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独生子女补贴政策发放说明及领取标准新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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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
办理依据《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申报条件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人员
申报材料
1、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2、户籍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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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单位所在工作单位或乡镇、街道办事处
许可单位
办理程序办理程序:
1、个人申请;
2、单位(村居)核实。
发放标准:
1、独生子女费。从申请当月起至子女年满14周岁,每月领取不少于10元。
2、独生子女父母为机关、事业组织职工的,退休后加发本人标准工资百分之五的退休金(退休金为百分之百的不加发)。
3、独生子女父母为企业职工的,退休时由所在单位按照设区的市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百分之三十发给一次性养老补助。
4、对独生子女死亡后未再生育并且未收养子女的夫妻,原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待遇不变;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给予高出最低生活保障线三分之一的照顾。
市中区政府各街道办事处联系方式:
舜玉路街道办事处:82746603
六里山街道办事处:82569520
七里山街道办事处:82746590
二七新村街道办事处:82746510
四里村街道办事处:82073632
杆石桥街道办事处:87036634
大观园街道办事处:87081156
魏家庄街道办事处:86108260
泺源街道办事处:86157575
王官庄街道办事处:87197267
舜耕街道办事处:82596651
七贤街道办事处:87192890
白马山街道办事处:87523270
党家街道办事处:87591801
十六里河街道办事处:82770211
陡沟街道办事处:87599801
兴隆街道办事处:82792817
办理期限3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