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律师法官三严三实学习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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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法官三严三实学习心得体会

*指出,各级领导干部要树立和发扬好的作风,既要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又要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三严三实”,言简意赅,内涵丰富。这不仅是*对党的领导干部和全体党员为政、成事、做人方面提出的基本要求,同时也是对全体法院干警的要求,每一名法院干警都应该将其作为立身之本和自觉追求,积极践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努力做一个新形势下的好法官、好党员、好干部。

一、要有守正的态度

古人说:“凡善怕者,必身有所正,言有所规,行有所止,偶有逾矩,亦不出大格。”也就是说,一个人只有敬畏法纪,才能做到慎处、慎微、慎行。在社会认知中,法官是要对他人行为的是非曲直作出评判,本身被认为是正义的化身,理应恪守正道,而且应比一般人坚持更高的道德标准、更严的行为准则。正所谓,先正己者才能正人。而法官要做到守正,主要标准有两个:

一是严守正义。权力是把双刃剑,如果用得好、用得正,我们就能成为公平正义的捍卫者,法律预设的各种价值导向都能实现;但是如果不能做到居中裁判、不偏不倚,就可能是对已破坏社会关系的“二次伤害”。当然,裁判的正义不仅仅是给当事人一个法律意义公平公正的结果,还应该包括程序的正义。对此,我们一方面要严格审判管理,严守法定审限,不让正义迟到;另一方面充分告知并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所以,作为法官,我们要对手中的权力心怀敬畏,要有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态度,用好手中的权力。

二是弘扬正气。“法者,天下之程式,万事之仪表”。法院、法官的形象是整个社会文化气息、精神风貌的构成要素和重要体现,向社会传递着积极的正能量。而且从文化传承的角度来看,人们津津乐道的古代历史上有名的法官像包拯、海瑞都是一身正气。正是正气的弘扬,会让社会风气中的“杂音”“潜规则”“灰色地带”无法生存,诚实守信、规则秩序得以确立。司法正气的气质既是缘于法律的象征,但更重要的是法官个人的人格魅力,缘于法官修身、自律而形成的底气与自信。故而,我们当以“三严”祛歪风,以“三实”聚正气,常抓不懈、久久为功。

二、要有勤勉的精神

“实干兴邦,空谈误国”。无论是法院事业的科学发展,还是法官个体的职业发展,都需要务实、积极、实干的精神。在当前形势下,司法审判工作可以说是“三高”职业(高压力、高风险、高强度),在面对困难、面对压力、面对诱惑时法官要始终保持定力,勤勉敬业,创造出经得起实践、经得起人民和历史检验的实绩。

一是勤勉于职业素能的提升。司法是一项实践性很强的职业。英国大法官柯克说过,司法是一个人需要用二十年以上的时间才可能完全掌握的艺术。即便是对于法官而言,法律思维和法治方法的把握也需要长期研习和应用法律的历练。可以说,中国法官职业群体的成熟程度离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那么,作为新时期的人民法官要能够担当社会期待、回应社会需求,就必须通过不断的理论积淀和经验丰富,才能深刻理解法治的内涵和灵魂,才能把握法学实践的尺度与方向,也才能在法律规范与具体案件事实的应用上游刃有余。

二是勤勉于干事创业的作为。随着中央“八项规定”的深入贯彻落实,党员干部作风建设取得阶段性的成效,法院队伍的司法规范化程度得到了很大的提升。但是我们也发现,在从严治党的高压态势下,特别是在法院案多人少矛盾日益突出、责任追究倒逼越发严格的形势下,少部分干警身上暴露出“做多错多,少做少错,不做不错”的不敢作为、怠于担当的现象。不容回避的是,在我们的现实工作中的这些“不严不实”的问题,在一定程度上、一定范围内已经影响到法院队伍整体的战斗力和执行力,制约了法院业绩的优化、司法公信的建立,如果不能得到及时的转变,将会阻碍人民法院事业的科学发展。司法权是执政权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人民法院在社会治理体系中必须要承担重要的使命。对于一个从事司法审判工作的国家公职人员而言,要以“三严三实”作为改进作风的精神引领,坚定对职业使命的信仰,要强化事业心、责任心,杜绝慵懒散,纠治虚浮假,做到担责、负责、尽责。特别是在当前深入推进司法改革的形势下,法院干警要统一思想、支持改革,理解好改革的积极意义,把握好改革的基本精神,不断凝聚改革正能量。

三是要有为民的情怀。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这是人民法院执法办案的根本追求。基层法院处在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前沿阵地,基层法官也是实践司法为民的先行者,应该具有真情亲民、真心暖民、真诚惠民的司法情怀。法官既要坐堂问案,也要下接地气、体恤民情,实实在在地了解群众的司法需求;要创新举措,实实在在解决百姓关切的问题,尤其是一些基本的诉讼服务。从转变工作作风的角度来看,为民司法的宗旨应该一以贯之地体现在我们的日常工作的每一个细节之中,而当前的重点就是要花大力气解决社会反映突出的“六难三案”问题,这也是“三严三实”指导思想的问题意识和问题导向所在。而践行“三严三实”的实际成效、评价标准都是由人民群众来感受和检验的。所以,司法除了要提供公正的司法产品之外,还要提供更有亲和力的、强化裁判可接受性的司法服务,让当事人感受到阳光司法的温度。

【篇2】法官三严三实学习心得体会

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是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延展深化,是持续深入推进党的思想政治建设和作风建设的重要举措,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重要抓手。

人民法院作为国家审判机关,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必须深刻理解和把握三严三实”的基本内容,并紧密联系审判工作实际,才能在维护大局稳定,促进经济科学发展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

首先要深刻理解“三严三实”的基本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

党的十八大以来,*多次强调,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三严三实”要求,丰富和发展了党的建设理论,明确了领导干部的修身之本、为政之道、成事之要,为加强新形势下党的思想政治建设和纪律作风建设提供了重要遵循。

中央部署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对进一步增强党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具有十分重要现实意义。

作为一名党员法官,要切实践行“三严三实”,就必须准确把握“三严三实”的基本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

“严以修身”,就是要加强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提升道德境界,追求高尚情操,自觉远离低级趣味,自觉抵制歪风邪气。

严以修身的根本是坚定理想信念。理想信念是共产党人的精神之“钙”。从严管党治党,首先要坚定理想信念,解决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问题。严以修身的核心是加强党性修养。要大力弘扬党的优良传统,自觉增强党的意识,牢记党员身份,为党工作,任何时候都要与党同心同德。严以修身的基础是提升道德境界。要大力弘扬*,自觉做*道德的示范者、诚信风尚的引领者、公平正义的维护者,以实际行动彰显共产党人的人格力量,践行人民法院“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指导思想。

“严以用权”,就是要坚持用权为民,按规则、按制度行使权力,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严以用权首先要反对特权思想,始终牢记共产党员永远是劳动人民的普通一员,党员干部是人民的公仆;要永远牢记权力的来源和归属,始终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用权为民。其次要正确行使权力。要自觉遵守当干部、当法官的规矩,敬畏权力、管好权力、慎用权力,按照法律和制度规定去管权、管事、管人,去行使审判权。还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要增强主动接受监督和依法依规保护监督的意识,把自己的言行自觉置于党和人民的监督之下。

“严以律己”,就是要遵守党纪国法,做到为政清廉。

要常怀敬畏之心、戒惧之意,时时处处严格要求自己。特别是党员法官,要带头学习法律,模范遵守法律,不能越位行使权力,更不能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

“谋事要实”,就是要从实际出发谋划事业和工作,不好高骛远,不脱离实际。

谋事要实要求我们深入基层、深入实际开展调研活动,认真把握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广泛听取批评意见建议;要求我们加强学习,不断适应性新形势、新任务对审判工作的新要求;要民主决策,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严格履行民主决策程序,更好地凝聚各方面的智慧和力量。

“创业要实”,就是要脚踏实地、真抓实干,敢于担当责任,勇于直面矛盾,善于解决问题。

要有敢于担当的精神,在挑战面前有冲破难关的勇气,在机遇面前有敢抓善抢的锐气。要有踏石留痕的韧劲,发扬钉钉子精神,要有接力奋斗的境界,一步一个脚印把工作推向前进。

“做人要实”,就是要对党、对组织、对人民忠诚老实,做老实人、说老实话、办老实事。

做人要实要求我们从小事做起、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对党和人民要忠心耿耿,襟怀坦白,光明磊落;对工作要尽职尽责,爱岗敬业、忠于职守;对群众要满怀真情,自觉摆正同群众的关系,坚持情系群众、感恩群众、敬畏群众。

“三严三实”要求是一个有机整体,“三严”是内在要求,主要指向主观世界的改造,有了“三严”,“三实”就有了坚实基础;三实”是行为取向,主要指向客观世界的改造,有了“三实”,“三严”的实际价值才得以体现。“三严”要求我们筑牢思想上的“防火墙”,增强抵御各种病毒的免疫力,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给我们为人处世、正心修身提供了基本遵循。“三实”要求我们说老实话、办老实事、做老实人,坚持实事求是、求真务实、狠抓落实,做到老老实实、规规矩矩、坦诚实在,为我们履职尽责、用权为民提供了重要准则。

对全体法官来说,“三严三实”既是思想上的守则,又是行为上的准则,是必须坚守的人生信条。每一名干警都要深刻认识“三严三实”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准确把握其丰富的科学内涵,切实增强践行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争做人民群众满意的人民法官。

其次要结合审判工作实际,切实践行“三严三实”,推动法院工作全面进步

近年来,人民法院大力加强思想作风建设,法官队伍整体素质明显提高,特别是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深入开展,使“四风”等突出问题得到很好解决,人民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升。但是,必须清醒地认识到,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效果还需要巩固和深化,审判执行工作中“六难三案”现象时有发生,作风“不严不实”的问题还不同程度地存在。

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就必须紧密联系法院工作实际,坚持从严上要求,向实处着力,才能把法院工作提升到一个新的高度。

严以修身,就要求我们加强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

要具备良好的政治觉悟和党性修养,做到对党绝对忠诚、对人民敢于负责。要深入学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正确认清当前国内、国际形势,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把对党绝对忠诚铸入思想、融入灵魂、见之于行,坚决执行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正确处理坚持党的领导和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的关系,确保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得到统一正确实施。

要始终牢记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入党誓言,永远铭记我们远大的政治理想,坚持“三个自信”,把实现理想作为我们做好人民法院工作的坚定信念。

严以用权,就要求我们坚持用权为民,主动接受监督。

行使好、运用好司法权既是法官的神圣职责,也是公正司法的必然要求。要对手中的审判权有敬畏感,始终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在立案、送达、庭审、合议、裁判文书形成和送达等各个环节,都严格依法办案,彻底杜绝“六难三案”现象,以实际行动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要自觉接受监督,既要接受人大依法监督、政协民主监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新闻媒体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又要积极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要推进公开司法、阳光审判,发挥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作用。要充分运用短信、网站、微博、微信、微视等形式,全方位地接受监督。

严以律己,就要求我们加强思想教育,规范管理制度。

要继续加强纪律作风和反腐倡廉建设,教育干警“吾日三省吾身”,严格做到慎独、慎初、慎微,做到自重、自省、自律、自制,耐得住寂寞、守得住清贫、抵得住诱惑。

要认真开展“制度管理年”活动,通过健全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权责明晰、权责统一、管理有序、监督留痕的审判权力运行、绩效考核、机关管理、干部使用等制度,提升法院管理水平,改进司法作风,规范司法行为。

谋事要实,就要求我们践行司法为民,提升审判绩效。

既要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又要不断提升审判、执行工作质量和效率。要以强化诉讼服务中心建设为抓手,进一步提升服务理念,全面落实司法为民举措,方便群众诉讼,减轻群众诉累,降低诉讼成本,对涉及老人、儿童、妇女和其他民生案件等,开辟绿色通道,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要加强司法救助工作,为生活确有困难的当事人提供司法救助,确保有理无钱的当事人打得起官司、打得赢官司。要认真开展好“送法六进”活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司法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创业要实,就是要求我们勇于承担责任,勇于开拓创新。

担当是一种政治责任,是对党、对人民、对法律的忠诚。要以对人民、对党的事业、对法律负责的态度认真接待好每一个当事人、办理好每一个案件、撰写好每一份裁判文书,把每一个案件都办成“铁案”。

要认真落实司法改革要求,遵循审判工作规律,在提升审判质效、提高群众满意度等方面善于总结,勇于创新,切实履行好法官职责,把各项工作提升到一个新的高度,不辜负人民的信任。

做人要实,就是要求我们加强道德修养,忠诚党的事业。

要加强道德修养,在思想上分清是非,培养健康高尚的生活情趣,纯洁自己的生活圈、朋友圈、社交圈。

要时刻牢记自己是一名党员法官,心中始终装着党和人民的事业,自觉抵制低俗、庸俗、媚俗之风,追求积极向上健康的生活情趣,真正做到德才兼备、德才相适,不辱使命、不负重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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