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十三五发展规划最新
一、“十二五”时期工作回顾
城市建设。坚持“先建后拆、以建促拆”模式,拆除房屋1257栋、迁坟3047座、征地近5000亩,全面推动天岳广场、通平高速连接线、污水处理厂二期、沿江风光带、秀野大道等一百多个重点工程,破解了城市建设空间扩张难题;全面启动天岳、姚家、严家滩、秀野大道居民还建点等20余个安居工程建设,化解了诸多征拆矛盾;全镇初步形成以过境高速和国省道为环线、沿江风光带为中轴、内部纵横路网为骨架及城区“三纵五横”的交通路网格局,县城框架拓展到25平方公里。
文明创建。启动了11个农业村改水改厕,村级改水率达到99%,硬化背街小巷67条、升级改造菜市场7个。深入推进城乡环境卫生整洁、主干公路整治及汨罗江河道清污等行动,全面建立起城乡一体化环卫保洁长效机制,创建成绩显著,我镇有月池塘社区荣获国家、省市多项荣誉,景福坪社区创建省级文明社区,首家坪社区、童家岭社区创建市级文明社区;驷马等6个村被评为省级卫生村。2011年成功创建“全国文明村镇”;2013年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并夺得“国家文明县城”入场券;“国家文明县城”迎检顺利,公共文明指数测评位居全省第一。
综合治理,建立完善了以“乡村大课堂”等民风建设为主题的宣传教化体系,以网格化管理、天网工程建设、义务巡防、“黄赌毒”及临街麻将馆整治为重点的防控打击体系,以被征地农民、改制企业下岗职工、涉军群体、涉法涉诉人员等特殊群体为主体的信访调处体系。化解了原311产权协调办理等10大遗留难题中的43个具体问题,惠及群众上万人,涉拆、涉改、涉军等特殊群体稳控达到历年最好水平。先后被评为岳阳市平安乡镇、湖南省综治先进单位;综治民调一直保持在县前5名水平。
计划生育。建立健全了三查四术对象挂销号、分季度集中服务月、后进村领导约谈、手术进度通报公示制度,并创新出“以房管人、分月管理”流动人口管理模式,建立了“跨省、跨区域”计生跟踪服务网络。符合政策计划生育率稳定在87%以上,连续多年被评为岳阳市模范乡镇。
农村农业。加大了水利基础设施的建设,对3座上型水库、1座降型水库、13座重点大山塘进行了除险维修,争取了一个中小河流治理项目,投资400万对涉及5个村的河道进行了清淤和堰坝维修,疏通沟渠12000余米,依法取缔了采砂场4个。培养科技示范户150余户,新型农民培训2000人次,大力推广农业机械化,购置各类农机300余台套,均按政策实行补贴到位。对城区及周边村进行了电网改造,新增用电台区50余处,完成了最后一个村的农网改造。
科教文卫。思源实验学校主体工程建设基本完成,三阳明德学校完成了食堂、操场等配套设施建设,幼教中心成功搬迁;全县初中毕业汇考,城关系列学校综合评定稳居全县第一。人民医院门诊大楼、四医院外科大楼建设顺利推进,农家书屋、村(居)民健身场等文化设施全面完善;全镇80%以上的社区、村组建有舞蹈队和腰鼓队。
二、“十三五”时期发展目标和主要措施
(一)指导思想及目标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县委、县政府和镇党委工作部署,以小康社会为总揽,以开放创新为动力,全面服务县城发展,加速城乡一体化,为实现“富裕城关、宜居城关、和谐城关”的宏伟目标而不懈努力。
十三五时期,全镇经济社会发展目标是:全镇地方生产总值年均递增12%以上,达到60亿元;财政总收入年均增长12%以上,达到1.36亿元;社会消费品零售额年均增长18%,达到37亿元;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年均增长20%以上,达到17亿元,主要经济指标实现翻番。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长12%,达到9000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10%,达到16000元。
(二)发展战略
1、更加注重产业协调发展和项目建设,在转型发展上有大作为。深入实施产业强镇战略,以加大投入推进项目建设,带动产业转型升级,全力做大产业经济总量。推进休闲食品、生态食品和旅游食品行业发展,加快彩印包装、物流配送、原材料加工等配套产业发展步伐,逐步构建“三、二、一”的现代产业结构体系。调整优化农村产业结构,大力培育农业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等现代农业经营主体,积极发展特色种养殖业。大力发展和培育物流、商贸、金融等现代服务业,促进服务业比重迅速提高。同时,进一步改善投资建设环境,依法加大对恶意阻工、强揽工程、强买强卖、欺行霸市、敲诈勒索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全力破解拆迁难、征地难等问题,切实推进项目建设。
2、更加注重城乡统筹发展和生态建设,在协调发展上有大作为。牢牢把握县城发展规划,加快以拓宽新城、扮靓老城为目标的城乡一体化进程,全面完成30平方公里中心城区规划建设,完成12平方公里的旧城改造。全面推进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加快生态文明建设。落实并着重抓好农田水利、农村道路、饮水安全、清洁能源等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打造功能完备的居民聚居点,形成各具特色的“农民新村”。
3、更加注重民生事业发展和平安建设,在和谐发展上有大作为。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均衡发展,加大教育投入力度,不断巩固教育强镇成果。完善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充分发挥文化引领作用,挖掘城关的历史文化资源,加强文物保护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进一步优化文化中心健身广场,完善各类公共服务设施。加快推进就业服务、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等工作,实现人人享有基本社会保障。深化大调解体系建设,进一步畅通和拓宽矛盾纠纷化解渠道,努力把各类矛盾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建立常态严打、严密防控等工作体系,全面构建社会治安新秩序,社会保持和谐稳定。
(三)主要任务和措施
1、推进城市提质扩容,提升城市品位。认真贯彻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精神,立足长株潭卫星城市的定位与标准,加快构建布局合理、特色鲜明的新型城镇体系,将县城建成设施齐全、功能完善、经济活跃、环境优美的生态宜居城市。注重历史文化资源保护与开发,加强平江起义纪念馆、德怀广场等红色旅游景点的保护,努力将县城建设成为一座富有历史文化底蕴的名城。推进汩罗江城区段水位提升、大仙山风景区等景观工程,启动茶厂至画桥沿江风光带、甲山河风光带建设,将县城串连成环汩罗江的休闲健身绿色长廊。
2、优化产业结构,提升第三产业水平。加快品牌专业市场、片区商业中心、特色商业街建设,努力形成布局合理、商业繁荣的现代商贸新格局。充分发挥城关全县聚集中心的区位、交通优势,善物流配送服务体系,建立覆盖全县乡镇及周边县市的物流服务网络。加大企业技改扶持力度,支持民营企业自主创新,推动现有企业做强做大。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着力引进培育一批以电子信息、环保节能为代表的高新技术企业,为城市产业注入新鲜血液,为城市发展提供强大的经济支撑。
3、加强文明创建工作,巩固创建成果。全面巩固创建成果,推动县城防洪排涝工程、农产品批发市场、背街小巷、管网线路、市政公用设施等基础设施改造升级及建设工程,实行街道常态化清扫、全天候保洁。加强城市管理,进一步规范城区交通秩序、市场秩序,提升城市信息化、标准化、网格化、常态化管理水平。推进“森林入城”工程,创建一批园林式单位、园林式小区,加快形成山水相映、林路相依、绿带相连的生态景观格局,完成创建“国家园林县城”的基础工作。整合新闻媒体及社会舆论正能量,加强公共场所文明劝导与市民文明习惯培养,严治不良“婚丧”风气,倡树文明新风,让城关更文明、更舒适、更宜居。
4、突出城乡统筹,促进城乡共同繁荣
围绕“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总体目标,推进城市建设向农村延伸、公共服务向农村倾斜、现代文明向农村辐射。加快完善农村基础。重点改善农村道路、水利、饮水、电网、通讯、广播电视等生产生活条件。继续推进农村通畅工程建设。争取北附、迎瑞等村组公路进入维修改造项目计划,加强农村农田水利设施建设。重点加强对小Ⅱ型水库的除险加固,开展沟渠疏浚、山塘清淤扩容,加强基本农田和耕地质量保护,推进安全饮水工程建设。加快农村居民点规划与建设。着力推进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及25平方公里以外的居民点规划建设,依条件启动三合、天岳、澄潭等村庄整体规划与改造,提升规划建设层级,努力建设新农村“美丽村组”、“生态画廊”。开放搞活农村经济。积极探索农业现代化,农民市民化和农村镇镇化同步推进的有效途径,促进农业发展、农村繁荣、农民富裕。
5、深化改革改制,增强发展后劲。以更加开放、更加包容、更加大度的姿态推进改革,切实增强率先发展的内在动力。创新社区管理。加强居民服务站建设,着力将管理延伸至小区、楼栋,启动社区平台及新增社区办公用房建设,力争用3-5年时间让每个社区都有自已的办公场所。推进“美好社区、温馨家园”创建,不断改善社区人居环境,实现“环境美、秩序美、生态美、人文美、风尚美”的目标。深化殡葬改革。切实抓好“三沿六区”禁葬、提倡文明治丧、生态安葬。根据农村分布情况,拟在全镇范围内启动5个左右连村公墓安葬点和集中办理丧事场所规划、建设,确保农村村民身故火化后能集中进公墓安葬。推进企业改制。完成光明建筑公司、三阳农药厂改制工作,千方百计盘活企业资产,妥善落实企业人员安置和资产处置,最大限度激发企业活力,支持镇属企业优化升级。
6、全面协调发展社会事业。切实抓好城乡低保动态管理,做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扩面,健全医疗保障体系,继续依托农村危房改造工程项目,不断改善居住条件。深化教育强镇创建工作,继续抓好城区入学难和大班额的问题。改善医疗卫生条件,抓紧落实县妇幼保健院整体搬迁,大力提升城关卫生院装备水平,加快村级卫生室建设。同时,鼓励和吸收民营资本参与医疗市场竞争,鼓励发展民营医院和社区医院。稳定低生育水平,促进优生优育,加大政策外怀孕处理力度,综合整治出生人口性别比工作,切实提高计生服务水平。加快文化活动中心、全民健身场所建设,重点抓好镇文化站建设项目和社区、新农村居住点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要切实保障妇女儿童、老龄人、残疾人合法权益,推动各项社会事业健康发展。
三、保障措施
1、规划城镇人民代表大会通过后实施,每年镇人大会须向代表报告规划实施情况。
2、每项规划确定一名镇领导专抓,建立专门工作机构,确保规划落到实处。
3、规划进展情况要列入镇党政工作议事日程,列入年终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定期检查,公布进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