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卓公积金的用途可用于租房或交物管费
建议全市统一缴存比例
会上,广州公积金管理中心、市财政局等会办单位相关负责人与曹志伟及其他联名提案人崔虹、王文康,以及市政协提案委副主任苏勇等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和商议。
曹志伟提到,由于现实情况是中高收入人群更有能力支付首付,即可贷款提取,造成富人优先用了穷人的钱低息贷款购房,多数缴存人的贡献成为少数人的福利,公积金甚至成为了“劫贫济富”的工具。而企业单位的缴存比例不一则加剧了这一现象。“有些民营企业公积金缴存比例是5%,而一些国企或者央企的比例却可达到20%,这就造成了一定程度的不公。”其透露,目前每年因公积金引发的劳资纠纷案件正在逐年增加。
他建议,在拟出台的新规可参考国外的做法全市统一缴存比例,以实现公积金政策的公平。“其实最好是取一个中间值,比如可以全市统一定在8%~10%的这个缴存比例。”据其透露,目前公积金管理中心已表示会将该建议纳入研究讨论。
建议公积金可用于租房
曹志伟认为,公积金新政确实应适当限制二次贷款提取的人群,从而放低未使用过公积金人群的门槛。他认为,在房价高企环境下,目前公积金贷款及提取额度已无法帮助绝大多数缴存人实现买房设想。“广州市公积金的使用率超过80%,在全国省会城市中排首位。但截至年底,累计接近800亿的贷款总额仅发放给了9%不到10%的贷款人。也就是说,9%的贷款人,使用了约80%的公积金余额,90%的缴存人未享受到公积金当初设立的目标所带来的购房实惠。”
他建议对公积金的定位应顺势做出改变,如针对中低收入阶层,应转为支持租房。而对于低收入人群则应允许他们用作支付其集体宿舍的租金,直接用住房公积金来抵扣房租。“为了工作方便,单位直接集体代为办理。”
他还建议可大胆尝试将住房公积金转变为免税工资,每月随工资直接发放给职工,既保留了其免税的福利,又能让员工切实的享受住房公积金所带来的好处。“甚至针对一些低收入人群,可以支持将支付物业管理费也列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途范围。”
针对此前曹志伟建议“大病可以提取公积金”的设想,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会上表示,实际操作中,只要有相关证明,住宅装修与租房、及特殊情况下的重大疾病也可以允许提取公积金。不过记者了解到这项规定却并未在政策中特别明确表示。“这些救命钱要提取至少需要医院和单位的证明,以及医保已无法满足等条件,相信新一轮意见征集中会明确这一点。”曹志伟说。
增值部分不应用于补贴廉租房
“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的收益率为3.78%,但属全国中偏上水平。”曹志伟还建议,为提高公积金收益,应将现有的公积金管理与运营机构分离,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只做战略规划和监督管理,资金则交由专业机构管理。
对于公积金增值收益部分,在扣除管理费及风险准备金之外,不应拿钱去补贴政府廉租房或公租房。“因为保障房的建设是政府的责任,不应让缴存人承担,否则这是对缴存人的不公。”曹志伟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