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府不作为乱作为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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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府不作为乱作为自查报告篇一:

根据县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政府办《关于开展行政不作为、乱作为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的通知精神,我社对照文件,逐项进行自查,现报告如下:

一、认真履行职责,深入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工作中不敷衍塞责,不推诿扯皮。与县委、县政府保持高度一致,上下政令畅通。

二、没有违反法定程序或超越法定职数实施行政行为,切实做到依法行政。

三、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委托或者授权其他组织或者个人行使相关行政职权,没有因监管不力,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

四、供销社没有行政审批权限,也没有行政性或经营性收费职能。因此,没有乱审批、乱收费行为。

五、一年来,没有发生重大突发事件,灾情险情和重要生产责任事故,全系统保持稳定大局。

六、在工作中没有徇私枉法、吃、拿、卡、要行为。对前来供销社办事人员态度热情,举止文明,不设障碍,不刁难。能及时办理的及时办理,不能及时办理的说明原因。

七、严格遵守上下班作息制度,职工上班时间没有玩电脑游戏,炒股票、看电影以及从事其他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八、一年来,未收到行政服务对象的投诉。也没有其他行政不作为、乱作为情形。

县政府不作为乱作为自查报告篇二:

为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促进依法行政,提高办事效率,改进服务水平,优化发展环境,推动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不作为、乱作为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宜政办秘[2013]84号)精神,结合我所实际,立即开展了自查活动,对白蚁预防、灭治、受理、审批、收费各环节进行了系统规范和检查,现将我所开展行政不作为、乱作为专项整治活动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成立组织机构

为确保自查自纠和整改工作取得实效,所里宣布成立了行政不作为、乱作为活动工作领导小组,所长为活动第一责任人,副所长李海剑为主要责任人。

组长:王金玉

副组长:李海剑

成员:余厚明、张天明、杨俊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斯敏任办公室主任。

二、认真学习

通过召开专题学习会议,组织全所职工认真学习县房地产局下发的活动方案、局长讲话、《中国共产党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规定。在整治党员干部为政不廉洁方面重点学习了《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党政机关兴办经济实体和党政机关干部从事经营活动的通知》、《中共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严肃查处党员和干部参与赌博的通知》、《中共安徽省纪委、安徽省监察厅关于严禁领导干部利用婚丧喜庆事宜大操大办借机敛财的规定》、《中共安徽省纪委、安徽省监察厅关于严禁领导干部擅自驾驶公车的规定》、《中共安庆县纪委关于严禁领导干部借婚丧嫁娶以及子女升学、乔迁、生日等喜庆事宜大操大办借机敛财的通知》。在治理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方面重点学习了《安庆县公职人员有错无为问责办法》、《安庆县机关效能建设和驾管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实施办法》、《安庆县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暂行办法》、《安庆县机关效能建设七项制度》、《安庆县公职人员“十个严禁”》。通过深入扎实地学习,使每一个党员干部掌握和理解相关规定,明确纪律要求,增强遵章守纪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三、周密部署

在学习了文件精神后,所长对后一阶段工作进行了部署:

1、所里各科室负责人,特别是所里预防工程科、灭治科作为窗口,更要注重行风建设,开展优质服务。

2、班子成员身先士卒,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从自己做起,从身边抓起。

3、全所职工不得参与打牌赌博;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要报告、控制范围、注意影响;

4、强化工作纪律,明确岗位职责;

5、加大监管力度,转变工作作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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