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精准扶贫工作汇报材料
邮储银行四川分行自成立以来,践行普惠金融理念,牢固树立服务“三农”、服务中小企业、服务社区、打造一流的大型零售商业银行的战略定位,一系列金融扶贫惠农的创新探索在巴中、广元、达州等全省多地大胆试水,结出了累累硕果。截至(2015)今年6月,邮储银行四川分行在全省88个贫困地区个人信贷业务结余金额已达123.36亿,增速为6.75%,高于全省个人信贷平均增速0.44个百分点,在落实省委提出的精准扶贫工作中,已率先取得成效,并受到国务院扶贫办公室主任刘永富的高度评价。
据邮储银行四川分行负责人介绍,该行在省内有3111个网点,居省内银行业首位,与农村结合也最紧密,得天独厚的网点优势,是邮储银行四川分行精准扶贫工作能够取得成效的基础。
加大扶贫信贷政策支持力度
扶贫工作对发展农村经济、实现小康社会,至关重要,邮储银行与“三农”结合最密切,在扶贫惠农工作中,更应该发挥重要影响力。为不断提升金融服务民生、服务“三农”能力,该行出台了对贫困地区的信贷投放规模原则上不予以限制等优惠政。同时,为及时发放扶贫贷款,还开辟了审批绿色通道,对贫困地区上报的各类贷款实行优先审批,针对贫困人群生产生活的贷款实行优先发放。
结合实际情况,该行还建立差异化的业务考核机制,对贫困地区在收益、资产质量、绩效等方面进行差异化考核;同时,适当提高资产质量容忍度,通过适度宽松的考核政策,提高市、县级银行对贫困地区扶贫惠农工作的积极性。
拓展创建新模式,扶贫服务最大化
一是服务拓展渠道多样化。为了实现扶贫工作信贷额度规模化、扶贫对象最大化,该行大力拓展合作空间,积极主动寻找各种类型的合作伙伴,先后搭建了“银政”、“银协”、“银企”、“银担”、“银保”等综合服务平台;同时,与省委农工委、省扶贫移民局、省农业厅、省林业厅、省科协等部门陆续签订合作协议。
二是创新抵押担保方式。该行结合国家以及省市政策,开展农村产权抵押融资、林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将林权、土地经营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农村集体土地房屋产权逐步纳入抵押范围;同时,探索大型农用生产设备、水域滩涂使用权等创新担保模式,切实解决贫困居民融资难问题。
三是着力信贷模式创新,全力扶贫促双赢。为进一步整合资源,该行加强与农业龙头企业的深入合作,推广“核心龙头企业或专合社加农户”的信贷模式,以提供优质的服务为基础,通过批量开发、提前授信等方式优化贷款流程,为贫困地区各类经营主体提供良好的信贷资金支持。
该行十分重视涉农优质产业链和龙头企业的开发,挖掘涉农核心企业上下游农业生产经营主体,设计开发适合的产品,创造可持续发展的商业模式。与新希望集团、通威公司、四川驰阳农业等龙头企业合作,开发了“公司+农户”贷款模式。截至目前,与新希望集团合作贷款结余5084万元,与通威公司合作贷款结余983万,与驰阳农业合作贷款结余1136万元。
该行创新营销模式,通过四川省科协牵线搭桥,创新了“银会合作”模式,截至5月末,通过科协、农技协渠道,全省已累计发放贷款7412笔,金额8.26亿元,结余4.55亿元。
勇于首创,扶贫小额贷款试点工作有成效
该分行与四川省扶贫移民局建立合作关系,在巴中市南江县创新开展扶贫小额信贷工作,加大扶贫贴息贷款投放力度,得到广大农户及各级领导的高度赞誉。
在巴中,市县两级邮储银行与扶贫部门明确职责、合理分工、协调配合,共同推进扶贫小额信贷工作试点。自去年启动以来,邮储银行四川分行与巴中市各县扶贫移民局紧密配合,创下“五个全市第一”:与市扶贫移民局第一家签订了《扶贫惠农小额信贷业务合作框架协议》、联合出台了第一个《巴中市扶贫惠农小额贷款实施办法》、制定了第一个《贫困户评级授信标准》和《村级风险管控小组职责》、第一个“扶贫惠农”金融服务工作站成功在南江县栗园村挂牌、成功发放全市第一笔扶贫小额贷款。
针对贫困户个体特点,该行量身打造了“四最”扶贫小额信用贷款产品,即:最简的手续、最灵活的使用周期、最低的成本、最大的可获得性,为贫困户个体提供快速优质服务,为他们的脱贫加油助力。
国务院扶贫办公室主任刘永富深入到巴中,在该行“扶贫惠农”金融服务工作站视察,详细了解小额信贷产品要素、流程和运作模式后,对邮储银行充分发挥自身优势,敢于承担社会责任的做法十分赞赏,高度肯定了邮储银行创新“扶贫惠农”小额信贷、开辟“银村合作”的金融扶贫新模式。
巴中市委、市政府对该行精准扶贫工作高度认可,同时,为大力推进精准扶贫工作的深入,市政府已组织建立担保基金1000万元。
落实扶贫工作会议要求全面高效完成目标任务
为认真落实省委十届六次全会精神,该行围绕“四大片区扶贫攻坚行动”、“五大扶贫工程”和“五个一批”扶贫攻坚行动计划,将进一步提高金融服务水平,不断创新金融服务模式,不断拓宽支持贫困地区发展的融资渠道,出台了“全面落实《四川省委关于集中力量打赢扶贫攻坚战,确保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定》的实施方案”。成立了“金融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同时,要求各二级分行参照省分行领导小组组织架构,成立“金融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负责具体方案实施以及外部机构协调沟通工作,确保88个贫困地区都有领导作为帮扶督办人,部门负责人作为包干责任人进行连点督导。各扶贫地区支行成立扶贫开发工作小组,支行长作为当地“扶贫开发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具体的金融政策执行,实行定点联系帮扶。
该实施方案明确了扶贫工作目标:到2017年,在全省设立500个“三农”金融工作站和扶贫工作点;到2020年,在88个贫困地区的信贷规模翻两番,投放“三农”、小微贷款合计1200亿元,力争全省“普惠金融”贷款增速、增量居省内国有银行首位,全面完成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定点扶贫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