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清理小金库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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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达州市达川区财政局:

  根据达川财监督【2015】1号文件通知要求,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小金库”专项治理自查自纠工作,经研究,结合我镇实际,迅速开展了自查自纠活动,现就自查的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坚决纠正“四风”

  石板镇继续组织党员领导干部深入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区委区政府有关改进作风、厉行节约的规定,深刻认识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反对“四风”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坚定长期作战的信心和决心,克服惯性思维、侥幸心理,坚决纠正“四风”。

二、强化“两个责任”,推动工作落实

  我镇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肃财经纪律和清理“小金库”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长期的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切实担负好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加强统一领导,建立健全反腐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三、加强工作监督,实施长效监督

  重点围绕“清理内容”开展清查活动,对各类帐户、票据进行认真细致的清查,均按照国家有关财经法规执行,收入、支出全部纳入本单位财务部门法定帐目统一核算,未侵占、截留国家和单位收入,没有单独帐户,未设任何形式的“小金库”。 各类票据均管理规范,并建立相应的备查薄。现金管理采取备用金制度,按照现金管理有关规定,严禁设“小金库”。财务报销严格按照财务制度执行,杜绝坐支行为。严格控制财政资金支出,没有以任何形式进行私存私放。

四、开展自查自纠,整改存在问题

  经我镇再次进行自查自纠,深入查找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经自查,结果如下:

  1、本单位无违规隐瞒、截留、挤占、挪用、坐支、私分和转移预算收入、罚没收入、行政事业收费、政府性基金、国有资产收益和处置等非税收入情况。

  2、本单位不存在超预算无预算安排支出,不存在出国出境情况,不存在公务车购置及运行费用,不存在发放礼品、礼金等情况;不存在公款大吃大喝、超标准公务接待情况;不存在计划外召开会议和培训,不存在违规扩大开支范围、擅自提高开支标准等情况。

  3、本单位不存在违规采购资产、无预算及超预算采购资产情况。

  4、本单位均严格按照国有资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资产配置、使用、处置,无违规情况。

  5、本单位不存在未设置会计账簿,所有财务资料完整,符合会计法律法规,从事会计工作人员均具备从业资格。

  6、本单位不存在非法印制票据,不存在转让、出借、串用、代开票据情况。

  7、本单位无违反法律及其他有关规定设立“小金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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