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落实三项机制推动追赶超越心得体会范文精华篇
【落实三项机制推动追赶超越心得体会范文一】
为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自治区制定了《XX壮族自治区行政机关首问负责制度》、《XX壮族自治区行政机关限时办结制度》、《XX壮族自治区行政机关责任追究制度》。这三项制度的颁布实施,是搞好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加强行政效能建设长效机制的关键。为使三项制度在我镇全面贯彻实施,确实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5月11日晚,镇党委、镇人民政府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集中学习了这三项制度,通过学习,我的体会是这样:
一、这三项制度是一个有机的整体,环环相扣。
建立和严格执行这三项制度及行政效能建设的其他配套制度,将形成强有力的约束机制,促使各部门特别是具有审批职能的部门和工作岗位的工作人员改进服务态度,优化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间,严格办结时限,提高办事效率,从而建立起加强机关行政效能的长效机制。
二、要建立和完善首问负责制。
实行首问负责制,切实转变干部作风,是密切联系群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树立良好的政府机关形象的客观要求。机关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对基层和群众要求办理事项的,要热情接待,周到服务。首先接受办理的人员要负责到底,能当场办结的要当场办结,不能当场办结的要告知办结时间;对申办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必须当场验明和明确告知申办者,并进行详细指导和说明。对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的事项,也要为当事人提供热情周到的指引服务。要实行挂牌上岗,以便企业和群众监督。
三、要严格实行限时办结制。
限时办结制是防止办事拖拉,提高工作效率的一项基本制度,服务部门要理顺内部职能关系,优化工作流程,科学设置程序,规定办结时间,杜绝久拖不办、办而不结的现象。行政机关所有向社会办理行政许可或非行政许可审批及其它申报事项,必须在法定期限或者本机关承诺的期限内办结。对特别紧急的事项要急事急办,随到随办。情况特殊需超过办事时限的,要经上级领导批准并事先告知审批对象。凡没有正当理由超出法定或本部门承诺时限的,要依规依纪追究责任人的行政不作为责任。具备条件的行政管理事项要实行超时默认制,行政机关超过规定期限未做出决定的,一律视为同意。
四、要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
重点抓三方面:1、实行部门首长问责制。实行部门首长对本部门的工作全面负责,并对其行使职权引起的后果承担责任。各政府部门对所属工作部门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造成重大失误或不良影响的行为,要追究部门行政首长的责任。
2、实行行政过错追究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规定的职责,影响行政序和行政效率,怠误行政管理工作或害行政相对方合法权益,造成不良影响或后果的,要追究该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责任。
3、加强行政效能监察。要设立效能监督机构,健全效能投诉网络,完善效能投诉受理机制,努力做到投诉有门、办理有效、有诉必查、查明必处。监察重点要放在与对外开放、招商引资以及发展民营经济密切相关的行政部门和执法管理部门,以及行政审批中的不规范行为、违反服务承诺的行为、滥用行政执法权的行为、行政不作为、工作作风等方面。坚决追究违反有关制度,破坏投资环境的单位和个人,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要公开暴光影响恶劣的典型案件。
五、要将实行三项制度情况作为干部年度考核的依据。
对于有群众举报,实属对工作不负责任、推诿、拖而不办、态度恶劣、严重影响政府机关形象的个人,年终考核应定为不称职。
【落实三项机制推动追赶超越心得体会范文二】
首先,“三项机制”顺应形势,是鼓励激励干部干事创业的现实举措。党的十八大以来,以*同志的*以抓改革激发活力,以改作风振奋人心,励精图治,攻坚克难,党的建设在各个领域扎实推进,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等“四风”问题得到有效整治,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得到落实;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坚决查处腐败案件和腐败分子,对权力的监督约束得到强化。这一系列重大举措的实施,在较好地净化了政治生态的同时,也给一些干部干事创业带来了“为难”和“畏难”情绪。一些干部产生了不作为、慢作为、不敢为的消极心态;一些干部奉行“多做多错、少做少错、不做不错”准则,不求有功、但求无过;一些干部认为,干事就可能出错,平庸反倒可以太平。在干部中自觉不自觉地形成的这些“心态”,必须加以纠正。“三项机制”的出台,正是顺应干部队伍建设实际、激发干部干事创业激情和热情、加快陕西发展的现实需要。
其次,“三项机制”切中时弊,是解决庸政懒政怠政问题的当务之急。毋庸讳言,当前干部队伍中存在的能力不足“不能为”、动力不足“不想为”、担当不足“不敢为”的问题,既有外部环境的原因,也有干部自身的原因,还有制度和机制的原因。“三项机制”立足于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落实五大发展理念,按照*对陕西提出的“追赶超越”定位和“五个扎实”要求,坚持“三个区分开来”,鼓励激励干部勇于担当、奋发有为,努力营造锐意改革、勇于创新、合理容错的良好环境,切实解决干部队伍中存在的不想为、不会为和不敢为问题。*要求做到的“三个区分开来”,回应了广大干部的关切,为解决干部干事创业的“后顾之忧”指明了方向。省委出台的“三项机制”,是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的重大举措,目的就是让想干事的干部有激情、能干事的干部有底气、会干事的干部有位置,着力破解为官不为、廉而不勤、不敢担当等问题,促进干部放开手脚履职尽责、甩开膀子干事创业。
第三,“三项机制”相辅相成,是激励容错惩戒相结合的“组合拳”。“三项机制”相辅相成,有机统一,共同构成了有机的制度体系。鼓励激励机制是前提,容错纠错机制是保障,能上能下机制是根本。鼓励激励机制重在解决干部干事创业内在动力不足的问题,不论是个人还是单位(部门),只要工作足够优秀,都将受到褒奖、荣誉或提拔,从而形成让能干事、会干事、能干成事的干部在精神上受到鼓舞、物质上得到奖励、政治上得到提升的导向。容错纠错机制重在解决为创新者、担当者、实干者容错的问题,允许失败,宽容失误,只要遇事主动化解、敢闯敢干敢试,在本职岗位上积极主动、大胆创新,就会受到鼓励和保护,从而让敢于担当、敢于创新的干部没顾虑、有舞台。能上能下机制重在解决干部干事创业外部压力不足的问题,将对干事劲头不足、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干部,对履职不力、不适宜担任现职的干部,对不会为、不善为、不敢为的干部向下调整,形成让庸者、失职者、不适者下的机制。
“三项机制”还规定了三管齐下推“能者上”、十措并举为“错者容”、七方面画线促“庸者下”的具体办法,有利于给干事创业者撑腰,给改革创新者松绑,让为官不为者让位。激励机制既能激发干部工作热情,又能提高干部工作效能;容错机制既能让干部无后顾之忧、“轻装上阵”,又能激发他们敢闯敢试、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能上能下机制既能弥补干部退出机制的缺位,又能最大限度地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的内生动力。这样多措并举,将最大限度地调动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让他们一心一意谋发展,推动陕西各项工作上水平上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