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松原市首套房首付比例及首套房认定政策贷款利率
今年二套房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40%。对于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20%;拥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贷款的家庭,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购房,最低首付30%。在2005年到的十年间,我国二套房首付比例和首套房贷款利率历经多次调整,松原小编整理如下:
3月央行宣布取消住房贷款利率优惠政策;对房地产价格上涨过快的城市或地区,个人房贷首付比例从20%上调到30%。
4月央行全面上调各档次贷款利率0.27个百分点,其中,5年期以上的银行房贷基准利率由6.12%上调至6.39%。
5月国务院办公厅出台《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的意见》(国办发(2006)37号),规定个人住房按揭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考虑到中低收入群众的住房需求,对购买自住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的仍执行首付款比例20%的规定。
8月金融机构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上调0.27个百分点,由现行的5.85%提高到6.12%;其他各档次存贷款基准利率也相应调整。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下限由贷款基准利率的0.9倍扩大为0.85倍,其他商业性贷款利率下限保持0.9倍不变。
3月金融机构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上调0.27个百分点,由现行的6.12%提高到6.39%;其他各档次存贷款基准利率也相应调整。
5月金融机构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上调0.18个百分点,其他各档次存贷款基准利率也相应调整。
7月金融机构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上调0.27个百分点,由现行的6.57%提高到6.84%;其他各档次存贷款基准利率也相应调整。与此同时,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相应上调0.09个百分点。
8月金融机构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上调0.18个百分点,由现行的6.84%提高到7.02%;其他各档次存贷款基准利率也相应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相应上调0.09个百分点。
9月金融机构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上调0.27个百分点,由现行的7.02%提高到7.29%。《关于加强商业性房地产信贷管理的通知》正式出台,这亦是后来被频繁提起的“9•27房贷新政”。规定:
对已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又申请购买第二套(含)以上住房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4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的1.1倍,而且贷款首付款比例和利率水平应随套数增加而大幅度提高,具体提高幅度由商业银行根据贷款风险管理相关原则自主确定,但借款人偿还住房贷款的月支出不得高于其月收入的50%。
商业用房购房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期限不得超过10年,贷款利率不得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利率的1.1倍,具体的首付款比例、贷款期限和利率水平由商业银行根据贷款风险管理相关原则自主确定;对以“商住两用房”名义申请贷款的,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45%,贷款期限和利率水平按照商业性用房贷款管理规定执行。
12月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由现行7.29%提高到7.47%,上调0.18个百分点。
1月15日起,上调存款类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
10月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由现行的6.93%下调至6.66%,下调0.27个百分点;其他各档次存、贷款基准利率相应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保持不变。
将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下限扩大为贷款基准利率的0.7倍;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20%。
11月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其中,五年期以下(含)由现行的4.32%调整为4.05%,五年期以上由现行的4.86%调整为4.59%,分别下调0.27个百分点。
12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积极应对市场变化的“国13条”。
在落实居民首次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享受贷款利率和首付款比例优惠政策的同时,对已贷款购买一套住房,但人均住房面积低于当地平均水平,再申请贷款购买第二套用于改善居住条件的普通自住房的居民,可比照执行首次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的优惠政策。对其他贷款购买第二套及以上住房的,贷款利率等由商业银行在基准利率基础上按风险合理确定。
首付款比例调整到30%及以上,贷款利率不能低于基准利率1.1倍
1月国务院出台国十一条,要求二套房贷款首付不得低于40%。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
4月国务院要求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贷款首付款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对购买首套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家庭,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
“新国八条”公布,二套房贷首付比例提至60%,贷款利率提至基准利率的1.1倍。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可根据当地人民政府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和政策要求,在国家统一信贷政策的基础上,提高第二套住房贷款的首付款比例和利率。
二套房首付比例改为60%,央行两次降准。
北上广深等城市二套房首付提高至七成。
各地陆续松绑限购政策,9月30日央行出台房贷新政,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家庭,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时,可按照首套房贷政策执行。被市场普遍称为“认贷不认房”。
央行、住建部、银监会联合下发通知,对拥有一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购二套房,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40%。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20%;拥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贷款的家庭,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购房,最低首付30%。
十年间,我国对二套房首付比例和首套房贷款利率的调整,经历了调控启动阶段、全面展开阶段、深化调控阶段、逐渐放开阶段,根据舆论判断,将来房产政策有望进一步放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