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安全法宣传标语
1、《道路交通安全法》是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的法律保障。
2、《道路交通安全法》是您的生命之友。
3、《道路交通安全法》体现了交通参与人的权利和义务。
4、《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于2004年5月1日起施行。
5、超速行驶百分之五十以上,罚款2000元,吊销驾驶证。
6、道路交通安全法,伴您平安万里行。
7、法规记心中,解志愿而后行。
8、法规在脑中,平安在手中。
9、故意遮挡、污损或者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罚款200元、记6分。
10、加强校车安全管理,严禁校车超员、超载、超速。
11、交规迎春夏秋冬福,保平安纳东南西北财。
12、交规与安全同在,守法与幸福相连。
13、交通参与人应当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
14、交通出行要守法,安全出行要循规。
15、交通法规记心中,人身安全在手中。
16、交通法规人人遵守,文明城市处处安全。
17、交通法规人人遵守,幸福平安家家拥有。
18、交通法规须记牢,珍爱生命最重要。
19、拒绝无证驾车、驾驶无牌车、骑摩托车不戴头盔等行为。
20、离交通安全法近,距交通事故远。
21、良药苦口利于病,交通法规利于行。
22、铭记法规,善待生命。
23、拼装车、报废车实行强制报废。
24、骑车上路必须年满12周岁。
25、让《道路交通安全法》走进千家万户。
26、认真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27、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罚款五千元。
28、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拘留十五日,罚款五千元。
29、使用伪造、变造的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拘留十日,罚款三千元。
30、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行驶证、驾驶证、号牌,罚款2000元、记12分。
31、守交规迎春夏秋冬福,保安全纳东西南北财。
32、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拘留十五日,罚款五千元。
33、伪造、变造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拘留十日,罚款三千元。
34、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罚款2000元,拘留15日。
35、无牌无证车、报废车不准上路行驶。
36、无证开车拘留十五天,罚款2000元。
37、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树立现代交通文明意识。
38、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提高公民交通安全意识。
39、学习贯彻《道路交通安全法》,推进社会文明建设进程。
40、学习贯彻《道路交通安全法》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
41、严把驾驶人、车辆、运输企业准入关。
42、严控核载平安在,超员超载事故来。
43、严厉打击超速、超员、超载和疲劳驾驶交通违法行为。
44、严厉打击机动车涉牌涉证,营造良好文明和谐交通环境。
45、严厉打击酒后驾驶交通违法行为,切实保护人民群众利益。
46、严厉打击无牌无证、假牌假证、故意遮挡污损号牌违法行为。
47、严厉打击走私、盗抢机动车案件,依法从严处理违法犯罪嫌疑人。
48、运输单位有消除机动车安全隐患的责任。
49、增强公民守法意识,保障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
50、肇事逃逸将终生禁止驾车。
51、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行车、走路有保障。
52、遵守交通法,安全你我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