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信访工作自查报告范文
范文一
区信访局:
20*年,XX区城管行政执法局在区委、区政府及区信访局等上级部门的正确领导下,以创建“平安市南”为主线,加强排查调处、科学预警预测、强化调查研究、狠抓责任落实,坚持信访工作为群众办实事这个核心不动摇,围绕群众最现实、最关心、最直接的利益,较好地完成了信访各项工作任务。我局按照《信访工作目标管理考核细则》,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认真做好了年度信访工作的目标考核自查及迎检工作,现将年度信访工作自查情况予以报告。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信访工作责任制的落实。
局领导高度重视信访工作,教育全体队员从维护社会稳定、促进改革发展、巩固执政党地位的高度,进一步提高对信访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树立“平安信访”、“平安市南”观念,始终把信访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放在心上、抓在手上。建立了由局党委书记为组长、分管局长为副组长的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健全基层信访工作网络,每个中队设有信访员,进一步完善了信访工作责任制,作到专人负责,责任到人。与各中队签订了信访工作责任书,实行信访首问负责制,确保了各类上级转办件及群众来信、来访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提高了信访工作的质量和工作效率。
二、分清职责,理顺程序,全力做好信访工作。
由党委书记与各中队签订信访工作责任书,进一步了完善信访工作责任制,建立和完善了领导处理重点信访问题包案机制,“谁主管、谁负责”的归口办理机制,信访工作督查和整体联动机制。规范了各单位的责任范围及办理流程,办公室主要负责人大建议、政协提案、人民来信、来访件及市、区长公开电话的办理;政工科主要负责公务员效能投诉件的办理;监察科主要负责涉及执法业务方面的市区各类转办单的办理。局接到信访件后,由办公室提交局领导批示,根据职责范围由各科室协同责任中队处理,在规定的期限内书面反馈,同时做好登记。作到了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办结率、回复率、满意率达到100%。将信访工作纳入领导目标责任制和部门岗位目标考核,明确分工,强化责任追究制度,对因信访工作责任制不落实,工作不利,推委扯皮,发生重大信访问题,造成不良影响的,追究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及信访员的工作责任,在年终各类先进评比中一票否决。我局认真做好信访工作排查调处工作,每月按期组织召开信访案件排查调处会议,对近期信访案件进行摸底调查,对近期信访工作情况进行分析总结,确保信访工作落到实处。
三、加强检查考核,提高信访工作水平。
我局按照上级信访工作目标考核的总体要求,建立和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层层细化责任,认真做好来信、来访工作。我们把信访工作纳入部门目标责任制考核,对在工作中造成责任信访或办理不及时、发生上级二次督察、群众越级信访的依考核标准予以扣分,实行责任追究。对上级部门转办的各类承办单实行部门负责制,严格按要求标准和时限办理,努力提高信访办理质量和工作效率,重点解决和杜绝对信访办理避重化轻、含糊其辞、转而不办,随意答复等问题。今年,我们采取以会代训等方式对各部门信访人员组织了业务培训,业务培训率达到100%,通过学习、培训,提高了信访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质量;还组织开展了信访调查研究活动,及时完成了信访调研报告及信访报表、材料的撰写、上报工作。按时办结“两会”人大、政协议案13件,办结率、面复率、满意率均为100%;1-9月份办理市长、区长公开电话、群众来信180件;办理上级转办单、任务单400件;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信访工作质量和效率有了明显提高。
我局按照《信访工作目标管理考核细则》进行了认真的自查,2004年度我们严格落实了信访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等有关制度规定,较好地完成了信访工作,未发生越级集体上访事件。信访各项工作达到了检查考核各项标准。
在区委、区政府及区信访局等上级部门的正确领导下,我局较好地完成了2004年信访各项工作,信访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加大信访工作力度,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对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特殊情况特殊处理,真正想群众所想,急群众所急,解群众所难,通过调解、转办、督办把大量的矛盾纠纷和信访问题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推动我局信访工作的健康发展。
范文二
根据区监察局监察通知书要求,对照有关规定和条例,现将区文化局今年以来政务公开及权利阳光运行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今年以来,区文化局根据区委、区政府统一部署,结合工作实际,按照“公开内容明确、公开程序完善、公开形式规范、公开范围扩大”的要求,认真做好政务公开及权利阳光运行工作。依托XX市政府互联网站工作平台,采取发布文件、编发通报、简报、制作宣传栏、印发《办事指南》、《告知单》、举办大型宣传活动、电子大屏幕、走访服务对象、公开部门电话、接受、处理群众咨询和投诉等多种形式,全面及时准确发布政务信息,公开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办件情况。截至8月底,区文化局网上主动公开信息193件,应公开信息比例达到100%,做到了应公开尽公开。文化市场共办理行政执法案件14件,其中行政许可5件,行政处罚案件8件,其它类1件,网上办理率达到100%(详细情况请见汇总表)。
二、工作措施
一是统一思想认识。区文化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及权利阳光运行工作。局领导班子组织机关及文化市场全体人员,认真学习《XX市行政权力阳光运行机制建设和管理暂行规定》、《政府信息公开条例》、《XX区权利阳光系统操作手册》等相关文件,深刻领会,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自觉将做好政务公开及权利阳光运行工作作为文化局履行职责,改进作风,接受监督,推动工作的重要方式,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结合我区文化工作实际,做出了认真细致的部署,自觉把政务公开及权利阳光运行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区文化局成立了局长挂帅的政务公开及权利阳光运行工作领导小组,认真落实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抓、承办人员具体办的三级责任制,一把手亲自抓,分管局长根据各自分管工作,对口负责,牵头办理,相关科室的科长为具体承办人。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务公开及权利阳光运行工作的组织、督促和协调。切实做到了组织健全,领导有力,分工明确,上下联动,保证了政务公开及权利阳光运行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三是细化公开内容。文化局结合自身工作,制订了六项政务公开内容,编制了《XX区文化局信息公开指南》和《XX区文化局信息公开目录》,囊括了文化局全部12大类217项政务公开信息,对政务信息的公开范围、公开形式、公开时限、责任科室,以及申请政务公开的受理机构、受理程序、监督方式等作出了明确规定,并在政府网站上及时更新发布。
四是完善工作制度。建立和完善了四项工作制度:一是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明确责任科室、责任人和责任事项,对12项违规行为做出具体处罚规定;二是政务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信息实施信息制作人员、分管领导、签发领导的“三级审查”;三是政务公开考核制度,对制度建设、决策事项公开、便民措施执行、承诺践行、群众满意等情况进行定期考核;四是政务公开社会评议监督制度,设立举报箱、公布监督电话,认真处理群众举报投诉,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做到了政务公开及权力阳光运行工作的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
四是配齐人员装备。文化局在经费、人员紧张的情况下,拨专款购置了电脑、扫描仪等设备,专门用于政务公开和全力阳光运行,安排机关和文化市场稽查队5名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的同志,在分管局长的领导下,从事政务信息公开和权力阳光运行系统的具体操作,从人员、装备上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同时,文化局还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XX区权利阳光系统操作手册》,明确岗位责任、操作流程的标准和其中的关键点,做到了责任明确、规范操作,有效提高了办件质量。
五是加强跟踪督查。局办公室作为政务公开和权力阳光运行工作的牵头科室,随时掌握政务信息的发布以及行政执法案件的网上运行办理情况,对行政权力事项的录入数据进行核查,对上网不及时的信息和办理进展缓慢的案件,认真查找原因,及时进行协调督促,从而增强了具体办件人员的时间观念,提高了工作效率。对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群众呼声高、办理难度大的执法案件,“一把手”亲自过问,分管领导直接负责督办,参与办理,确保了案件办理工作按质、按量、按时限要求上网。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认真把握行政执法的自由裁量权,严格做到热情服务,依法办事,对所有行政执法案件均要求办结一件,上网一件,做到实际办件和网上运行同步,有效避免了行政权力事项网上和网下双轨运行的现象。
三、主要成效
通过推行政务公开及权利阳光运行工作,主要体现了三个方面的成效:一是规范了文化局机关的权力运行,提高了工作效率,保障了工作的顺利开展。通过政务公开,行政审批制、行政处罚、执法公示制等得到了更好落实,有效地规范了行政审批权、执法权,不公正、不公平现象逐渐减少。网上办事,既方便了群众,又提高了工作效率,受到了群众的普遍欢迎。二是增强了工作透明度,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文化局的工作由过去的“暗箱操作”逐步向“阳光工程”转变,使施政行为处于群众的监督之下,从而有效地防止了权钱交易、权情交易、权权交易、办事不公等问题的发生。三是改进了机关作风,密切了同人民群众的联系。通过政务公开和权力阳光运行,文化局加强了机关自身作风建设和队伍建设,依法行政、为民服务的意识进一步增强,赢得了群众的信赖。同时畅通了与群众沟通的渠道,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群众通过网上信息发布,进一步了解了文化局的工作职责和相关办事流程,对文化工作给予了充分理解与大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