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圈子文化和好人主义具体表现汇总篇
铲除“圈子文化”,打破官场陈风陋习,对于净化官场文化,营造良好的政治环境起着关键作用。必须加快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进程,通过营造良好法治的环境,从根本上改变权大于法、官大于法的不良局面,及时让“圈里人”抬起头来看看“圈外”的世界,看看法治建设给国家带来的繁荣昌盛,看看公平正义给人们带来的安居乐业,看看正确用权给社会发展带来的良性进步,看看良好政治环境给党执政地位带来的威望。以下是小编搜集分享的圈子文化和好人主义具体表现,欢迎阅读。
圈子文化和好人主义具体表现一
在干部队伍中,有这样一类人:无论别人说什么,他都一律“好好好”“对对对”。久而久之,为自己赢得了“好好先生”的绰号。他们只讲私情而不讲党性、只讲关系而不讲原则,认为“坚持原则麻烦多,平平稳稳好处多,拉拉扯扯朋友多”。这类“好好先生”奉行的正是好人主义。
*在教育实践活动中指出,要坚决反对党内生活中的自由主义、好人主义,这话意味深长。现在,确有一些党组织和领导干部,好人主义盛行,对错误的东西听之任之甚至随波逐流,把批评和自我批评武器丢得远远的。对上级,热衷于“吹喇叭”“抬轿子”,百般投其所好,即使明知不对,也一味迎合;对同级,“你好我好大家好”,极力保持“一团和气”;对下级,只“栽花”,不“栽刺”,该教育的不教育,该批评的不批评,甚至出了问题,还费尽心机去包庇、去掩盖。
好人主义的危害不可低估。它从庸俗的关系学出发,遮蔽真相,回避矛盾,放弃批评,导致党内生活极不正常。好人主义盛行,实际上起了掩护和纵容干部错误思想和言行的作用。一些地方的领导干部问题严重,群众屡屡有反映,但当地党委、组织部门、班子同事愣是充耳不闻、装“不知道”,甚至导致“塌方式腐败”,这正是好人主义盛行带来的恶果。
好人主义并不是什么“好东西”,“好好先生”也不是我们党需要的好干部。一堆奉行好人主义的人在一起,必然蜕变为“山头主义”“团团伙伙”。早在70多年前,*就在《反对自由主义》中,历数了好人主义的对象??“熟人、同乡、同学、知心朋友、亲者、老同事、老部下”,这些对象就是“害死人”的“小圈子”雏形,就是沆瀣一气、利益攸关的“朋党”的基础。
好人主义,看起来是对人“好”,其实是对同志不负责任。人非圣贤,孰能无过,难免有缺点、犯错误,需要经常拿起批评和自我批评武器,“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许多干部犯错误,开始往往只是一个小缺口,如果这时候有人及时咬咬耳朵、拉拉袖子,早提醒、早纠正,可能就不至于越走越远,滑入错误甚至是犯罪的深渊。更何况,有的人看起来是“好人”,其实是双面人,当面不说、背后乱说,会上举手、会下摇手,当面唯唯诺诺、转身挖坑设陷,哪有半分“好人”的样子?
好人主义,意在通过讨好别人使自己得好。毋庸讳言,好人主义之所以盛行,就是因为不少“好人”得了好处,带来模仿跟风,以致“潜规则”蔚然成风。如果干部选任只是简单地以票取人,“唯票”的指挥棒下,必然会出现干部拉关系、拜门子、争票数。奉行者得了好处,讲原则、敢批评的不仅没有应有的鼓励和褒奖,甚至还被看作异类。这种“劣币驱逐良币”、“逆淘汰”,带来的结果只能是搞关系的越来越多、讲原则的越来越少。
“老好人”并不是真“好人”,“多栽花”无非是要“少栽刺”,“与人方便”终究是为了“自己方便”。克服好人主义,关键是确立科学的识人标准,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建立起不让老实人吃亏、不让“老好人”得好的价值标准。在全面从严治党新格局下,中央越来越注重凭实绩用干部,旗帜鲜明的引导下,好人主义者的好日子已不多矣。
圈子文化和好人主义具体表现二
“得罪人”与“得人心”
针对少数干部因怕得罪人而不敢坚持原则的顾虑,一位负责同志说:“作为领导干部,不敢得罪一小部分应该得罪的人,就会损害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长远利益。坚持原则,可能要得罪少数人,但能够得到大多数人的心。”话虽朴素平实,却道出了“得罪人”与“得人心”之间的辩证关系。
在干部队伍中,确实存在不敢坚持原则、奉行“好人主义”的现象。有的只要不出事,宁可不干事,对工作敷衍应付,“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有的遇到矛盾绕道走、碰到困难往后退,该抓的不抓、该管的不管、该改的不改,四平八稳当“太平官”。有的有心“栽花”,无意“栽刺”,该教育的不教育,该批评的不批评,甚至出了问题还包着、护着。如果任由这种情况发展下去,势必败坏干部队伍风气,损害党的执政形象,失去群众的信任和拥护。
“为官避事平生耻。”敢于坚持原则、勇于负责、不怕得罪人,是为政之德的基本要求。对领导干部来说,坚持原则、敢抓敢管在群众眼中是最重要的形象,不讲原则、不负责任在群众眼中是最可憎的行为。要看到,不得罪歪风邪气,就必定得罪公道正气;不得罪少数有这样那样问题的人,就可能得罪大多数奉公守法的人。我们不能因为怕得罪人,而使自己成为得罪组织和人民的人。面对利益关系复杂、矛盾问题凸显,尤其需要广大党员干部坚持原则、勇于任事、敢于担当,才能形成风清气正、奋发有为的局面。
敢不敢为坚持原则得罪人,是检验领导干部党性强弱的试金石。一些人怕得罪人,不敢坚持原则,究其原因,缘于一个“怕”字:要么是怕搞僵关系,影响自己的选票,要么是自身不硬,怕引火烧身。一个党性强、有原则、敢负责的干部,才会坚持正确的主张和意见,遇到问题敢面对,遇到矛盾敢处理,遇到歪风敢斗争。“苟利国家生死以,岂因祸福避趋之。”对领导干部而言,就应当任其职、尽其责,在其位、谋其政,在是非面前,旗帜鲜明、原则至上;在难题面前,敢闯敢试、敢为人先;在矛盾面前,敢抓敢管、动真碰硬。一个干部只要工作,就要处理各种矛盾,就难免得罪人,但只要真正为民,就应该坚持,而且最终会得到群众的理解。
领导干部敢为坚持原则得罪人,鲜明的用人导向是关键。当前在干部选任工作中,一些地方存在的简单以票取人的倾向,无形中助长了少数干部的“好人主义”风气,把主要精力放在了拉关系、争选票上。为此,不能把推荐票等同于选举票,更不能把票数多少作为决定干部任用的唯一标准,尤其要综合分析、仔细甄别民主推荐结果,做到既尊重民意又不简单地以票取人,让坚持原则的人得到褒奖,不让“老好人”占先。坚持原则是干部德的重要因素,对丧失党性原则的干部,得票再多也不能提拔使用。只有不让坚持原则的干部吃亏,坚持原则的人才会越来越多。
圈子文化和好人主义具体表现三
圈子原本的一种含义是指人与人因为相同兴趣、经历或其他目的而结合成的非正式团体。志同道合而相聚一起,或结伴临溪,流觞曲水,或坐而论道,疑义相析,都不失为一种人生乐趣。但是当下社会和官场上流行的圈子却完全脱离了志趣的主题和情感的联合。不少人削尖脑袋钻进圈子,想方设法经营圈子,千方百计扩大圈子,形成了一种畸形繁荣的“圈子文化”。
“圈子文化”最注重界限。圈子看似松散,但却“画圈为牢”,水泼不进,针插不入。不管人与人关系多么错综复杂,一个人进没进圈子,是谁的圈子却分得一清二楚。在圈子内,可以呼朋引伴,称兄道弟,觥筹交错,互相照应,彼此绝对心照不宣;但对圈子外,或冷若冰霜,形同陌路,或表面和气,暗中使绊,乃至排斥打击,落井下石,斗争起来毫不手软。让人感叹圈内圈外是“两重天”。
“圈子文化”很讲究中心。圈子实行的是家长制。圈子中的人际关系如同费孝通先生在《乡土中国》中描写的“差序格局”??“好像把一块石头丢在水面上所发生的一圈圈推出去的波纹”。波纹的中心就是圈子的“家长”。“家长”掌控着圈子内外部资源的获取分配和圈子的运作,圈子其他成员只能唯“家长”马首是瞻,老老实实服从指示。圈子还实行等级制。圈子之内谁是老大,谁是心腹,谁是马仔,谁也不会搞混。“上下有等、尊卑有序、贵贱有别”之类的在圈子中最适用。
“圈子文化”最关键的是规矩。这种规矩是潜规则,摆不到台面上,也落不到纸面上,但是谁要敢坏了规矩,那今后肯定是在圈子里“混”不下去了。圈内圈外,第一位的规矩是“一荣俱荣,一损俱损”。圈内人要是混出了名堂,必定要彼此拉一把,一人得道,鸡犬升天;要是出了问题,则必定要统一口径,百般包庇。因此社会上常常听见某个地方“拔出萝卜带出泥”,被“一锅端”。圈子上下,第一位的规矩是“江湖义气”。下属对待老大要“忠心耿耿”,老大对待下属则要“义薄云天”,你为我效犬马之劳,我为你两肋插刀。至于这种规矩是否符合党纪国法,是否遵从组织原则,都在所不问。
这样畸形的“圈子文化”让一些领导干部成为利益团体的附庸,丧失了独立的政治人格、清醒的政治判断。任其发展,将是对组织纪律的严重挑战,将对党的事业和党的组织造成极大的伤害。
“圈子文化”从源头上看是专制主义糟粕的残留。专制主义延续几千年的陈腐观念、人身依附、等级制度、门客政治等等在党内仍未得到完全肃清,并且在思想日益多元、利益日益分化的今天还有所发酵。一些人错误地把组织当成了朝廷,仍然在搞任人唯亲、任人唯派,进行人身控制,围绕自己打造盘根错节的现代“宗族”,将组织内纯洁的同志关系江湖化、庸俗化。“圈子文化”从形式上看是党内宗派主义的变种。每个小圈子就是一个小团体、小山头,它们时常闹独立性,只强调局部利益,无视整体利益,往往通过内部被异化的伪团结,相互间无原则的争斗,于无声无息中解构了组织意志,绑架了组织意图,裹挟着组织的运行。“圈子文化”从本质上看是利己主义的恶性发展。组织的运行围绕一个“公”字,圈子的运行围绕一个“私”字。混迹圈子的人形形色色,但目的无非是为了获利。归根到底这类圈子都是个人利益关系的同盟。它们交织着权力、地位、关系、面子,将单纯的利益交换关系发展为饱含“人情”的人际承诺,为其赤裸裸的目的蒙上一层“温情脉脉”面纱。
匡正风气,破除“圈子文化”的途径有很多,但最关键要摆正组织和个人的关系,学会正确对待组织和领导干部个人。每一个党员都必须认识到,无论职务高低,能力强弱,贡献大小,个人都在党的领导下进行工作,都必须毫无例外地把自己置身于党的一个组织之中。要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参加党内生活,认真接受党组织的监督。
要时刻牢记感恩组织,而不是感恩个人。每个人都应该认识到自己的成长进步归根到底靠组织关心培养,而不是靠圈子帮衬,更不是靠“贵人”相助。因此要对组织心怀感恩,心存敬意,更加自觉地相信组织、更加紧密地依靠组织。但是这种感恩的对象只能是组织,而不是组织里的任何领导,决不能因为某些领导曾经有过提携之举,就搞庸俗的“投桃报李”那一套。
要时刻牢记对组织忠诚,而不是对个人忠诚。领导同志作为组织的灵魂,对组织控制力强、贡献大,很多时候是组织意志的代言者。但是每个党员都必须清醒地认识到,任何领导都只能代表组织,而不能代替组织,在组织之内每一个党员的政治人格都是平等的,绝不存在凌驾于组织之上的特殊党员。要明白自己是组织的党员,而不是谁的家丁、门客,不能将个人进步等利益诉求寄希望于对某些领导的“效忠”上。
要时刻牢记维护组织利益,而不是维护个人私利。决不能为了一己私利,损害组织利益,更不能拿原则送人情,做交易。
圈子文化和好人主义具体表现四
圈子原本是指人与人因为志趣相同,爱好相同或为了某个特定目的而联系在一起的人群。志趣相同、爱好相同、结伴临溪、坐而论道都不失为人生的一种乐趣。但是社会特别是官场流行的某些圈子却完全背离了其本质。不少人削尖脑袋钻圈子,千方百计扩圈子,形成了一种繁荣的“圈子文化”。所谓“圈子文化”,就是一些官员结党营私,为一己之利编制利益同盟,或官官相护,热衷于拉关系、架天线,或是搞山头,把分管的领域当成私人领地、把下层当成家臣,或是官商勾结、搞权钱交易。去年中央巡视组第二轮巡视反馈情况显示,这些团团伙伙的不良风气在不少地方依然存在,问题不容小觑。在通报四川情况时,采用了“官官勾结,官商勾结,权权交易,权钱交易”的表述;广西一些领导干部被指任人唯亲,搞小圈子;江苏一些领导干部与老板之间保持相对稳定的圈子关系,进行封闭式权钱交易;河北个别领导“搞团团伙伙,并与企业老板结成利益纽带。”“圈子文化”是一种封建文化、庸俗文化、没落文化,具有依附性、投机性、帮派性、顽固性、贪婪性的特征。去年最高人民检察院查办的国家发改委系列案件,就查出11名局级干部,其中价格司原领导班子大多数涉案,这些官员身处同一个圈子。查处的类似“官员勾结”的圈子屡见不鲜,某个高官落马后往往“拔出萝卜带出泥”,甚至涉及一个单位或整个行业。官员与商人勾肩搭背也是圈子的重要形式,他们相互勾结、各取所需。
“圈子文化”的源头是封建专制,是人治。封建专制在中国延续了几千年,有法律无法治,封建专制的残余至今仍然存在,致使人身依附、等级制度、门客政治等在党内仍有市场,并且在思想多元化、利益多元化的今天有所发酵。一些人把组织当成朝廷,搞任人唯亲,进行人身控制,围绕自己打造盘根错节的现代“宗族”,把正常的同志关系江湖化。“圈子文化”从形式上看是党内宗派主义的变种,每个小圈子就是一个小团体、小山头,它强调局部利益,无视整体利益,通过内部的“潜规则”绑架组织。“圈子文化”从本质上看是利己主义,围绕一个“私”字,混进圈子的人,无非是为了获利,归根到底是个人利益同盟,将利益交换关系发展为“人情”关系,为其赤裸裸的目的蒙上一层“人情”面纱,结圈、进圈的人心态各异,形式不同,但目的是为了从圈内获利。
“圈子文化”危害极大,必然导致坏党乱政。搞圈子的人常以“乡缘”“学缘”“业缘”等架天线,搞勾兑,使圈里人只知门户、不知组织,只知私利、不知公义,只知圈情、不知民意。它容易形成空谈淘汰实干,关系淘汰能力。尤其严重的是它破坏党内团结,践踏党内民主,阻碍政令畅通,助长家长制、一言堂,必须予以破除。*曾告诫全党:“小圈子那个东西害死人,很多失误就是从这里来,很多错误就是从这里犯起。”*说:“干部都是党的干部,不是哪个人的家臣。有的干部信奉拉帮结派的‘圈子文化’,整天琢磨拉关系、找门路,分析某某是谁的人,某某是谁提拔的,该同谁拉拉关系、套套近乎,看看能抱上谁的大腿。”以利相交,利尽人散,古往今来,结党营私的人都逃不掉树倒猢狲散的结局,“秘书帮”“石油帮”“山西帮”就是例证。与其追逐官场的“圈子文化”,去做某领导的家臣,不如把心思放在工作上,用扎扎实实的政绩证明自己的能力。有能者居之是千古之真理,那些进圈子、靠关系的人,看似顺风顺水,实则饮鸩止渴,为某领导鞍前马后是走不远的。
破除“圈子文化”的方法很多,只有坚持用法治和制度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用法治破除“圈子文化”,必须坚持依法治腐、依法治权、依法行政。依法治腐就是把反腐败纳入法治化轨道。无论什么人,只要搞腐败,都要依法惩处,既要打老虎,又要拍苍蝇,即使进了圈子,也是徒劳的;依法治权就是把权力法治化。权为民所用、权为法所限,依附权力没有了依靠,自然也就无需进圈子;依法行政就是依法约束行政行为。目前重点是制定各级政府权力清单、负面清单和责任清单,使各级政府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责任必须为”,企业“法无禁止皆可为”,也就是明晰政府权力边界,让“圈子文化”无法渗入。用制度破除“圈子文化”,必须坚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当权力不再是可寻租、可牟利、可替人办私事的资源,当权力回归为正常,“圈子文化”才能失去滋生的土壤和条件,圈子才无法发挥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