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管公积金个人贷款新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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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国管公积金贷款门槛再降基本额度升至50万人币

据内媒报道,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发布通知,为进一步加大对缴存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解决基本住房问题的支持力度,个人贷款将做一定调整,其中,国管公积金贷款账户余额划定线调高至5万元人民币(下同)。

在此次调整後,即使账户余额只有1万元,却可以按照5万元最低额度乘以10倍系数计算,可贷款50万元。据了解,公积金在北京分为国管和市管两种。与市管住房公积金不同,国管公积金中心管理的是中央国家机关在京单位和在京中央企业的住房公积金。也就是说,中央国家机关和央企职工的公积金,无论是缴存、提取还是贷款,都是国管公积金。

国管账户区别于市管账户中央国家机关及在京单位使用

中央国家机关及在京单位等国管单位的在职员工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归纳为国管公积金,区别于市管公积金,国管公积金由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负责管理,另外还包括中直公积金(中共中央直属机关分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

  如何辨别自己单位是国管还是市管呢?简单来说,凡在《个人住房担保委托贷款借款申请表》“个人登记号”一栏写的是以502、509数字开头的,即是国管单位;以身份证号开头的号码,则大多数视为市管单位。

关于进一步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机房资〔2015〕3号

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各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

为进一步加大对缴存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解决基本住房问题的支持力度,让更多的职工享受到住房公积金制度优惠,现就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加大对职工购买首套房的贷款支持力度。根据《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建金管〔2005〕5号)有关要求,在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确定的贷款最高额度内,综合考虑借款申请人的缴存时间、个人账户余额、还款能力、配偶缴存情况等因素确定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具体额度。借款申请人购买首套自住住房且贷款受理前1年之内未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将原规定的个人账户余额不足2万元按照2万元计算,调整为个人账户余额不足5万元按照5万元计算。

二、加大对职工购买“自住型商品住房”的贷款支持力度。自2月9日起,借款申请人购买“自住型商品住房”且为首套自住住房的,比照政策性住房办理贷款,借款申请人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12个月(含)以上,申请贷款前6个月足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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