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公积金缴纳比例基数调整及最高上限
来源:解志愿时间: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年全国各市公积金缴纳比例都将会调整。那么心得漳州公积金缴纳比例和调整方案是如何规定的呢?本文小编帮你整理了最新的漳州公积金缴纳比例、和公积金缴纳基数及最新调整的相关信息,希望对你有帮助。
一、漳州公积金缴纳比例基数及调整相关知识
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我市从7月1日起调整全市住房公积金缴存限额。其中,2019年缴存上限标准由上年的3988元调整为4474元。
据悉,2019年漳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上限标准的测算方法为:2018 年度漳州市城镇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215元,缴存上限按月平均工资的3倍为最高缴存基数、12%为最高缴存比例、单位和个人承担叠加计算,即74577÷ 12x3 x 12%x 2=4474元。
同时,2019年我市住房公积金月缴存下限标准与去年保持一致。其中,芗城区、龙文区、龙海市、漳浦县、长泰县、东山县、招商局漳州开发区最低缴存下限为150元; 云霄县、诏安县、南靖县、平和县、华安县最低缴存下限为138元。测算方法:省政府未公布2018年最低工资标准,依据我省公布的2017年最低工资标准为最低缴存基数,芗城区、龙文区、龙海市、漳浦县、长泰县、东山县、招商局漳州开发区最低缴存基数为1500元,其他县1380元,按照最低缴存比例5%计算,即: 1500x5%x 2=150、1380x 5%x 2=138元。
二、漳州公积金相关文章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