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科室微腐败自查报告
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文件的统计、归类、存档工作、信息公开规范化工作,避免出现错报、乱报情况。如下是解志愿给大家整理的科室微腐败的自查报告,希望对大家有所作用。
科室微腐败自查报告篇【一】
按照中共桂阳县委办公室、桂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桂阳县“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精神,我局自开展“雁过拔毛”式腐败专项整治工作以来,为切实提升干部价值追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以加强党员干部作风建设,严肃查办违纪违法案件、严格执纪监督为重点,强化制度建设和工作创新,营造良好的反腐倡廉工作氛围、推进全县“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现将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领
(一)领导高度重视,及时动员部署。成立了“雁过拔毛”专项领导小组,由局长、党组书记邝海飞任组长,班子成员侯阳保、谭家南、唐铭璋、彭金秀、刘小波党组成员为成员。制定了《桂阳县司法局“雁过拔毛”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召开了“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和“纠‘四风’、治陋习”专项整治活动专题会议,并组织全院对专项整治方案进行了学习。与全局干部职工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个人责任状》,每人作出了《不举办不参与“升学宴”“谢师宴”的承诺书》,开展了坚持与社会陋习说“不”党员在行动的公开活动,即不饮酒,不酒驾,上班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争做优秀共产党员,引领良好社会风气,树立党员干部良好形象。组织全局干部职工集中观看了警示教育片《不可触碰的底线》,注重正面引导。结合我局中心工作对两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了全面的动员部署。
(二)转变工作作风,全面自查自纠。一是紧紧围绕县纪委提出的的要求深入宣传发动。二是突出清理自查。紧紧围绕五个方面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全面开展清理自查,重点查找十八大以来存在的突出问题,要紧盯专项整治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新苗头、倾向性问题敢于“咬耳扯袖”、谈话函询,对发现的违纪违规线索及时移送或核查处理。我局在“雁过拔毛”式腐败专项整治教育的基础上,根据“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的特点,结合自身工作实际,着重对执法过程中可能存在的违规收费、吃拿卡要、虚报冒领、慵懒散怠、推诿扯皮、工作不实、阳奉阴违、不作为、乱作为,不深入实际、漠视群众疾苦,与民争利、中饱私囊、欺压群众等问题进行了逐一自查,并制定了相应整改措施,收到了良好的效果,赢得了广大干群的好评。三是坚持边清边查的原则。通过清理自查发现漏洞,发现线索,严查腐败。在工作方法上,寻找工作抓手和特色,坚持抓两头带中间,抓典型促全面。及时发现问题线索、查办案件、建章立制,同时根据情况变化及时调度工作,调整工作思路。各股室之间主动加强沟通协调,严格按照县委关于明确“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具体问题的要求抓好落实;四是认真做好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汇总上报工作。每月25日前,填写“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整治自查自纠表及月报表,并及时总结每月“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月小结。
(三)广开信息来源,畅通监督渠道。通过公布举报电话、网站、建立QQ群、微信、发放宣传手册等方式,放手发动群众,畅通信访举报渠道。
(四)认真贯彻“两个责任”,加强协调联动。我局党组的主体责任和纪检监察部门监督责任。党组书记、局长履行领导责任,主持召开了高标准的专题民主生活会,亲自组织推动,带头参加检查考核,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每月主持召开部署党风廉政建设会议至少1次,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调研不少于1次。并与其他党组成员进行廉政谈话和落实主体责任约谈不少于1次。党组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担当分管责任,听取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汇报,与分管部门班子成员进行廉政谈话、约谈。我局纪检监察部门加强了对全局上下班纪律、工作纪律、公务用车等方面的监督检查,多次组织对各股室纪律作风明察暗访,对各种会议都进行签到考情,对发现问题的敢于问责及时亮剑。在开展“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及“纠四风,治陋习”作风大提质的特殊时期,没有发生一起“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目前,我局干部工作热情高,纪律性强,责任意识强。
二、存在的问题
在开展专项整治过程中也发现一些不可忽视的问题,务必引起我们的重视,要在下一步工作中认真加以改正。比如思想认识不到位。少数干部对“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思想认识不到位,会议召开不及时、工作方案不切合实际;片面认为“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是纪检监察部门的事。清理自查工作还在等待观望,成果还不显著。另外,群众发动还不够深入,案件线索不多,查处力度还不大。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提升认识高度。认识上不去,行动就打折扣。我们把解决思想认识问题作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首要任务,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县委、县政府、县纪委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强化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政权建设责任上来;统一到基层反“苍蝇”式腐败的抓手上来。做到思想上高度重视、认识上高度统一、行动上高度自觉。
(二)加大工作力度。一是突出宣传发动。紧紧围绕县纪委提出的的要求深入宣传发动。二是突出清理自查,坚持边清边查的原则。在工作方法上,寻找工作抓手和特色,坚持抓早、抓小、抓细,抓典型促全面。三是及时总结上报。及时将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经验作法总结上报。
(三)强化工作落实。一是坚持问题导向,始终把发现问题线索作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重中之重。在清理自查中发现问题线索;在履行自身职责和工作职能中发现问题线索;在广泛深入发动群众、畅通举报渠道中发现问题线索;在集中解剖“麻雀”中发现问题线索;在不定期明察暗访过程中发现问题线索。二是坚持问题导向,集中力量抓好腐败问题的查处。把腐败案件查处情况作为我们开展这项专项整治行动的检验成果,自始至终坚持和跟进。对于查处的案件,及时上报处理。三是加大督查力度,敢于亮剑。对认识不到位、工作不到位、行动不积极的部门亮剑;对发现问题线索不上报的部门主要人员亮剑;对隐瞒事实、包庇他人的办案工作人员亮剑。
科室微腐败自查报告篇【二】
为了进一步提高部门预算编制与执行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根据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1x年度部门预算考核工作的有关要求,xx对部门预算工作进行了认真的自查,现就预算编制和执行情况汇报如下:
一、部门预算编制
(一)重视组织领导,提高预算编制工作效率。 部门预算编制是一项很复杂的系统工程,它与年度工作安排紧密相关,与各业务科室紧密相连。领导高度重视xx的部门预算编制工作,组织了各科室和委属二级单位负责人参加的专题会议,安排部署部门预算编制工作。明确预算编制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预算编报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及时性负责,并结合单位的中心工作、近几年来的工作开展情况、上级领导及其主管部门对下一年度的工作思路,认真予以过滤。对可能发生的情况,在分析对照前几年实际发生的基础上,预测当年的可能情况并适当留有余地,尽可能减少不必要的预算调整。加强对本系统直属单位负责预算编报人员的管理、指导和培训,确保预算编制真实、及时、准确、完整。市人口计生系统按照规定的文本、项目、标准、时间、软件编制上报部门预算,并做到签章齐全。
(二)重视信息整理,提高预算编制精细化水平。
1、准确合理测算收入来源。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政策。对行政事业性收费等政府非税收入,要按照依法依规和应收尽收的原则,以经济发展、政策调整因素和前三年收入实绩的平均数为参考,切实做到实事求是,不少报、不漏报,努力避免在预算执行中的超收、短收现象。
2、准确填报部门基础信息。基础数据的规范填报是提高部门预算编制质量、推动部门预算改革的基础。一是认真核查单位性质、编制人数、实有人数、离退休人数、统筹和独生子女情况。二是认真核对资产状况,将相关的资产配置和存量情况真实、完整地输入系统。
(三)重视项目整合,完善项目绩效评价体系。 重视项目资金整合,努力提高项目预算绩效是部门预算发展的方向。按照“保人员、保运转、保发展”的原则,根据工作的职能任务和事业发展规划,结合财力状况,参照以前年度项目,采用项目库管理方式分轻重缓急,严格控制在“一下”控制数内申报项目。申报材料齐全、申报内容完整、支出科目使用准确。
(四)重视采购预算,提高采购编制的完整性。
根据《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及《政府采购实施细则》的要求,结合本部门开展工作的实际,准确把握采购类型和采购目录,切实强化采购项目的预见性和超前性,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做到全面准确,符合实际需要。
二、部门预算执行
(一)健全机制,规范内部管理行为。 根据工作实际,制定了《机关财务管理制度》、《采购制度》、《会议制度》、《公务电话管理办法》、《公物使用与管理制度》、《车辆管理制度》、《招待费使用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通过实施内部监督和控制制度,明确了记账人员与审批人员、经办人员的职责权限,使其相互分离、相互制约,以明确责任,防止舞弊,各项事务事项得以有序进行;明确了财务收支审批程序和审批人的权限和责任,规范了各项资金的使用,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明确了经费支出的范围和开支标准,采取各种有效措施控制经费开支,杜绝了浪费现象的发生。
(二)严肃纪律,强化资金使用管理。
非税收入严格执行“收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规定,纳入财政预算内管理的收入全额及时缴入国库。
严格执行市财政局批复的预算,全年支出控制在预算数以内,严肃财务工作纪律,严格按照政策规定的范围、标准和口径要求,实事求是地填报资金使用计划申请,按照财政部门审核批复的意见,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支付资金。基本支出严格执行国家的有关政策和规定,合理安排单位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项目支出要严格按照的项目和用途使用,无改变项目内容、扩大使用范围、挪用项目资金
现象,做到了专款专用,切实保障资金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
对于不可预见经费,据《市直部门预算不可预见经费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按照使用范围向财政部门申报并按批复的用途使用不可预见经费。
(三)规范管理,严格执行采购程序。 根据《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及《政府采购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按照年度采购预算,向政府采购部门申报采购计划,经政府采购部门审批后,办理采购项目,采购完成后,由相关科室填写验收报告,购销合同、购置审批、验收记录及付款方式等财会、文书资料整理完整报国库收付局支付,切实降低了采购成本,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
通过自查工作的开展,促进了预算管理与预算执行水平和资金使用效益的提高、促进了内部监督机制的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