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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等11部门关于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意见》(教基一〔2016〕8号),秉承“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帮助中小学生了解国情、开阔眼界、增长知识,着力提高他们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现就推进我市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重要意义
研学旅行是通过集体旅行、集中食宿方式开展的研究性学习和旅行体验相结合的校外教育活动,是学校教育和校外教育衔接的创新形式,是教育教学的重要内容,是综合实践育人的有效途径。开展研学旅行,有利于促进学生培育和践行*,激发学生对党、对国家、对人民的热爱之情;有利于推动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引导学生主动适应社会,促进书本知识和生活经验的深度融合;有利于加快提高人民生活质量,满足学生日益增长的旅游需求,从小培养学生文明旅游意识,养成文明旅游行为习惯。
邯郸市做为全国研学旅行示范区,推进研学工作任重道远。因此,各县(市、区)要把研学旅行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充分利用独特而优异的十大文化脉系,即女娲文化、磁山文化、赵文化、邺城文化(曹魏建安文化)、石窟文化、梦文化、磁州窑文化、广府太极文化、成语典故文化、红色革命文化,积极推动研学旅行健康快速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研学旅行让广大中小学生感受祖国大好河山,感受中华传统美德,感受革命光荣历史,感受改革开放伟大成就,通过“游”达到“学”的目的;同时学会动手动脑,学会生存生活,学会做人做事,促进身心健康、体魄强健、意志坚强,促进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培养他们成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和接班人。
三、基本原则
??公益性原则。研学旅行要坚持公益性质,多种形式、多种渠道筹措所需经费,建立政府、学校、社会、家庭共同承担的多元化经费筹措机制。不得开展以营利为目的的经营性创收。对家庭经济困难家庭学生减免费用。
??教育性原则。研学旅行要结合学生身心特点、接受能力和实际需要,合理选定适宜的研学路线,注重系统性、知识性、科学性和趣味性,为培养个性化、创新型人才提供良好成长空间。
??实践性原则。研学旅行要因地制宜,呈现地域特色,引导学生走出校园,在与日常生活不同的环境中拓展视野、丰富知识、了解社会、亲近自然、参与体验。
??全员性原则。研学旅行是通过集体活动方式开展的研究性学习和旅行体验相结合的校外教育活动,增强学生对社会的了解、认知,原则上要求学校集体组织、学生全员参与。
??安全性原则。按照“育人为本,安全第一”的原则,建立安全保障机制,明确安全保障责任,落实安全保障措施。同时,不能因安全问题因噎废食,阻碍研学旅行工作的开展。
四、主要任务
1. 纳入中小学教育教学计划
各县(市、区)教体局要加强对本地中小学开展研学旅行的指导和帮助。各中小学要结合当地实际,要把研学旅行纳入学校教育教学计划,配备专兼职教师,制定学校整体方案,做到有课时、有师资;要把研学旅行与学校课程和学生学习相结合,与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统筹考虑;要精心设计研学旅行活动课程,做到立意高远、目的明确、活动生动、学习有效,要做到“学”与“游”兼得,避免“只游不学”或“只学不游”现象。要根据学段特点和地域特色,逐步建立小学阶段以乡土乡情为主、初中阶段以县情市情为主、高中阶段以省情国情为主的研学旅行活动课程体系,促进研学旅行和学校课程有机融合。
2. 加强研学旅行基地建设
各县(市、区)要结合本地实际,遴选建设一批安全适宜的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基地。市教育局将各县(市、区)遴选确定基础之上,根据研学旅行育人目标,结合域情、校情、生情,依托自然和文化遗产资源、红色教育资源和综合实践基地、大型公共设施、知名院校、工矿企业、农业产业、军营文化、科研机构等,遴选建设一批安全适宜的中小学生市级研学旅行基地,供全市中小学生研学,并以基地为重要依托,积极推动资源共享和区域合作,打造一批示范性研学旅行精品线路,逐步形成布局合理、互联互通的研学旅行网络。
各基地要将研学旅行作为理想信念教育、爱国主义教育、革命传统教育、国情教育的重要载体,突出祖国大好风光、民族悠久历史、优良革命传统和现代化建设成就,根据小学、初中、高中不同学段的研学旅行目标,有针对性地开发自然类、历史类、地理类、科技类、人文类、体验类等多种类型的活动课程。市教育局将社会实践基地和研学旅行基地有机融合,评选精品路线20?30条,30?50个示范基地,通过微信公众号和教育局官方网站对外公布基地信息(含位置、类别、路线、承载量等),并逐步建立相应的网站和平台,供全市中小学生研阅、预约、评价。
3. 加强课程体系的建设
研学旅行不是一般的旅游,要根据学科教学内容、特点和进度,精心设计活动行程,参照研学旅行基地相关要求,合理地安排好不同学段、不同课程、不同年龄学生的研学旅行主题,使课堂教学更加生动活泼、形象直观,做到主题鲜明、内容丰富、效果突出,促进研学旅行更有针对性、实效性。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结合文化广电和旅游部门加强课程资源的开发,包括讲解员的培训,要专业化、规范化,要讲得深入浅出,让学生爱听、听得懂和听得进去,鼓励由本学校语文、历史、地理等科目教师担任研学讲解,特别是到了富有教育意义的革命传统基地和文化基地,要把文化的内涵、革命的精神讲出来,让学生受到教育。
4. 规范研学旅行组织管理
各县(市、区)教体局、市直各学校要探索制定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工作规程,做到“活动有方案,行前有备案,应急有预案”。
学校组织开展研学旅行可采取自行开展或委托开展的形式,拟定活动计划,并提前7个工作日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审核,通过家长委员会、致家长的一封信或召开家长会等形式告知家长活动意义、时间安排、出行线路、费用收支、注意事项等信息,加强学生和教师的研学旅行事前培训和事后考核。要考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承受能力和思想情绪,充分体现学生自愿,科学、合理、人性化安排不外出的学生的学业,严禁以组织研学旅行作文竞赛、评选等方式,变相强制学生报名参加。学校自行开展研学旅行,要根据需要配备一定比例的学校领导、教师和安全员,也可吸收少数家长作为志愿者,负责学生活动管理和安全保障,与家长签订协议书,明确学校、家长、学生的责任权利。
学校委托开展研学旅行,要与有资质、信誉好的委托企业或机构签订协议书,明确委托企业或机构承担学生研学旅行安全责任。
5. 建立安全责任体系
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制订科学有效的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安全保障方案,探索建立行之有效的安全责任落实、事故处理、责任界定及纠纷处理机制,实施分级备案制度,做到层层落实,责任到人。负责督促学校落实安全责任,审核学校报送的活动方案(含保单信息)和应急预案。
学校要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做好行前教育工作,确认出行师生购买意外险,并投保校方责任险。同时,与家长、委托开展研学旅行的企业或机构签订安全责任书,明确各方安全责任。外出前,学校要进行安全防范知识和技能培训,让学生详细了解安全防范的注意事项;外出过程中,要加强组织领导,每一位带队教师要明确安全责任和安全岗位,防患于未然。同时,要加强对学生的安全防范、安全自救知识教育,学会在遇到险情时,进行必要的自我保护,尽可能降低安全事故发生的风险。对因身体原因不能参加户外剧烈运动的学生,学校不可强制学生参加。如遇恶劣气象或特殊情况,学校应及时取消或暂停研学旅行活动。
6. 科学评价学生活动情况
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建立健全中小学生参加研学旅行的评价机制,把中小学组织学生参加研学旅行的情况和成效作为学校综合考评体系的重要内容。
研学过程中学校要在充分尊重个性差异、鼓励多元发展的前提下,对学生参加研学旅行的情况和成效进行科学评价,一看学生在研学过程中的表现,如情感价值观、积极性、参与状况等,作为“优秀学生”评比条件。二看学生学习的成果,学生成果可通过实践操作、作品鉴定、竞赛评比、演出展示等方式呈现,可ABCD四个等级记录在案,优秀者计入学生成长记录袋中。
活动结束后,小学生研学旅行情况记入学期评价和毕业评价,初中学生研学旅行情况,作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社会实践”内容进行记录和评价,普通高中学生研学旅行情况记入普通高中学生综合实践活动记录表。
五、保障机制
1. 强化组织保障。市教育局明确具体处室负责研学旅行工作,加大对研学旅行工作的统筹力度和科学管理,逐步构建“邯郸模式”的研学旅行实践与理论体系,努力提高整体工作水平。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成立相应机构,各学校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将此项工作与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紧密结合,常抓不懈,广泛、持久地推进研学旅行活动。
2. 健全经费筹措机制。各级教育部门要积极向财政部门申请划拨专项经费,用于补贴学校组织研学旅行活动的成本支出和贫困学生减免的费用,要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对学校组织研学旅行活动进行经费补贴。学校教师和管理员人员参与研学旅行产生的费用由学校从公用经费中列支(参照差旅补助标准),不得在学生缴纳费用中列支,不得加重学生负担。同时,要积极与交通、文化、旅游、保险等部门联系,最大限度的减免相关费用。鼓励通过社会捐赠、公益性活动等形式支持开展研学旅行。
3.规范研学行为。严禁借研学旅行名义开展以营利为目的的经营创收,或变相组织教师借机旅游的行为,遏制变味变质的研学旅行,保障学生和家长的合法利益不受到侵害。如果出现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研学活动的行为,造成不良影响的,要立即停止研学活动,并将与学校教育教学绩效考核和领导班子考核相挂钩。
4. 强化督查检查。市教育局将对各县(市、区)和学校的研学旅行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过程性评估和年度考核,并通过召开现场会、研讨会、推进会、论坛、成果展示会等形式,总结推广成功经验与做法,对推进工作不力的单位进行问责。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专项检查,促进中小学校研学旅行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和制度化。
5. 加强宣传引导。各县(市、区)要在中小学广泛开展研学旅行工作,充分培育、挖掘和提炼先进典型经验,以点带面,整体推进。要积极创新宣传内容和形式,向家长宣传研学旅行的重要意义,向学生宣传“读万卷书、行万里路”的重大作用,为研学旅行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