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小微企业扶持政策及税收补贴政策
德阳市支持小微企业上规模相关政策措施
为进一步促进小微企业上规模(以下简称小升规),不断提升小升规培育发展质量,加快培育新增长点,壮大全市规上工业企业队伍,推动工业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结合实际,特制定如下政策措施。
一、鼓励企业升规。对纳入小升规培育储备库的小微企业,通过新建投产和技术改造等措施实现快速发展,纳入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统计,并保持规模以上企业两年以上的,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励。
二、厂房租赁补助。对进入国家、省级小企业创业示范基地租用生产或办公场地,且首次纳入小升规培育储备库或新进入规的企业,按上年度租金的50%给予最高1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
三、促进制度建设。每年开展试点,依托相关培训机构,分层、分类、分批对企业法定代表人、管理人员、技术骨干等开展现代企业制度有关培训。完善评估机制、专家诊断机制、中介服务机制,促进纳入小升规培育储备库和新进入规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四、项目资金支持。对当年纳入小升规培育储备库或新进入规的企业中年度主营业务收入保持正增长的,在省、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及德阳市中小企业服务券申领中优先安排、重点扶持。项目补助资金达到拨付条件时,按规定时间及时拨付,提高专项资金到位速度。
五、提供金融支撑。在满足条件的前提下,重点推荐纳入小升规培育储备库和新进入规企业进入应急转贷支持企业名单,并免息为企业办理应急转贷业务。引导银行加大对小微企业信贷支持力度,创新金融产品与服务,完善财政、金融互动的风险补偿机制,对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质押贷款贴息、贴费,助推企业升规入统。
六、落实税费减免。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新进入规企业,可按规定减按15%的优惠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企业的研发费用可按规定加计扣除。对纳入小升规培育储备库和新进入规企业可按规定享受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和稳岗补贴政策,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从20%降低为19%,失业保险用人单位缴费率从1.5%降至0.6%,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由0.8%-2.4%降至0.2%-1.9%,从2018年5月1日到2019年4月30日,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再下调20%,降至0.16%-1.52%。
七、支持人才引进。对纳入小升规培育储备库和新进入规企业,所需高校毕业生及专业人才优先予以引导和推荐。鼓励企业引进高层次人才,企业通过猎头方式引进并被认定为领军人才的,按猎头经费50%、最高10万元/人的标准给予企业经费补助。鼓励用人单位大力培养人才,将现有人才培养成领军人才的,给予专项奖励。
八、支持市场拓展。对纳入小升规培育储备库企业及新进入规工业企业参展给予补助。由政府组织企业参加的国内外各类展会,按展位费的100%给予最高10万元的补助。由企业自行参加的国内外各类展会,国内展会按展位费的80%给予最高5万元的补助;国外展会按展位费的50%给予最高10万元的补助。
九、做好要素保障。在同等条件下,对纳入小升规培育储备库和新进入规企业扩大生产所需的要素资源保障上予以重点支持。对首次纳入统计范围的规上工业企业,按纳入统计后的前两个年度内企业用电量,给予每度电2.5分的补助,单户企业补助最高10万元。
十、其他
(一)本政策措施中“纳入小升规培育储备库企业”指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实现正增长且主营业务收入在1500万元?2000万元间的工业类小微企业;“新进入规”指当年升规入统的企业。
(二)已享受国家、省级相关政策的不重复享受。
(三)市本级其他支持工业发展相关政策中与本政策措施不一致的,按“从高不重复”原则予以支持。国家和省上政策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企业必须依法统计报数,严禁数据造假和弄虚作假。因数据造假和弄虚作假而获得的荣誉和奖励,一经发现,将及时取消奖励并追回资金。
(五)本政策措施由市经信委、市财政局负责解释。
(六)本政策措施自2019年1月9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