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栾庆伟案件警示录心得体会【多篇】
2017栾庆伟案件警示录心得体会一:
近期市纪委向我市广大领导干部印发了“警示案例通报”,讲述了我市干部队伍中的个别干部违法乱纪腐败案例和他们的反思、忏悔。让我们真切的看到和了解了一些领导干部从自己的岗位一步步地走向堕落,最终陷入犯罪的深渊过程,也看到少数党员干部的思想道德滑坡和贪污腐败的根源和负面因素,感受颇深、启发很大。
公生明,廉生威,正如所讲--“打铁还需自身硬”。在我党反腐倡廉工作中,*强调“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我的体会首先是学习不够。学习是每一名党员干部的必修课,只有不断加强学习才能提高自身素质和能力,不学习思想就无法进步,能力就无法提高,领导方法就无法改进,做出的决策也就不可能正确。不学习,思想就得不到改造,心就不静,心不静,欲望就容易膨胀,就抵挡不住诱惑,遇到诱惑就容易乱了方寸,就容易被诱惑的绳索绊倒。要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理论,用科学理论武装自己的头脑、指导言行;在学习中,将理论与实际相结合,将反面案例与正面教育相结合,注重学习效果,提高自身的思想觉悟和道德水准。同时,自己要按照党的要求,严格要求自己,确保不做任何违法违纪行为。
其次是理想信念的缺失。党员干部如果丧失了理想信念,就
会失去精神支柱,失去灵魂。只有自觉地进行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改造,坚定自己的信念,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提高自我约束能力,提高自警能力,坚决抵制物欲横流的诱惑,过好权利关、金钱关、人情关,才能经受住各种考验,抵御住各种诱惑。在《警示案例通报》中,书中讲述的那些堕落的官员在自我反省中,提到了自己的人生观和世界观的改造不够,在权力地位不断提升的同时,没有相应的改造自己的人生观和世界观,从而没有抵挡住金钱的诱惑,走向了腐败。这些教训是深刻的、令人痛心的,前车之鉴,后事之师,我们一定要从这些案例中吸取教训,注重自己理想信念的确立和完善。
廉政警示教育使我深刻认识到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紧迫性和必要性,深刻认识到*痛下决心加大反腐倡廉的重大意义。作为党员干部,我觉得应该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自律:
一要坚定理想信念,保持清醒头脑。理想信念的动摇是最危险的动摇,理想信念的滑坡是最致命的滑坡。无数事实证明,背弃理想信念是腐败分子违法犯罪的根本原因。只有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有*信念,才能在大是大非面前保持头脑清醒,在小事细节方面严格要求自己。要自觉把坚定理想信念、严格自律作为加强党性修养的重要内容,融入自己的学习、生活、工作之中,化为自觉自愿的行动,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牢固树立远大的共产主义理想,志当存高远,才不
致被困于名缰利索,受制于一己私欲。
二要正确对待名利,把住关键环节。正所谓“千里之堤,溃于蚁穴”。要筑牢拒腐防变的防线,必须始终保持高度警惕和良好心态,正确对待名利,从司空见惯的小事和小节抓起,加强世界观改造,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自觉抵制不良思想的侵蚀,切实做到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
三要严格要求自己,带头遵守纪律。党的纪律、各种法律、规定对任何人都是一样的,在纪律面前没有特殊党员和特殊干部,作为党员干部更不能等同于一般干部群众,必须严格遵守,模范执行各项党纪国法,只有这样,才能取信于群众,取信于组织。同时,要自觉地接受监督,而决不能漠视甚至规避监督。
四要构筑防线,保住底线。做事、做官、做人要有底线,这个底线就是党纪国法,真正把党纪国法作为自己的行为准则。特别要严格遵守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耐得住艰苦,管得住小节,挡得住诱惑,常除非份之想,常怀律己之心,做一个清白的人。要把心思用在工作上,用在干事业上,用在为群众谋利益上。只有这样才能做到顺境时不飘然,逆境时也不至于太消沉。
2017栾庆伟案件警示录心得体会二:
“王岐山同志提出要准确把握和运用好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这既是对监督责任的要求,也是对主体责任的要求,既是纪检监察机关的职责,更是各级党委的重要任务。”10月22日,就在《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颁布第二天,辽宁省委书记李希在专题领导干部会议上强调。
这是自今年以来,辽宁省委常委会第26次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并就落实主体责任作出动员。按照中央要求,辽宁各级党组织积极探索实践,以“四种形态”为抓手,促进“两个责任”严起来、落下去、细到位。
加强监督提醒,让责任落实常态化
“月饼虽小却事关党的作风”,“要严格执行有关纪律规定,确保过一个风清气正的节日”……今年中秋国庆前夕,为严防“四风”反弹,辽宁省各市及省直各厅局党委以主要领导的名义,通过手机短信等形式,把节日期间的廉洁提醒作为送给广大党员干部的特殊“节礼”。逢重要时间节点主动开展廉洁提醒,已成为辽宁各级党组织的行动自觉。
着眼于全面从严治党,辽宁省抓早抓小,通过经常的“咬耳扯袖”、“红脸出汗”,不仅使党的监督成为一种常态,也促进了落实“两个责任”的常态化。
201X年以来,辽宁省纪委以《要信摘报》形式,将各地区、各部门主要领导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直接报送省委书记,由省委书记亲自约谈,并要求被约谈对象写出书面说明报省纪委。截至目前,省委书记已谈话18人,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林铎直接约谈各市及有关厅局一把手60余人。
省委和省纪委以上率下,压力层层传导,全省各地结合实际情况,把廉政约谈作为落实“两个责任”的重要方式。
“近期有群众信访反映你街道某村领导班子在征地过程中存在不符合工作程序的问题,迟迟没有给举报人答复,现将约谈你街道党委书记和纪委书记,请在规定时间做好准备。”这是今年7月,大连市旅顺口区纪委向某街道领导班子下达的约谈通知书。
旅顺口区通过约谈强化预警监督,对尚未构成违纪违法案件的信访问题,及时约谈提醒、批评教育。据统计,两年来受到约谈单位的信访数明显低于其他单位。
营口市针对领导干部工作生活方面问题,开展勤政廉政“半月谈”。该市纪委书记许加介绍,他们坚持“四必谈”,即群众反映热点问题较集中的部门领导必谈,发现苗头性问题的必谈,民主测评得票率较低的人必谈,换届、干部调整、重要时节等必谈。
谈起在任盖州市财政局局长时被约谈的经历,郑小飞感触颇深。他表示,作为掌管财政工作的一把手,接受约谈是对自己的一种很好的提醒,“提醒自己既要廉洁自律,又要担起一岗双责,管好班子带好队伍”。
为进一步前移监督关口,辽宁省纪委注重把查处的案例资源变为警示教育资源,针对不同对象,分层次、分行业、分领域,以参观展览、观看警示教育片或发“推荐信”的形式,与领导干部进行经常性的交流互动。
“落实‘两个责任’,要体现对干部的关心爱护,要教育大多数,真正做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省纪委副书记成刚表示。
盯住关键少数,让责任落实严肃化
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既要管住大多数,又要紧盯关键少数,对违纪违法行为决不放过。针对那些认为反腐节奏放缓、力度减弱的声音,辽宁省各级党委、纪委用实际行动作出了有力回应。
辽宁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原主任张家成、营口港务集团有限公司原董事长高宝玉因严重违纪并涉嫌违法被移送司法机关,营口市人大副主任李思福,丹东市委常委耿玉礓,大连市委常委金程,抚顺市委副书记、市长栾庆伟,盘锦市政协副*刘铁鹰等厅级干部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组织调查……
近期,辽宁省纪委监察厅网站“红灯频闪”、警钟长鸣,让干部群众感受到了全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
今年1至10月,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处分市(厅)级干部49人,县(处)级干部382人,绝大多数是单位一把手或在一把手岗位上发生问题。以作风问题为切入点开展专项整治,紧盯“四风”新形式、新动向,集中开展检查抽查。今年1至10月,全省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422件,其中给予党纪政纪处分423人。截至目前,省本级向社会通报典型案例55起,发挥了震慑作用。
按照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的要求,辽宁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不断深化“三转”,运用多种方式落实监督责任,重点抓好“三类人”,确保纪律的刚性约束。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共对8800多名领导干部进行了诫勉谈话和函询,对省管干部进行诫勉谈话和函询233人(次),共对1394人(次)省委拟提拔重用干部进行了廉政审查,对其中67人(次)建议暂缓提拔任用。
执纪监督一寸不让,责任追究也是毫不手软。辽宁省纪委把问责作为纪律审查的延伸,推进“一案双查”,倒逼“两个责任”上肩。
2013至201X年,鞍山市总工会采用报销虚假票据的方式,套取年度培训费,分发给单位工作人员,涉及人员多、数额大。鞍山市委常委、市总工会*韩文彬作为主要领导,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被免去市总工会*职务,撤销党内职务,降为正处级非领导职务。
进入“问责年”,辽宁省持续加大责任追究力度,今年1至9月,共问责党委(党组)59个,问责主体责任责任人688人,其中,给予党纪政纪处分302人,组织处理363人,移送司法机关13人。
列出责任清单,让责任落实制度化
“今年以来,组织协调局党组和机关党委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5次,召开专题会议6次,组织学习教育活动5次,约谈有关人员12次。”这是沈阳市旅游局党组班子成员张振深,在《市管领导班子成员落实主体责任台账》里记录的内容。
虽然不是一把手,但作为班子成员的张振深,对自己肩上的责任一点都不含糊,这得益于沈阳市实行的“三责联动”制度。
为防止责任范围不清导致的责任“空转”,确保主体责任落地生根,沈阳市出台了主体责任计划管理制度,突出“三责联动”,即党委(党组)班子集体的全面领导责任、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以及班子成员的分管责任,织密纪律之网,形成党组织监督管理干部、防止党员干部走向违法深渊的红色警戒区。
该市还对每一类责任实行台账制,并建立主体责任背书制度、双报告制度,使“三责”在制度的保障下,成为目标一致的“动车组”。
在大连,为将主体责任具体化,今年6月,以庄河市为试点出台了实施细则。针对落实“两个责任”中存在的职责交叉重复、工作推诿扯皮等问题,庄河市进一步细化责任界限,分级分类拉出“两个责任”清单,从党委部门到各委办局以及乡镇该履哪些责、如何履职尽责、不履责应给予何种处分,都作了详细规定。
“对存在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锐利武器,班子成员相互提醒、相互监督,相互关心、相互帮助”,这些都被作为市委责任写入实施办法。庄河市纪委书记裘孝锁认为,这“体现了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对干部日常管理的要求,有利于提高干部接受监督、严守纪律、尽职尽责的自觉性、主动性”。
基层丰富的实践经验,为全省层面制度的出台奠定了坚实基础。近半年来,围绕主体责任落实,辽宁省委着手制定《关于深入推进全省各级党委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工作细则》。该《细则》的一大亮点,是对党委工作部门,包括组织、宣传、政法、统战等,以及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等单位党组,都明确列出其所负的具体责任。
“要想使各单位准确把握主体责任的基本内涵和具体要求,必须加快构建权责对等、责任清晰、履责到位、追责严厉的全链条。”在林铎看来,只有形成闭环式的责任落实体系,才能真正把各项规定和要求落到实处。
2017栾庆伟案件警示录心得体会三:
近期,深入学了xxx纪委[201X]xx号文件《关于转发〈难挡金钱诱惑、断送美好前程〉等21篇案例剖析材料的通知》中的案例材料,受到的启示很大,感慨良多。
随着国家经济建设的快速发展,物质生活的不断丰富,一些党员干部放松了理论学习,降低了自身政治要求,忘记了共产党员的宗旨,在光怪陆离的物质大潮冲击下,经不住诱惑,迷失了自我,放纵个人欲望,置党纪国法于不顾,疯狂追逐利益,在权力、金钱面前丧失了原则,辜负了党和国家多年的培养,利用职务之便,做出有悖于共产党员原则的事情。通过对21篇案例材料的学习,我认为:前车之鉴、教训深刻、令人痛心,我们党员干部一定要深刻吸取教训,引以为戒。因此,我们党员干部必须要加强政治论学习,坚持用马列主义、*思想、*理论等科学的方法论改造自己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坚定共产主义信念,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持续提高自我约束能力和拒腐防变能力,坚决抵制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物欲横流诱惑,正确对待手中的权力,将其用在为职工群众谋福利、办实事上,经受住权力关、金钱关和人情关等各种考验,筑起抵御各种诱惑的“精神长城”,始终保持共产党员的纯洁性和先进性。通过学习,我认为领导干部必须要做到以下几个方面:
一、领导干部要加强政治学习,自觉抑制物质欲望的膨胀这21篇案例材料中的涉案人员,都是我们油田业界的精英人士,思想起点都很高,业务水平也很扎实,但都是因为放松了政治理论学习,降低了人格标准,最终导致世界观和人生观扭曲,价值取向发生偏离,滋生了腐败,身陷囹圄。《忽视学习结恶果、违反纪律悔莫及》案例中的张某、向某、段某三人为企业的发展做出了一定的贡献,也得到了组织、领导和同志们的肯定,并一步一步从基层工作人员成长为党员领导干部,但他们随着岗位的变迁、权力的增大和环境的变化,逐渐放松了自身思想改造,忽视了学习,责任意识淡薄,给企业造成了损失。《贪图安逸享受、终酿可悲后果》案例中的霍某有着宏伟的人生奋斗目标,工作成绩突出,也是深得组织信任和领导赏识的一名党员干部。但自从2009年1月她被组织上提拔为基层单位“一把手”以后,就放弃了政治理论学习,放弃了法律法规学习,放松了世界观改造,骄傲自满,贪图享受,导致权力观和价值观错位,最终发生了违规违纪问题。这些典型案例无不向我们警示了做为一名领导干部,要始终坚持政治理论学习,加强自我改造,通过自觉学习、深入学习、持之以恒地学习,持续改造校正自己的价值观,不断提高自我的思想认识,抵制欲望的膨胀,拒绝诱惑。我们党员干部要始终将维护职工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出发点和归宿,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传统美德,牢记“吃苦在前,享乐在后”,注重个人对他人、对社会、对国家的责任和义务,要
与人民群众“同甘共苦”、“同舟共济”、“荣辱与共”,而不应该贪图个人的、非必要的物质享受。
二、领导干部要规范行为,严格防止权力欲望的滋生
权力是一种影响力、支配力和控制力。对领导干部来说,权力好比是个大学校、大舞台、大考场,每个领导干部的世界观都能充分地表现出来。权力具有双重性,用好了,利党、利国、利民;用歪了,就会产生腐败。通过对21篇案例的学习,我深刻地认识到权力腐败是一切腐败的根源。《以权谋私利、受贿葬前程》案例中的徐海涛曾拥有一段被人看好的前程,有着稳定的工作,也有一份稳定的收入,更有幸福美满的家庭。但就因为其不能严格要求和约束自己,滥用手中权力,放任贪欲膨胀,最终“罪”倒在金钱上。《误入“钱途”毁前途》案例中的周占发担任生产科科长后,没有规范自己的行为,而是利用手中的权力为自己谋“好处”,一而再、再而三地做出有违党纪国法的权钱交易,最终在邪路上越走越远。因此,党员领导干部一定要守住廉洁自律关,常思贪欲之害,常弃非分之想,不为名累,不为利锁,不为权缚,不为欲困。“海纳百川,有容乃大;壁立千仞,无欲则刚。”党员干部必须要自觉规范行为,严格要求自己,坚定理想信念,注重党性修养,强化自律意识,自觉做到慎始、慎独、慎微,养成良好的工作习惯、生活习惯和生活情趣,洁身自好,耐得住清贫,顶得住歪风,抗得住诱惑,管得住小节,才能永远立于不败之地。
三、领导干部要廉洁自律,坚决抵制金钱欲望的腐蚀
在学习中我深刻地体会到做为一名领导干部,不仅要树立正确的权力观,还要树立正确的金钱观,任何时候都不能被金钱冲昏了头脑,更不能让自己沦为金钱的奴隶。《心存侥幸食恶果、放纵贪欲悔终身》案例中的罗毅等人在受拜金主义、金钱至上思想的影响下,在“潜规则”诱惑下,人生观渐渐发生了变化,慢慢的就迷失了方向,没有把手中的权力用在为企业发展和为职工谋利上,而是把手中的权力当成了捞钱的工具。五名涉案人员普遍认为逢年过节收受承包商、供货商表达的礼金、礼品、礼券是人情往来,是社会的普遍现象;工程验收合格后,施工方给点红包是“行业规矩”,也无可厚非地笑纳。他们都认为“大家都收,我为什么不收?不收白不收,不收反而不合群、不入流”。甚至还认为自己收这点“红包”算不了什么,仅占商家、老板从自己经手事项中获利的很小部分,是应得的回报。加之用“你不说我不说就没人知道”这种侥幸心理来安慰自己,一步步、一次次触碰法律的底线,从收受几百元、几千元逐步到上万元,从忐忑的半推半受逐步演变成心安理得,最终滑向了犯罪的深渊。这五名干部是典型的崇尚拜金主义,没有正确处理对物质性价值追求与精神性价值追求之间的关系。所以说做为一名领导干部,任何时候都不能忽视抵制拜金主义思想的侵蚀,要时刻警惕,认真鉴别,坚决抵制。等价交换虽是市场经济的一条重要原则,但这种原则只
能适用于商品经济交往过程中,绝不能把它引入到思想政治领域,引入到个人履行公务活动之中,任何利用职务之便,向服务对象索取和收受回报,都是贿赂,都是不义之财,为法律所不容。总而言之,通过对21篇案例剖析材料的学习,我深刻认识到,反腐倡廉工作是一项长期而又艰巨的任务,领导干部必须正确对待手中权力,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树立全心全意为职工群众服务思想,增强拒腐防变能力,才能更好地推进企业健康良性发展,进而实现自我的人生价值,得到职工群众的肯定、党和国家的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