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关于“三项整治”工作的自查报告
我局“三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严格按照《乾县开展发展环境“三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意见》及我县《优化投资发展环境工作实施方案》文件精神要求,精心谋划,周密部署,确保了此项工作扎实有序地开展。现就自查自纠阶段工作总结如下:
一、思想认识到位,保证整个活动取得实效
为保证此项工作的扎实开展,我局成立了开展发展环境“三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各下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针对民政工作业务的特点,我们采取专题会议的形式,使广大干部职工特别是机关工作人员充分认识“三项整治”活动对加快区域发展、改进机关作风、密切党群关系、维护社会稳定、加快推进现代化的重要作用,让广大干部职工联系实际,对照先进,对照要求,查找自身存在问题和不足。
二、坚持群众路线,认真排查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在自查自纠阶段,我局结合学习实践活动,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一切从大局出发,通过组织群众评议,召开座谈会,设立意见箱,发放调查表等多种形式,敞开大门,广泛征求意见,依靠群众查找问题。召开了机关全体人员和下属单位负责人参加的征求意见会,征求意见26条;召开乡镇民政干部及各类民政服务对象座谈会,征求意见12条。对排查出的问题反复查原因,进行认真的梳理归类,整理出4条群众反映集中意见,并拿出整改措施。
三、查找出的主要问题。
1、在民政业务工作方面。低保审核不够严格,致使个别不该享受低保的享受了,该享受低保的享受不了。
2、在工作作风方面。一是深入基层指导工作不够;二是在接待群众时,有个别工作人员存在态度生、冷、硬的现象;三是个别工作人员在工作中有时存在应付的现象。
3、在工作效率方面。一是对民政政策、法规公开不够,影响了群众及时反映、解决自己的问题;二是个别工作人员政策法规不熟悉,办理事项不能一次性告之,存在群众办事“多趟跑”的现象;三是个别工作人员办事拖拉,有时办事群众甚至找不到人,工作效率不高。
4、自身建设方面。一是人少事多的矛盾较为突出,影响了民政职能的有效履行;二是民政干部依法行政、依法处理事务的能力需要进一步提高。
四、整改措施
1、关于民政业务工作方面问题的整改
严格低保审查程序,确保应该享受低保的人真正享受低保,不该享受低保的坚决取销。对新申请的低保对象,镇(社区)民政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上门走访、调查核实、三榜公示等制度;二是加大查处力度。对群众举报不符合条件的低保对象,要做到100%的调查核实,调查属实的坚决取消。三是制止出具虚假证明的行为。加强与有关部门和单位沟通,通报出具虚假证明单位和人员的情况,建议有关部门对此行为作出严肃处理。
2、关于工作作风方面问题的整改
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素质和业务工作水平,强化机关自身建设。认真遵守作息时间,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勤,有事向领导请假。切实做好本职工作,工作中尽职尽责,办事不推不拖、不滥用职权,接人待事使用文明礼貌语言。遵守国家的法律法令和各类规章制度,经常走村入户调查研究,多听取群众意见,针对反映的问题,拿出解决措施,化解矛盾,帮助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
3、关于工作效率方面问题的整改
(1)限时办结制。在处理各种行政事务过程中,凡有明确时限要求的坚持急件急办原则,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任务;没有时限规定的,将工作落实到人,一般应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
(2)首问责任制。对前来办事的同志或群众来访者,第一接触人为首问责任人,是职权范围内的,首问责任人要“由我来办,马上就办,办就办好”,不是职权范围的,也要帮助联系,帮助督办,一帮到底,让群众满意而去。对不能办理的要说明原因,对不属于本机关办理的事项,耐心做好解释。
(3)岗位明示制。公务人员上岗时做到岗不离人,统一公示标有单位名称、本人姓名及职位和照片的工作牌。
(4)过失追究制。对因工作不力或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除追究直接责任者的责任外,并与评先选优、提拔任用挂钩。
4、关于自身建设方面问题的整改
要从促进全县民政事业发展的大局,高度重视民政干部队伍的建设问题。一是定期研究干部队伍建设的现状,积极向上反映加强民政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和建议,争取领导的重视和支持。二是加大对干部职工培训的力度,提高干部职工的综合素质,以适应形势的需要。三是合理调配现有的人力资源,建立健全各项激励机制,最大限度地调动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