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教育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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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教育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汇报

学校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中纪委五次全会、省纪委五次全会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央、省委的决策部署,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促进学校各级党组织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增强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强化党内监督、加强制度建设、严肃追责问责,坚定不移地把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引向深入,为推进学校转型发展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一、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确保政令畅通

1.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按照省委要求集中开展好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主题教育活动,筑牢反腐倡廉建设思想防线,坚决遵守“五个必须”和“五个决不允许”要求,时刻做到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对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等违反政治纪律、不讲政治规矩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使党的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努力营造学校守纪律、讲规矩氛围。

2.加强权力行使监督。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坚持组织生活会和民主生活会制度。严明组织纪律,规范主要负责人和班子成员的责任和权力。强化内部工作流程控制和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推进决策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认真执行请示报告制度,督促各级领导干部如实报告家庭财产、本人婚姻变化及配偶子女从业、移居国(境)外等事项。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决防止和严肃查处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二、强化责任意识,明确责任分工

3.强化党委主体责任意识。学校党委坚决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政绩,把党建工作和中心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考核,督促各二级单位把党风廉政建设当作分内之事、应尽之责,压实主体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当好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学习教育活动,切实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

4.细化主体责任清单。一是建立学校党委领导班子主体责任清单,把学校党委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应当承担的组织领导之责、选人用人之责、作风建设之责、防治腐败之责、支持保障之责等方面的责任落实到位,切实把主体责任扛在肩上、放在心上、抓在手上。二是建立党委领导班子成员的主体责任清单。既明确党委书记应承担的牵头主抓之责、组织领导之责、支持保障之责、教育管理之责、以上率下之责,也要按照班子成员分工,建立各班子成员分管范围内的主体责任体系,明确班子成员的研究部署之责、支持办案之责、督促指导之责、检查考核之责和严格自律之责,把“一岗双责”落到实处。三是细化二级部门(单位)主体责任清单。二级部门(单位)要根据学校党委的总体要求,对领导班子、班子成员及内设科室的主体责任进一步细化,结合每个班子成员的职责分工、权力清单、办事流程和岗位风险点,制定个性化的责任清单,使主体责任更加具体化、个性化和具有可操作性,防止搞形式、走过场,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全链条、闭环式落实体系。

三、严格责任追究,倒逼责任落实

5.坚持用好“一案双查”、责任倒查“撒手锏”,推动“一岗双责”落实。坚定不移抓好作风建设,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六条意见,认真落实“三短一简一俭”,严格审批程序,精文简会,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凡是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不正之风长期滋生蔓延的部门单位,要实行“一案双查”,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要追究相关领导责任,通过“一案双查”倒逼主体责任的落实。今年尤其要突出问责,对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四风”问题突出发生顶风违纪、出现多起腐败案件的部门单位,既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又追究领导责任。

6.从点点滴滴抓起,驰而不息纠正“四风”。一是要保持坚强政治定力,把握节奏和力度,坚持从细节入手,从点点滴滴抓起,紧盯重要时间节点加强明察暗访,发现问题公开曝光、及时处理,一个阶段一个阶段推进、一个节点一个节点落实,对违纪违规问题,坚决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问责一起,坚持抓常、抓细、抓长。二是要抓住时间节点,紧盯“四风”问题新形式新动向,坚决查处公款吃喝、旅游和送礼等问题,加强中央关于厉行节约、公务接待、公车配备、会议培训等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决不让“四风”问题改头换面、反弹回潮。三是要把深化“除陋习、刹歪风、树正气”活动上升为部门党组织的主体责任,继续大力整治赶情风和大操大办的问题。四是要严肃责任追究,对“四风”问题屡禁不止、屡纠屡犯的部门进行问责,对发现的“四风”问题一经查实,要在最短的时间内处理到位、通报曝光到位。 

7.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对查处贪污腐败问题不定指标、上不封顶。要把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等行为作为审查重点,严肃查处发生在干部选任、招生录取、重大考试、基建工程、人事管理、科研经费、财务管理、学术诚信、招标采购、资产租赁等重点工作、重要岗位、重点领域中的违法违纪行为。对经济责任审计发现问题建立问题销号制度,确保审计决定落实率达到100%,审计问题整改率达到100%,并按照《湖北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问责暂行办法》的规定,加大经济责任问责的力度。

四、加强廉政建设宣传教育,促进党员干部廉洁自律

8.加大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力度。学校各级党组织要充分利用课堂、报刊、广播、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报道党风廉政建设的基本内容和主体责任的精神实质,宣传各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好经验好做法,定期组织党风廉政建设系列教育活动,切实加强党章、各项廉政准则等党规党纪教育,实现党章党规党纪教育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真正使清廉成为广大党员干部的思想自觉和行为习惯,切实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真正成为清醒人、明白人。

9.加强反面教育警示,开展好警示谈话活动。选择有代表性的典型案件进行研究分析,剖析案件原因,提出应吸取的教训及改进措施等,教育全校党员干部引以为戒,进一步增强拒腐防变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开展好落实主体责任警示谈话活动,及时掌握履行主体责任的情况,对存在的问题早提醒、早告诫、早纠正。

五、支持纪委深化“三转”,保障纪委落实监督责任

10.强化反腐败工作保障。支持纪检监察机构“三转”,更好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保证纪委监督权的相对独立性和权威性,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能,在组织领导、机构设置、力量配备、办案条件、工作经费等方面提供有力保障。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加大培养交流使用力度,强化内部监督,着力提高履职能力。

11.支持纪委查办案件。加强对案件查处工作的领导,健全完善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落实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落实案件线索处置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要向上级纪委报告的制度。及时听取纪委工作汇报,解决重大问题,尤其要支持纪委执纪办案,查处腐败问题,始终坚持零容忍的态度不变、猛药去疴的决心不减、刮骨疗毒的勇气不泄、严厉惩处的尺度不松,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发现多少查处多少,保持高压态势,遏制腐败蔓延势头。

六、健全制度体系建设,筑牢反腐倡廉基础

12.加大制度落实力度。全面修订学校管理制度,对学校管理制度不符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一律进行废除或修改,使学校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同时对制度执行中存在随意性大、标准不一、执行不严格等问题及时整改。严格执行述职述廉述德、“签字背书”、警示谈话等制度,着力完善惩防体系建设,突出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制度建设,以制度落实为抓手,消除权力寻租空间,降低腐败发生风险。

13.强化部门监管责任,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切实把部门监管的责任落到实处。着力深化政务公开,健全决策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制度,把学校发展的重大决策、决定、决议形成过程及执行情况,把“三公”经费开支和预决算的情况,把重大建设项目经费使用信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及时进行公开,让全体教职工更加了解学校工作,更加支持学校工作。

14.严格责任考核,严肃责任追究。认真贯彻实施《湖北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暂行办法》,着重考核学校各二级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主体责任清单制定和落实、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三重一大”报告制度以及上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发现问题整改等情况,对不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导致本部门不正之风滋长蔓延,或者出现重大腐败问题而不制止、不查处、不报告的,实行“一票否决”、“一案双查”,不断提高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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