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不作为乱作为问题清单
篇1
一严以修身方面的问题
1存在“学习是把软尺子,工作才是硬指标”的主观思想,把主要精力都放在了日常工作上,常常满足于一般性学习,大多都是泛泛而学、浅尝辄止,带着问题学、深入思考学做得不够。
2、党性锻炼坚持的不够好,对一些重大政治问题关心不够,对一些损害党的形象的社会言行和不良风气虽然有看法,但挺身抵制做得不够。
二严以用权方面的问题
1、对群众的实际困难和反映的问题,要求分管部门解决的较多,直面群众去解决的较少。发展中注重抓大项目、大工程,忽视扶持发展与民生相关的小项目、小企业。
三严以律己方面的问题
1节俭朴素的作风在工作和生活细节上体现得不够突出,带头执行、督促身边的同志树立朴素简约、合理消费的意识还不强。
2习惯于管事、不善于管人,特别是对部门、对干部工作中的失误和问题习惯于采取宽容的态度去对待,批评少、指责少,有时存在好人主义思想。
四谋事要实方面的问题
1、虽然经常深入基层单位和企业调研,但是在调研的次数、时长、深度和广度上存在欠缺,对基层情况的掌握不够细、不够实、不够多,存在调查多研究少的现象。特别是围绕解决县域工业经济发展中的焦点难点问题方面开展的调研不够。
2在思考问题、安排谋划和推进工作中,未能完全摆脱传统观念,对新现象反应不够敏锐,思想解放程度还不到位,缺乏超前意识和创新精神。
3有时疲于应付千头万绪的工作任务,科学统筹、合理安排、有序推进等方面做的不到位,“钢琴”弹得不好,存在现厚此薄彼、顾此失彼的现象。
五创业要实方面的问题
1、工作安排部署较多、督促检查较少,交任务、看结果多,教方法、重过程少,跟踪问责不严格,抓难题突破、抓难事协调的力度还不够,在一定程度上缺乏“紧抓不放、一抓到底”的狠劲。
2、工作中有急功近利、急于求成的现象,抓优势多,抓短板少。对上级有硬性要求的,容易出经验、出典型、出亮点的工作抓得多,抓得紧。对于一些难度大,见效慢,打基础的长远工作,抓得力度不够。
3、处理问题有时还存在畏难情绪,瞻前顾后、患得患失,忽视了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六做人要实方面的问题
1改造主观世界不够自觉主动,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弘扬艰苦奋斗这一党的光荣传统方面做得还不够。
2对自己分管工作研究多、抓得多,对自己不分管工作了解较少,过问较少。
篇2
一、全面深入排查存在的突出问题。
近期,全县各单位要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对基层干部不作为、乱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问题进行一次再摸排,确保全面排查、深入查找,不留死角、不留盲区。着力搞好“四个排查”,即排查不作为的问题,重点是对群众办事态度冷漠、对上级布置的任务敷衍应付、工作不在状态、不敢担当等;排查乱作为的问题,重点是不讲规矩不按程序办事、不善于听取群众意见决策、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办事不公、强占强拆等;排查贪腐谋私的问题,重点是贪占挪用挥霍集体财物、套取骗取国家补贴补助款、截留克扣冒领惠民资金、滥用权力中饱私囊等;排查执法不公的问题,重点是暴力执法、选择性执法、随意性执法、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等。全县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重点抓好“三个动作”:一是全面自查。从10月下旬开始,县直各部门和乡镇、村(社区)全面开展自查(自查表及问题清单见附件),自查工作原则上应于11月4日前完成。各村(社区)自查情况要报乡镇党委,县直单位和乡镇自查情况要报县委组织部。二是逐个排查。在基层单位自查的基础上,抽调组织、纪检监察、政法、信访、督查等方面的专门力量,逐乡逐村逐单位摸底排查,尤其是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的问题要一一调查核实。排查工作原则上应于11月13日前完成。三是列出清单。要分门别类列出问题清单,到事到单位到人头。排查出的问题清单,经县委主要负责同志审核把关后,于11月20日前报市委组织部备案备查。
二、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根源。
县委将结合“三严三实”专题学习研讨,对排查出来的基层干部不作为、乱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问题进行专门研究,找准症结所在,分析问题根源,提出整改措施。重点抓好“三项工作”:一是结合分工,认真反思。县级领导班子成员要站在全面从严治党的高度,从基层存在的问题反思查找工作方面的问题,从工作方面的问题反思查找领导班子的问题和领导干部个人的问题,真正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思想摆进去,深入分析原因,从严和实上触动思想和灵魂。二是对照检查,开展批评。县级领导班子“三严三实”专题民主生活会、乡镇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及基层单位组织生活会,要针对基层干部不作为、乱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逐项对照检查,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明确整改方向。三是梳理分析,制定措施。要通过梳理分析,研究制定管用措施,真正把问题清单转化为整改清单。对问题较为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的基层单位,县级领导干部要结合挂点工作,帮助梳理分析,督促指导整改。对涉及政策层面的问题,县委将召开专题会议,进行集体“会诊”,研究整改措施。专题会议适当邀请相关群众代表参加。
三、集中开展一次专项整治。
按照上级要求,今年10月至12月,在全县各单位要围绕基层干部不作为、乱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问题开展一次专项整治。各单位要在前阶段开展整治的基础上,突出重点,持续用劲,以“准、狠、韧”的精神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重点从“四个方面”着力:一要逐项认真整治。针对排查出的问题,一项一项明确责任主体、整治措施和进度安排,实行销号管理,确保整治工作具体落地。二要上下联动整治。特别是对那些发生在基层、根子在上面的问题,要自上而下分解任务、明确责任,建立党委统一领导、相关部门参与的联动机制。三要公开透明整治。通过新闻媒体、公告公示等形式,及时公开整治项目、进度和结果,让群众知情,接受群众监督。四要强化正风肃纪。对基层干部不作为、乱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问题“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坚持教育和惩戒并重,对情节较轻、影响较小、不构成违纪违法的,要批评教育、诫勉谈话,限期改正;对违反纪律规定的,要依纪依规严肃处理、坚决纠正;对那些顶风违纪、贪腐谋私、徇私枉法的,要坚决查处。
四、加强组织领导和督促指导。
各级党(工)委、党组要高度重视解决基层干部不作为、乱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问题。对一些问题突出的县直部门和乡镇、村(社区),县级领导班子成员结合分工实行挂点联系。各行业系统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本行业本系统基层单位的监管,查找并解决不作为、乱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问题。要结合各级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点问题、抓整改,强化工作问责,切实把解决基层干部不作为、乱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问题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持续深入抓下去。
各单位着力解决基层干部不作为、乱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的情况,每月月底及时报告县委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