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历年最低工资标准,新疆最低工资什么时候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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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18年4月1日起调整最低工资标准
新疆:一是含劳动者个人缴纳的养老、失业、医疗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费用(以下简称“三险一金”)的月最低工资标准,分四个档次,即1820元、1620元、1540元、1460元,分别比原标准增加150元,平均增幅为10.4%。
二是不含“三险一金”的月最低工资标准,也分为四个档次,即1441元、1241元、1161元、1081元,分别比原标准增加109至127元不等,平均增幅为10.5%。
最低工资标准通常要考虑城镇居民生活费用支出、职工平均工资、失业率、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一般每两年至少调整一次。那么,2017年新疆最低工资标准是怎样的呢?
一、全区最低工资标准按区域划分为4个档次,各档次标准和适用区域详见附表。
二、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月最低工资标准分为两种形式。一是含劳动者个人缴纳的养老、失业、医疗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下简称“三险一金”)的月最低工资标准分为1670元、1470元、1390元、1310元4个档次。二是不含“三险一金”的月最低工资标准分为1314元、1124元、1048元、972元4个档次。
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按每月21.75天、每天8小时进行折算。
三、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分为4个档次,即:16.7元、14.7元、13.9元、13.1元(含用人单位应缴纳的基本养老、失业、医疗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见附表2)。
四、在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按照不低于当地含“三险一金”的月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其工资,并按规定对个人应缴纳的“三险一金”代扣代缴,劳动者实得工资不得低于当地不含“三险一金”的月最低工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