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公积金缴纳比例基数调整及最高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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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年全国各市公积金缴纳比例都将会调整。那么心得赣州公积金缴纳比例和调整方案是如何规定的呢?本文小编帮你整理了最新的赣州公积金缴纳比例、和公积金缴纳基数及最新调整的相关信息,希望对你有帮助。
一、赣州公积金缴纳比例基数及调整相关知识
赣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确定2019年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及缴存基数的通知》。按照通知规定,我市行政、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按单位和个人各为12%执行,其它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可根据单位实际情况按单位和个人各为5%至12%执行。我市2019年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上限为16014元,下限为3202元。月缴存额上限为3844元(含单位、个人两部分,下同),下限为320元。
具体内容如下
一
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我市行政、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按单位和个人各为12%执行,其它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可根据单位实际情况按单位和个人各为5%至12%执行。
二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及月缴存额上限、下限
1.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基数按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总额核定(月工资总额按照国家统计部门规定的工资总额计算),但最高不超过本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最低缴存基数及缴存额下限按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确定的标准执行。
2.我市2019年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上限为16014元,下限为3202元。月缴存额上限为3844元(含单位、个人两部分,下同),下限为320元。
3.城镇个体工商户月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工资基数,按照缴存人上一年度月平均纳税收入计算。
4.我市辖区内的中央、省属驻市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标准,按我市缴存标准规定执行。
本通知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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