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国土资源厅全国土地日宣传活动策划书
6月25日是第二十五个全国“土地日”,为贯彻落实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开展第25个全国“土地日”宣传活动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坚守耕地红线,节约集约用地,构建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的新机制”的宣传主题,精心组织,积极创新,富有特色,讲求实效,深入宣传国土资源政策法规,引导全社会正确认识我国土地资源国情国策,了解土地管理法制建设的重大意义、发展轨迹和成果,使“坚守耕地红线,节约集约用地,构建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的新机制”的理念逐步深入人心,在全社会形成贯彻实施《土地管理法》,依法管理用地的良好氛围。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土地日”宣传工作的领导,市局成立“6.25”土地日宣传活动领导小组,市局党委书记、局长李长林同志任组长,市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黄建新同志任副组长,各相关科室科长(主任)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崔广钊同志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全市系统宣传活动的组织和协调工作,确保“土地日”宣传工作深入、扎实、有效。
三、方法步骤
宣传活动分三个步骤进行。
(一)学习准备(6月19日-6月24日)
认真学习。紧紧围绕“坚守耕地红线,节约集约用地,构建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的新机制”的宣传主题,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广大干部职工,特别是行政执法人员,学习《土地管理法》、《物权法》、国发[2006]31号和国发[2008]3号文件精神,学习国土资源部及省厅的配套文件以及其他土地新政,以促进各级干部,特别是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提高法制观念及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为了强化学习效果,市局统一编制“‘6.25’土地日宣传活动政策法规测试题”一套,在全市国土资源系统干部职工中进行测试,各局复印试卷,自行组织,月底前交至市局办公室法规科。
认真准备。为将此次宣传活动切实落到实处,各县(市)局在总结往年“6.25”土地日宣传活动成功经验的基础上,要扎实地做好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法律法规宣传准备工作。要成立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印制宣传材料、宣传标语,布置宣传栏,力求形式有创新,富有特色,讲求实效。
媒体宣传。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各种媒体,形成一个全方位、多形式的宣传格局。一是做好报刊宣传,在《廊坊日报》开辟国土法律知识问答专栏;二是做好电视宣传,6月23日至27日,每天在市电视台廊坊新闻节目前后,插播土地日宣传主题的字幕广告;三是做好网络宣传,在市局门户网站建立国土资源法律知识网页链接。
(二)上街宣传(6月25日)
6月25日上午9:00―11:00为统一上街宣传日。
市局和各直属分局在市区时代广场新华路西侧。各县(市)局、廊坊开发区土地局结合本地实际选择宣传点。上街宣传横幅、资料、设备等自行准备。
在《廊坊日报》上刊登王爱民市长署名文章。(署名文章由市局办公室负责起草)
在廊坊电视台播出市人大副主任杨国林同志的电视讲话。(讲话稿由市局办公室负责起草)
(三)活动总结(6月26日至6月30日)
各县(市)局、市局各分局分别对开展“6.25”宣传活动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形成工作情况报告于6月底前报市局办公室。
四、具体要求
(一)各县(市)国土资源局要结合当地实际,安排好活动,特别是有特色的活动,要在当地电视台或其他新闻媒体发表电视讲话或发表署名文章,力争做到报纸有字、广播有声、电视有影,营造全市广泛宣传“土地日”的宣传声势。
(二)“6.25”宣传日当天,市局和各直属分局、事业单位要全员参与,由一名副局长带队,直属分局各带相应的声乐器材,宣染宣传现场气氛。市局机关服务中心负责桌子、椅子和横幅的准备工作,在本方案规定的宣传站、点,悬挂醒目的宣传横幅,开展宣传活动。
(三)各县(市)国土资源局要参照本方案制订本级“6.25”土地日宣传活动方案,及时报送市局“6.25”土地日宣传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并切实抓好落实。
(四)各县(市)国土资源局,要邀请县(市)政府领导参加“6.25”土地日的宣传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