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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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日起洛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下调0.25个百分点
自3月1日起,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下调0.25个百分点,5年期以下(含5年)的贷款利率从3.75%降至3.5%,5年期以上的贷款利率从4.25%降至4%。
央行近日决定:自3月1日起,金融机构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下调0.25个百分点至5.35%;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下调0.25个百分点至2.5%,同时结合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将金融机构存款利率浮动区间的上限由存款基准利率的1.2倍调整为1.3倍;其他各档次存贷款基准利率及个人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相应调整。这是央行自11月22日以来,再次下调金融机构存贷款基准利率。
目前,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40万元,最长贷款期限为30年,以此为例,贷款利率调整后,职工每月还款额度从1967.76元降为1909.66元,减少了58.1元。同时,贷款总利息从30.8万元降至28.7万元,减少了2万多元。
根据央行的相关规定,对于3月1日前已经办理的公积金贷款业务,按原利率执行(即5年期以下的贷款利率为3.75%,5年期以上贷款利率为4.25%),1月1日起按照新调整的贷款利率执行;3月1日后办理的公积金贷款业务按照新利率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