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自查自纠报告
党员干部在学习的过程中一定要进行对照检查,加强自律自警意识;同时对照《廉政准则》做好他律,监督管理好我们身边的党员领导干部。如下是解志愿给大家整理的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整治工作自查自纠报告,希望对大家有所作用。
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自查自纠报告
根据有关要求,中央纪委案件监督管理室会同中央纪委机关相关部门,就基层“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开展专题调研,梳理现象、查找问题、分析原因、提出对策,形成专题报告。现将部分内容摘要编发,供读者参考。
基层干部的主流是好的,但基层“雁过拔毛”式腐败现象蔓延势头仍没有得到根本遏制基层“雁过拔毛”式腐败,主要是指少数基层干部在资金分配、审批审核、事务管理中,滥用职权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腐败行为基层“雁过拔毛”式腐败导致国家惠民资金“惠官不惠民”,集体资产流失,群众负担加重,百姓利益受损治理基层“雁过拔毛”式腐败,必须构建反腐败斗争上下联动新格局,层层传导压力、层层落实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在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强调,要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六次全会报告作出专门部署,坚决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切实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全国两会期间,中央领导同志参加分组讨论时反复强调,今年将更加重视解决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
总的看,基层干部的主流是好的,绝大多数干部任劳任怨、无私奉献,为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作出巨大贡献。各级党委、纪委认真贯彻中央和中央纪委决策部署,坚决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有效维护了群众的利益。但基层“雁过拔毛”式腐败现象蔓延势头仍没有得到根本遏制,“苍蝇”扑面仍然是基层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随着中央加大扶贫开发力度,有效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特别是坚决查处基层“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更加刻不容缓。
基层“雁过拔毛”式腐败作为基层腐败的典型表现形式,主要是指少数基层干部在资金分配、审批审核环节以及管理基层事务的过程中,滥用职权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腐败行为。
基层“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的特点
增势猛,总量居高不下。近年来的信访举报、执纪审查统计数据显示,基层“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总量大,增长势头猛。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受理反映基层干部的信访举报数、查处发生在基层的“雁过拔毛”式腐败案件数、处分总人数逐年上升态势明显,涉案金额总体呈增长趋势。
领域宽,牟利无孔不入。涵盖集体资金、资产、资源,遍及各类强农惠民专项资金,渗透在权力运行各个环节。一是视财政专项资金为“唐僧肉”。粮食补贴、林业补贴、扶贫开发、危房改造、低保、救灾救助和征地拆迁补偿等领域,国家下拨的专项资金,一旦被某些基层干部经手,就要“咬一口”,其中涉农资金是“重灾区”,在经济欠发达地区尤为突出。二是将集体“三资”变成“囊中物”。特别是经济发达地区和城郊结合部比较突出。随着集体经济不断壮大,部分基层干部将集体资金、资产、资源视为“香饽饽”,挖空心思据为己有。一些城郊地区征地拆迁案件高发频发,往往数额惊人。三是把群众当作“砧上鱼”。部分基层干部利用行政审批、执法监管、事务管理等职权,吃拿卡要,甚至勒索盘剥。
主体广,遍布权力岗位。腐败的主体覆盖基层管钱、管事、管物的重要岗位,从一把手到关键岗位,从县职能部门到基层站所,从乡镇干部到村干部。主要集中在以下三类岗位:一是村“两委”成员,特别是村支书、村主任。二是县乡和街道干部。他们虽然权力不大,但国家惠民政策“落地生根”大多要经过他们,具有“拔毛”的便利条件。三是基层站所工作人员。水电、气暖、车辆、户籍、殡葬等管理部门与群众“衣食住行”“生老病死”息息相关,“趁火打劫”的行为屡禁不绝。为了顺利“作案”,有些基层干部相互勾结,逐渐由单纯的个人腐败向集体“抱团”腐败演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