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
乡镇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一)
为加强安全生产宣传工作,有序组织“安全生产月”活动,营造更加有利于安全发展的社会氛围,促进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各项措施落实到位,推动我镇安全生产形势的进一步好转,根据中央和省有关文件精神,按照县“安全生产活动月”方案的要求,结合我镇的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以推动实施安全发展战略为主线,以“强化安全基础,推动安全发展”为主题,深入宣传党和国家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的重大决策部署,继续强化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在全社会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大力推进安全文化建设,强化企业安全生产基础管理,有效防止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为完成全镇安全生产工作各项任务、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和经济持续发展提供可靠保障。
二、活动主题
强化安全基础,推动安全发展。
三、活动时间
“安全生产月”活动于6月1日至6月30日在全镇辖区范围内镇政府及有关部门、各行业、企业同时开展。6月3日至6月9日为生产安全事故警示教育周;6月10日至6月16日为安全文化周;6月17日至6月23日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演练周。
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定为6月9日。
四、组织机构
为确保全镇“安全生产月”活动取得预期效果,在镇政府统一领导下进行,镇政府成立通江口镇“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委员会,成员名单如下:
主任:宿晓明政府副镇长
成员:尚玉琦主任科员
杨昶党委宣传委员
王泽公会*
孙生公安派出所长
刘宁芝广播电视站站长
何立新妇联*,团委书记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指导、协调各部门、各单位、有关行业和重点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同时组织实施“安全生产月”全镇宣传教育活动。各单位、重点企业要成立相应的活动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协调“安全生产月”活动,确保活动顺利进行。
五、活动的内容及形式
按县统一安排,“安全生产月”活动时间为6月1日至30日。这次活动分为四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宣传动员阶段(6月1日至6月2日);第二阶段为安全生产宣传及事故警示教育阶段(6月3日至6月9日),9日为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第三阶段为举办安全文化周活动阶段(6月10日至6月16日);第四阶段为应急预案演练阶段(6月17至23日)。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阶段。从6月1日开始至6月2日,参加县政府“安全月活动”动员会议和县组织的统一活动,制定本镇“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组织召开本镇“安全生产月”活动动员会议。
第二阶段,安全生产宣传及事故警示教育阶段。
1、由宣传部门负责,利用有线电视及其他舆论宣传阵地,对全镇进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应急科普知识进行宣传。
2、开展安全事故警示教育活动,组织观看《伤逝》警示教育片,开展事故案例大讨论,深入剖析事故原因,吸取事故教训,提高企业各类人员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安全生产行为的自觉性。加大“打非治违”力度,严格查处各种违法行为。
3、开展“安全生产月”宣传咨询月活动。按县里统一要求,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宣传咨询日活动。6月9日结合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作如下安排:
(1)镇要在通江口、孤榆树、长岭子街内设立安全生产咨询台,现场解答群众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咨询。
(2)发放安全生产宣传单。
(3)设立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及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现场举报台并对被举报的隐患及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4)由公安派出所和综合执法大队设立消防咨询台、出动流动宣传车进行流动宣传。
(5)镇政府临街要悬挂安全生产横幅。
四、对企业活动安排的要求
凡在本辖镇区内的企业和个体经营者,除参加县、镇组织的活动外,同时要结合本单位的特点,积极组织开展各种特色的安全教育活动,县镇要组织有关部门进行监督检查。
(一)营造安全文化气氛。6月3日要在厂区、生产经营场所、生活区,设立安全生产黑板报、壁报兰,张贴安全生产漫画和警句,加强现场管理,开展警示教育,强化安全责任主体意识。
(二)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吸取事故教训,组织开展“查思想、查制度、查隐患”活动,深刻反思、查找、解决本单位存在的安全问题。
(三)创建安全标准化企业。按照标准化达标要求,细化和完善岗位操作规程和标准,开展业务培训,落实安全费用,加强安全基础设施建设,争创安全标准化企业。
(四)开展反“三违”活动。完善企业规章制度,强化安全管理措施,开展反违章操作、反违章指挥、反违反劳动纪律活动。
(五)要自查专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和安全警示标志设置情况。
(六)开展事故隐患集中治理活动。发动全体干部职工,排查事故隐患,消除安全盲区和死角,集中消除一批安全隐患。
乡镇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二)
为贯彻落实市、县关于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部署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和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预防和减少生产事故的发生,促进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结合我镇的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特制定*镇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进一步促进各村、镇直各单位及全镇人民群众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安全意识的普遍增强,促进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深入开展,立足于治隐患、防事故,建立健全隐患治理和危险源监控制度。加强事故预报、预警、预防和应急救援工作,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基础,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二、检查范围、内容、分工和方式
(一)排查治理范围。各行政村、镇直各单位、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包括:
1、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工地、涉枪、涉爆、涉危等安全隐患、民爆器材、及生产、储运等各类设备设施;
2、道路交通等行业的站点、场所及设施等;
3、商店、超市、公共娱乐场所、学校、卫生院、旅馆、饭店、网吧等;
4、危险行业、加油站点等。
(二)排查治理重点内容。在深入开展好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基础上,全面排查治理各责任主体及其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作业环境、防控手段等方面存在的隐患,具体内容如下:
1、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
2、对存在较大的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以及重点环节、部位重大危险源普查建档、消除落实情况;
3、涉爆、涉枪、涉毒等涉危排查情况。
4、应急预案制定、演练和应急救援物资、设备配备及维护情况;
5、道路及交通安全隐患情况;
同时,通过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进一步检查各村及有关部门落实监管责任,事故查处及责任,有关制度制定和执行,长效机制建设等方面的情况。
三、职责分工。实行“条块结合、各方联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镇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组织实施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镇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全镇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落实。
1、由派出所、工商所、供销社等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2、由派出所负责组织实施道路交通危险点段、危险物品运输、超期车辆、带病车辆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3、由城建所负责组织实施建筑施工企业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
4、由派出所,文化服务中心、工商所、中心校、卫生院等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商店、公共娱乐场所、学校、幼儿园、医院、饭店等火灾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5、由林业工作站负责组织实施林木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6、由农电所负责组织实施电力行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7、由派出所、工商所,负责组织实施民爆器材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8、由水利站负责组织实施防汛抗洪、河道、桥梁等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9、由中心校负责组织实施学校、幼儿园等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10、由工商所、卫生院负责组织实施食品药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11由各村委会负责组织对本辖区内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四、排查治理方式。
1、要严格按照“谁检查、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并将本辖区、本单位的事故隐患登记造册,及时上报镇安全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2、坚持与日常安全监管与集中排查整治结合起来,加大打“三非”(非法建设、生产、经营)消除隐患滋生根源;
五、时间安排
4月3日至4月5日,为各村、各单位自查自纠阶段。
4月5日至4月7日,为各村、各单位整改提高阶段。
4月7日至4月9日,为镇政府督查阶段,镇政府将派出督查组,分区域、分行业进行督查。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村、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全力抓好此项工作、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切实负起隐患排查治理的主体责任,组织开展本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实整改资金和责任,制定隐患监控措施,限期整改到位,并及时向镇政府及主管部门报告。
(二)突出重点,全面排查治理各类隐患。隐患排查治理要突出四个重点,即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行业领域;事故多发、易发的重点地区;安全管理基础薄弱的重点企业;汛期、各村集会要切实加大工作力度,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各村要采取措施确保此次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效果,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改不留后患。
(三)强化监督检查,确保取得实效。各村、各部门要进一步排查方案,做到镇不漏村、村不漏组、组不漏户,镇政府将建立重大隐患公告公示、挂牌督办跟踪治理和逐项整改销号制度,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且难以整改到位的企业依法责令关闭取缔。对因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力而引发事故的,将依据《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规定》、《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办法》、《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追究党政纪责任。情节严重的将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四)认真负责,切实加强隐患排查治理信息反馈工作。各村、镇直各单位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在落实好本辖区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同时,同时做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的统计汇总,定期将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报镇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
乡镇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三)
为加强法制宣传,切实提高公众安全知识水平、应急避险和自救互救能力,根据国家、省市县有关政策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充分发挥各地各部门单位和社会各界的作用,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月、安全生产知识宣传月和应急知识宣传周活动,提高全社会的法制和安全知识水平,提高应急意识和应急避险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危害,为全面深化改革和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创造稳定安全的良好环境。
二、组织领导
由镇综治委、安委会领导,镇党政办、镇依治领办、镇安委会办牵头组织,相关行政部门、有关企事业单位具体实施。
三、宣传内容
活动主题:“加强法制建设、创建平安平口”、“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普及应急常识、提高应急能力”。
重点宣传:要大力宣传宪法,宣传国家基本法律,宣传与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服务和保障民生相关的法律法规,开展*理念教育,不断提高全体公民的法律素质和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要围绕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加强法制宣传教育。要大力宣传“六五”普法以来所取得的成就。重点宣传常见突发事件尤其是安全生产事故的种类、特点和危害,以及基本的防范措施、应急避险和自救常识。
四、活动安排
(一)活动时间:5月14日至6月30日。
(二)宣传形式:
1、自主宣传。宣传月(周)活动期间,各村(居)委、各部门单位、相关企事业单位在本辖区、本部门单位设立宣传点,采取摆放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开展现场咨询、举办知识讲座等形式开展宣传活动。
2、媒体宣传。宣传月(周)活动期间,广播电视站、有关网站等各种媒体,宣传介绍安全和应急常识。
3、隐患排查。宣传月(周)活动期间,深入开展公共安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继续实行安全生产、消防工作检查,危险品仓库管理月查月报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各有关企业要依法设立安全管理机构并配备安全管理人员,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4、加强教育。宣传月(周)活动期间,所属单位和企业要继续组织开展全市生产经营单位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提高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主体意识;要集中加强开展对企业员工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力度,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重点加强特种作业人员、转岗职工安全培训,确保单位行政负责人、安全管理干部、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5、集中宣传。同步全县开展集中宣传,发放宣传资料、悬挂宣传挂图、开展现场咨询。安监、公安、司法、工商、建设、农机、交通、国土、民政、教育、卫生、文化、广播电视、林业、水利等部门要加强行业安全避险知识宣传。
6、应急演练。各地各部门单位,特别是居委、村委、学校、企业、宾馆、超市、农贸市场等单位要结合实际,以应对防汛、地质灾害、地震、火灾、建筑物坍塌等为背景,组织开展应急疏散演练,公安、国土、工商等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指导。
五、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领导。加强法制宣传,普及安全和应急常识是有效防范各类突发事件、提高公众应急避险能力的重要途径。各村(居)委、各部门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切实组织开展好法制和安全宣传月(周)活动。
(二)精心组织安排。各村(居)委、各部门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周密的活动方案,创新宣传形式,明确任务分工,认真抓好落实,确保本次法制和安全宣传月(周)活动取得预期效果。镇党政综合办、综治委办、安委办将联合对各责任单位开展宣传周活动情况进行督查,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