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公积金新政策关于贷款年限与额度计算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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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
1、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
2、申请贷款前6个月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
3、借款人家庭没有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债务。
二、个人购买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
1、购买本市共有产权保障住房;
2、申请贷款前6个月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
海公积金贷款新政策是什么?具体如下:
一.加强住房公积金差别化信贷政策审核
(一)缴存职工家庭名下在本市无住房和公积金贷款记录的,认定为首套住房;无住房、有一次公积金贷款记录的,或已有一套住房、购买第二套符合改善型认定条件的,均认定为申请第二套改善型住房贷款。
(二)停止向符合下列情况的借款申请人发放贷款:
1、已有两次公积金贷款记录的缴存职工家庭。
2、购买第二套非改善型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
二.调整第二套改善型住房贷款政策
认定为首套住房的,公积金差别化信贷政策保持不变。
认定为第二套改善型住房的,公积金贷款利率调整为同期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1.1倍;家庭最高贷款额度调整为80万元(个人最高额度调整为40万),有补充公积金的调整为100万元(个人调整为50万);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普通住房不得低于50%;非普通住房不得低于70%。
三.调整计算公积金贷款的还款能力比例和存储余额倍数。本市计算公积金贷款还款能力的每月还本额占月工资基数比例调整为不超过40%;计算公积金贷款额度的存储余额倍数调整为30倍,补充公积金的存储余额倍数调整为10倍。
四.严格首付资金真实性审核和信用审查。市公积金中心应要求各受托机构继续严格对首付资金真实性审核,进一步加强对借款人家庭信用状况、还款能力审查。对有不良信用记录的借款人应从严审批贷款。尚未还清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不得办理除还贷以外的其他公积金提取业务。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号)的规定,经审计,并由第54次住房公积金管委会会议审议通过,现将上海市住房公积金2016年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一、机构概况
(一)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现有委员20名。2016年,召开5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2016年度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并对其他重要事项进行决策,主要包括《关于上海市住房公积金2015年计划执行情况以及2016年计划安排的报告》、《关于上海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受托机构管理办法(试行)起草说明的报告》、《上海市住房公积金发展“十二五”规划执行情况和“十三五”规划编制思路的报告》、《关于开展2016年度全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执法检查的报告》、《关于2016年度上海市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比例以及月缴存额上下限的通知》、《上海市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缓缴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关于调整本市住房个人贷款部分管理措施的报告》等,通报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贴息贷款进展情况》、《上海市住房公积金今年1-9月运行情况及年底前住房公积金流动性情况的报告》等。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为直属市政府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独立的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的归集、管理、使用和会计核算。中心设13个处室,16个管理部。从业人员282人,其中,在编211人,非在编71人。
二、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2016年,实缴单位31.39万家,新开户单位5.20万家,净增单位4.39万家;实缴职工764.74万人,新开户职工93.33万人,净增职工50.37万人;当年缴存额1018.58亿元,同比增长15.62%。
截至2016年底,缴存总额7115.14亿元,缴存余额3181.79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6.71%、12.73%。
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银行1家。
(二)提取:2016年,当年提取额659.37亿元,同比增长29.17%;占当年缴存额的比率64.73%,比上年同期增加6.78个百分点。
截至2016年底,提取总额3933.35亿元,同比增长20.14%。
(三)贷款
1.个人住房贷款:本市购买首套住房家庭最高贷款额度为100万元(个人最高额度为50万元),缴交补充公积金的为120万元(个人为60万元);本市购买第二套改善型住房家庭最高贷款额度为80万元(个人最高额度为40万元),缴交补充公积金的为100万元(个人为50万元)。
2016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18.30万笔,金额1184.59亿元,同比降低8.29%、0.69%。
2016年,回收个人住房贷款384.88亿元。当年因资产证券化转出个人住房贷款额312.02亿元。
截至2016年底,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233.81万笔,金额6472.82亿元,贷款余额3257.77亿元,同比分别增长8.50%、22.40%、17.61%。个人住房贷款率为102.39%,比上年同期增加4.25个百分点。
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19家,比上年增加1家。
2.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2016年,发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2.86亿元,无应收贷款本金,实收贷款本金4.19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