措。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场所和形式,开展安全咨询日活动。
各单位还需在此基础上,结合本单位特点,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如:知识竞赛、现场演讲、卡拉OK等活动。
(四)、参加北京市政府、行业的活动,提升企业安全文化。
1、6月15日,配合北京市安全生产管理局、北京市建委在地铁四号线4标段项目举办的全市安全生产大型公开课活动。
2、做好全市安全科普知识竞赛活动的准备工作,在市建委确定竞赛范围和竞赛试题后,组织各单位积极选拔人员,组队参赛。
3、各单位分别组织主要负责人参加一次“农民工夜校”培训活动,参加一次安全技术交底活动。
4、配合市建委6月初将事故案例和教育片送进工地的赠送仪式活动,各项目在活动期间必须组织全体员工观看安全生产教育片。
(五)、开展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达标活动
达标活动的重点是预防坍塌和高处坠落事故的各项措施。一是加强对深基础开挖施工的检查;二是加强对脚手架支撑体系的检查;三是加强施工现场的洞口、临边防护检查;四是强化施工吊篮、升降机的安全管理。确保施工现场100%达标。
集团各单位要成立以公司法人为组长的“安全月”专项达标活动领导小组,各对施工工地进行全面自查。集团将组织由集团公司各分管领导带队,机关业务部门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组成检查组,对各单位“安全月”活动部署、落实情况惊醒检查、验收,具体检查组分工情况见附表二。达标活动市建委实行周报制,各单位请在活动期间每周四下午5:00点前上报专项检查情况统计表(电子版),详见附表三。
六、“安全生产月”活动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安全月活动”,主要负责人牵头,成立工会、安全等部门参加的“安全月活动”领导小组,指定专人负责;要提早安排,精心策划,积极动员,认真组织。
(二)各单位要结合自身特点,围绕“综合治理,保障平安”这一活动主题,结合“安康杯”竞赛活动,制定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落实活动经费,大力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力求形式创新,传播安全知识,提高全员的安全意识。
(三)本着关口前移,重心下移的原则,各单位要在“安全月”期间,将党和政府的一系列有关安全生产的重大决策,用通俗易懂的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和娱乐形式,告知广大的现场工人,让他们感受温暖,调动潜能,为社会的稳定和集团的安全生产,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四)、各单位要加强活动期间的信息沟通和宣传上报工作,要求各单位在“安全月活动方案中,明确一名信息员,专门负责情况上报工作。“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将在中建一局(集团)有限公司网站首页开设专题栏目,及时报道安全月活动开展的情况,希望各单位将“安全月”活动进展情况及时上报集团安全部。
七、“安全生产月”活动时间要求
1、5月25日前,各单位将本单位“安全月”活动方案报集团公司安全部。
2、6月5日前,各单位上报6月11日“安全咨询日”活动内容、活动范围及活动地点。
3、7月8日前,各单位将“安全月”活动总结及北京市安全生产月活动汇总表报集团公司安全部。
“安全月”活动办公室设在安全部。
联系人:XXX联系电话:XXXXXX
邮箱地址:
建筑企业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二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及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和“文明施工”主题活动,积极做好《转发市住房城乡建委转发省建管局关于立即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检查的通知》、《关于立即开展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紧急通知》和《关于宁波市房屋建筑施工领域进一步深化“文明施工”主题活动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要求,普及安全生产知识,推进安全文化建设,努力营造“安全责任,重在落实”的社会氛围,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有关“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部署,结合我县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为主线,以“安全责任,重在落实”为主题,以“预防为主、加强监管、落实责任”为重点,紧紧围绕20xx年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结合建筑行业安全生产的特点,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教育活动,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技能知识,增强企业主体安全责任意识和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为完善企业自控、社会监理、舆论监督的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和促进建筑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提供强有力的精神动力、思想保证和舆论支持。
二、活动主题
安全责任,重在落实。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本次“安全生产月”活动工作的组织领导,决定成立全县建筑行业“安全生产月”活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县建设局局长张伟标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县建设局副局长童转苗同志担任,成员由办公室、建管科、法规科、质安站主要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建管科,负责牵头实施、指导、监督、协调等具体事项。
四、活动时间
6月1日至30日;“安全生产月”宣传咨询日定于6月份的第二个星期日(6月12日)。
五、活动内容及分工
为推动全县建筑行业“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深入开展,在“安全生产月”期间,相关工作任务和活动分工如下:
(一)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安全监督机构的工作任务
1、动员布置“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相关的工作任务(5月底以前)。
2、组织“安全生产月”宣传咨询活动日,开展安全生产咨询、发放建筑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读本等各类安全教育资料(6月12日)。
3、按照《转发市住房城乡建委转发省建管局关于立即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检查的通知》的要求,组织开展建筑安全生产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领域存在的非法违法行为(6月上旬开始)。
4、按照《关于立即开展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紧急通知》的要求开展以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为重点的专项检查工作(月上旬)。
5、举办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项目总监安全法律法规教育培训班(6月中旬)。
6、按照《关于宁波市房屋建筑施工领域进一步深化“文明施工”主题活动的实施意见》继续组织建筑施工现场文明施工工作专项检查(6月下旬)。
(二)各施工、监理企业应开展的相应活动
1、制定本企业“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召开动员大会,并督促所属项目部、工程监理部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月”的各项活动。
2、企业应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技术操作规程等内部制度和技术文件进行清理。对照近年来施行的《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术规范》(jgj162-)、《施工现场机械设备检查技术规程》(jgj160-)、《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安装、使用、拆卸安全技术规程》(jgj196-)等规范标准对企业原有的制度、技术操作规程、安全技术交底书等进行修订和完善。
3、召开一次企业安全、技术、生产等职能部门和在建工程项目经理参加的安全生产形势分析交流会,查找薄弱环节,交流管理经验,解决1-2个企业和现场安全管理中较为突出或共性的实际问题。
4、结合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宁波市房屋建筑施工领域进一步深化“文明施工”主题活动的实施意见》精神,开展“安全生产月”专题宣传活动,在建筑工地营造安全生产氛围。企业应组织项目部要做到“六个一”,即出一期安全宣传黑板报、张贴一套建筑安全宣传挂图、布置一组“安全生产活动月”宣传横幅标语、放映一场安全教育电影、开展一次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知识竞赛。
5、开展一次专题培训教育活动。企业相关负责人、项目经理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生产安全事故风险教育为内容,强化其企业自控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以安全职责、安全生产强制性标准为内容,提高其安全生产业务水平;一线作业人员以企业和项目部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自救知识为内容,增强其遵章守纪的安全生产意识;项目总监、安全监理人员以《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宁波市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理实施细则(试行)》以及安全监理职责为内容,落实其社会监理的安全生产职责。
6、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督促所有在建项目开展安全自查自纠(具体内容详见附件2),同时组织有关人员对本企业所有在建工程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并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予以消除。
六、活动要求
(一)各科室、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宁海出发,严格按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宁波市房屋建筑施工领域进一步深化“文明施工”主题活动的实施意见》精神及县委、县政府有关要求,成立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组织机构,精心策划、周密安排,贴近实际,扎扎实实,强势推进“安全生产月”活动。
(二)局办公室、建管科要下大力气,抓好宣传发动,紧紧围绕“安全责任,重在落实”的主题,充分利用电视、报纸、杂志、网络等新闻媒体,组织开展知识竞赛、演讲、电影活动等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广泛宣传安全生产知识,使广大群众和建筑业从业人员人人知晓、自觉参与“安全生产月”活动,要做到“四到位”:部署到位、发动到位、经费到位、效果到位;三有:有专题动员、有横幅标语、有专栏专版;二开展:开展应急培训、开展纠违检查;一好转:安全生产形势明显好转。同时,要加强对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宣传,在全县建筑行业营造自觉学习安全生产知识、技能,严格遵守安全生产制度的氛围。
(三)局法规科、质安站要紧紧围绕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隐患排查治理和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主线,全面深入地开展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组织安全生产全面自查和专项检查,进一步改善安全生产环境,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行业监管部门安全监管责任,确保“安全生产月”取得实效。
(四)在“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各科室、各单位应及时将本科室、本单位和企业“安全生产月”活动进展情况,一些好经验、好做法,特别是在活动方式、活动内容方面的创新点信息(不少于二篇),以电子文本形式报送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