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学校规范办学行为自查报告
学校规范办学行为自查报告篇【一】
我学习了区教委下发的关于规范办学行为的相关文件,并将落实到自己的行动当中。参照文件内容对自己的日常教学行为进行了自查,现对自查情况作出如下总结
一:有偿补课方面
没有任何有偿家教的行为和举止;强迫动员、诱导或暗示学生参加课后文化补习;从没有为社会文化办学机构进行招生宣传,发放招生广告,组织学生报名;没有到社会文化办学机构兼课;按时上下课,不占用学生的休息时间补课或者上课;
二执行课程计划和课程标准方面
在教学中能够按照既定的进度计划进行教学;能认真执行国家课程标准,根据学生的学习实际情况有的放矢的开展教学活动;积极参加各级各类的教育研究活动,积极提高自己的业务素质,想方设法最大限度的提高课堂教学效益;教学内容紧密围绕课程质量标准的要求,在解决好基本问题的基础上,有针对性的对学生进行思维的训练和培养;积极协调团结组内教师,严格执行“四统一”。
严格执行上级规定的作业时间问题,引导学生利用好在校时间完成各项任务,对于所留作业,能够精心设计,逢留必作、全批全改。
三;作息时间方面
能够严格执行“早八晚五”的规定,严格控制学生到校、离校时间,在校期间专时专用。自觉执行“三表”公开制,主动接受师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引导学生积极参加各项活动,坚持做好每天1小时阳光体育活动、开展好学生社团活动,安排好学生的课余生活,给学生充足的自由活动时间。
四:教学资料方面
没有擅自组织组织学生购买或推荐各种教学用书、材料等,从不动员组织学生到指定书店购买学习资料、教辅材料,也不曾委托家长或其他人员为学生统一购买教辅材料。
学校规范办学行为自查报告篇【二】
为学习、贯彻、落实甬教督[2016] 339号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的通知精神,端正办学思想,规范办学行为,促进我校和谐、健康、可持续发展,办人民满意的教育,我校于十月中旬先后召开班子会、教职工大会,学习文件,传达相关会议精神,成立了学校专项行动领导组,积极开展规范办学行为自查活动。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自律机制方面
1.成立由校长任组长的规范办学行为工作小组,对切实提高对学校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重要性和必要性进行宣讲,将《浙江省教育厅“减负”工作 “六项严格规定”、“六项工作制度”》、《义务段学校规范办学行为12条规定》进行学习。学期初,将规范办学行为及减负的措施要求列入学校的工作计划,定期对照反思。对于落实得好的及有偏的倾向及时反馈。对投诉件及举报意见能及时有效地调查整改。全面关注“慈溪论坛”的发帖情况,到目前为止,尚未发现家长学生对学业、师德情况的投诉。
2.在学校大门口醒目位置,安装“规范办学行为”监督公示牌,公布宁波市、慈溪市、学校三级举报电话和投诉信箱。开学第一周就将本学期的总课程安排,各班日课表、作息时间、课外文体活动、校历等教学活动安排在学校网页、校公示栏、教室等醒目位置公示,接受师生和家长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