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乡镇把纪律挺在前面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四次、五次全会和王岐山同志关于“把纪律挺在前面”重要论述精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创新党员干部教育管理和监督执纪方式,既立足当前,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又要着眼长远和根本,把纪律建设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坚持用纪律和规矩管住全体党员,使纪律成为管党治党的尺子、不可逾越的底线,着力打造一支“为民、务实、清廉”的干部队伍,为我镇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试行工作,促进各党支部深化“把纪律挺在前面”的认识,切实肩负起从严管党治党、从严管理干部的职责,把党委主体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促进党委和纪委树立正确政绩观,聚焦主责主业,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真正把纪律和规矩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教育、警示、震慑和保护更多党员干部不犯错误、少犯错误;促进广大党员干部强化党章党规党纪意识,适应全面从严治党新常态,自觉学纪懂纪、敬纪畏纪、遵纪守纪,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三、试行时间和范围
从9月至1月底,在全镇各村(居)、各单位开展试行工作。
四、基本路径
探索“把纪律挺在前面”的基本方法和途径,积极推进“两个责任+”落实模式,实行项目化管理,确保各项工作内容具体、责任明确、落实到位。
(一)“主体责任+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把纪律意识“立起来”
1.深入开展党风廉政教育。立足思想教育,让纪律关口前移,设立“廉政大讲堂、廉政大考堂”,建立和完善“两学三考三谈”机制。两学,即班子领学和领导讲学。一是各村(居)党支部、各单位党组织要把党章、党纪法规、廉政准则、省委作风建设“20条”、《*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等纳入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今年确保不少于2次的专题学习;二是各村(居)党支部书记、单位党组织负责人至少讲一次党课,将党风党纪教育纳入党课内容。三考,即入党考纪、年度考廉和任前考廉。一是各党支部要把党纪条规知识培训考试纳入党员发展的一项重要内容;二是由镇纪委牵头,统一制作试卷,年内在全镇党员干部队伍中组织开展一次党纪条规知识测试,考试成绩列入个人廉政档案;三是对村(居)两委拟提拔重用的干部,进行任前廉政考试,廉政知识考试必须达到要求方能任职。三谈,即上岗谈话、任前谈话和函询约谈。一是对新当选的村(居)干部开展上岗前的廉政谈话,提前打好“预防针”,教育引导新任职干部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二是全面推行村(居)委会副职以上干部及党支部负责人任前廉政谈话,并手写廉政承诺书;三是由镇党委和镇纪委主要负责人对下级党支部主要负责人进行一次工作约谈,听取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支部主体责任情况汇报,对出现苗头性、有社会不良反映的党员干部及时约谈,本着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原则,严防党员干部从轻微问题发展到严重违纪违法。
责任部门:镇纪委、党群办
责任人:吕琳、江和鑫、汪朝茂
完成时限:12月底前
2.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将廉政文化建设纳入镇文化建设总体规划和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把培育廉洁价值理念融入国民教育、家风家规教育、精神文明建设和法制教育之中。重点开展“心中有纪、心中有戒”主题教育“五个一”活动,即组织一次“读党章、学纪律”党员干部重读党章阅读日活动;组织一次“把纪律挺在前面”专题宣讲活动;组织一次“廉政“主题视频观看教育活动;组织开展一次“把纪律挺在前面”知识竞赛活动;组织一次村(居)定工干部和镇办单位负责人到“县廉政教育警示基地”开展警示教育活动。
责任部门:镇纪委、党群办、办公室
责任人:吕琳、江和鑫、张孔圣
完成时限:12月底前
3.加强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纳入宣传思想工作总体部署和年度安排,在充分发挥传统媒体的同时,要求各级干部关注“廉洁都昌”微信,积极宣传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工作成果、创新经验。
责任部门:镇纪委、办公室
责任人:吕琳、张孔圣
完成时限:经常性工作
(二)“主体责任+干部作风建设”,把纪律规矩“严起来”
4.建立作风建设负面“清单”。结合开展“为官不为”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活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的具体要求,包括规范会议、文件、考核、检查、培训、差旅、津补贴发放、公务接待、办公用房管理等制度规定;规范津补贴和绩效工资发放;规范党员领导干部办理婚丧喜庆事宜等。
责任部门:镇纪委、办公室
责任人:李剑、汪朝茂、张孔圣
完成时限:10月底前
5.驰而不息纠正“四风”。一是常态督查。坚持抓早抓小抓经常,紧盯重要时间节点,严管重治,从严查处变相公款吃喝、赠送节礼、高档消费以及出入私人会所、变相公款旅游、工作日“午间”饮酒、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上班不守纪律、“走读”、参与以钱为赌注的活动等群众反映强烈问题;加强对执行厉行节约、干部住房、办公用房、、职务消费、公务接待、会议出差、等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开展党员干部、国家公职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两报告一承诺”规定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查处十八大后、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后的顶风违纪行为。二是动态监管。镇纪委充分利用群众信箱和新媒体手段,定期收集整理群众反应的信息,将反映党员干部“四风”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跟踪调查,发现作风方面苗头性问题,及时提醒处置,对情节严重的做到及时上报、从严从重处理。
责任部门:镇纪委、办公室
责任人:李剑、汪朝茂、张孔圣
完成时限:12月底前
6.开展“为官不为”专项治理。围绕“治庸、治懒、治散、治慢、治玩、治浮、治乱、治软”等八个方面的“为官不为”现象,狠抓每个方面的典型,从严问责,防止走过场。
责任部门:镇纪委、党群办
责任人:江和鑫、汪朝茂
完成时限:12月底前
7.持续推进“红包”治理常态化。重点整治医疗、教育、税收、交通等行业“红包”问题和民生领域损害群众利益的违纪违法行为,从严从重处理设立“小金库”行为。
责任部门:镇纪委、财政所
责任人:李剑、汪朝茂、于英开
完成时限:经常性工作
8.健全选人用人机制。健全选人用人机制。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重德才、重业绩、重实干、重公认的选人用人导向,不断完善民主推荐、民主测评制度,增强干部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坚决落实干部考察工作预告制和任前公示制。严肃查处拉票贿选等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责任部门:镇纪委、党群办
责任人:吕琳、江和鑫、汪朝茂
完成时限:经常性工作
(三)“主体责任+支持纪委执纪办案”,把纪律和规矩挺起来
9.启动专项督查。从9月旬开始,利用2个月时间,启动对村(居)委会账目的专项督查工作。紧盯村级“两委”干部、村民小组长和会计等人员以及惠民补贴资金、农机补贴资金、林业水利资金、扶贫移民资金、社会救助资金等项目申报、审核审批、发放管理、检查验收和项目实施等五个关键环节,把发现问题、形成震慑作为主要任务,收集和掌握一批问题线索。严查利用职务便利贪污受贿、挪用、侵占、骗取、套取资金、暗中入股参与项目建设获利等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责任部门:镇纪委、党群办、财政所
责任人:吕琳、江和鑫、李剑、汪朝茂、于英开
完成时限:11月前
10.开展领导干部插手工程领域专项治理。坚决整治党员干部违规插手工程建设,变相行贿受贿的行为;违规经商办企业,入股分红的行为;收受他人“红包”和财物的行为,规范国家工作人员廉洁从政行为。
责任部门:镇纪委、财政所
责任人:吕琳、李剑、汪朝茂、于英开
完成时限:12月底前
(四)“主体责任+制度监督”,把制度“笼子”“扎起来”
11.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带头示范机制。坚持镇班子成员带头学习党章、党纪条规,带头讲廉政党课、带头谈心谈话、带头遵守党规党纪,以上率下,以身作则,层层传导压力。并全程参与所驻村(居)、联系分管单位“把纪律挺在前面”试行工作,进行工作指导和督查。
责任部门:镇纪委、党群办
责任人:江和鑫、汪朝茂
完成时限:12月底前
12.健全防控廉政风险制度。一是坚持“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完善议题设置、预告制度,坚决落实“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二是实行廉政承诺制度。在重大项目实施前、重要人事任用前、重大工程开工前,组织党员干部手写廉洁从政承诺书。三是实行任前廉政鉴定和离任廉政核查制度。对拟提拔的村(居)干部和镇办单位干部,进行任前廉政鉴定,由个人向所在单位党支部写出廉洁从政承诺书,所在单位出具个人现实表现材料,“一把手”签字背书,必须征求镇纪委意见,作出廉政鉴定。四是完善土地出让、工程建设、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重点领域的廉政风险防控制度,加大重要信息公开力度。五是加快推进党务村务公开,强化村级财务监督检查力度,确保合理使用。
责任部门:镇纪委、财政所
责任人:吕琳、李剑、汪朝茂、于英开
完成时限:12月底前
13.健全防止利益冲突制度。建立健全防止利益冲突的相关具体制度规定,认真落实好关于利益申报、利益回避、利益限制和利益公开等规定,切实规范国家工作人员廉洁从政行为,努力从源头上预防腐败行为的发生。
责任部门:镇纪委
责任人:吕琳、李剑、汪朝茂
完成时限:12月底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