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玉林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与流程条例
玉林住房公积金
提取条件
房屋类: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建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3.以自住为目的租赁住房,租金超过家庭收入15%以上的;
非房屋类:
玉林非房屋类公积金提取条件
1、离休、退休的;
2、出境定居的;
3、到广西住房公积金管理辖区外工作的;
4、完全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5、与单位终止劳动、人事关系后两年没有建立新的劳动、人事关系的;
6、缴存人死亡可被宣告失踪的
7、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8、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的。
限制提取
玉林限制住房公积金提取情形
(一)对住房的装修、中修、小修;
(二)购买商铺或用于投资、增值及其他商业目的的住房支出;
(三)未标有购、建房用途的商业银行贷款;
(四)在购、建、大修住房时,不拥有该住房所有权的家庭成员,不能提取;
提取材料
1.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申请人所提供的房屋所有权证、各类合同、评估报告书、许可证
3.是以配偶名义签署或登记的,还需提供结婚证或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根据不同提取情形,还需提供以下相应材料
房屋类:
玉林房屋类公积金提取材料
购买一手商品住房 | 房屋所有权证或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契税完税凭证、付款凭证 | 先自付款后提取,在合同约定全部付清房款(不含贷款)之日二年之内申请办理提取手续。购买新建商品房的付款日早于合同备案日的以合同备案日作为时间起点;购买二手房的,以契税发票时间作为起点。无房缴存职工(含配偶)在工作及户籍所在城市以外购房的,出具工作地、户籍所在地、购房所在地住房产权管理部门的无房证明。缴存职工购买保障性住房的,可以凭住房保障部门出具的购房资格证明及购房证明材料提取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款 | |
购买二手房 | 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协议和房屋所有权证、契税完税凭证、付款凭证 | ||
自建房、翻建 | 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开工证、建设用地批准书或土地证 | 在开工两年内申请办理提取手续 | |
大修 | 有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证明、房屋权属证明、工程预决算及支付费用凭证 | ||
偿还购、建房贷款本息 | 借款合同、银行出具的还款证明(近期3个月;连续几年未申请的提供连续几年的还款明细) | 每次提取额不得超过未提取期间偿还的贷款本息之和。提前偿还的住房贷款应在提前还贷之日起一年内办理,提取额不得超过已还的贷款本息(对享受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在申请公积金时,其提取后的住房公积金明细账户必须保留一年缴存额)在缴存地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提取时不需提供借款合同、银行还贷证明。(还款账单上的还款帐号与合同中的还款帐号要一致,如已更改还款帐号的,需出具银行相关证明) | |
支付房租的 | 提供支付房租的完税凭证、已备案的租房合同和家庭收入证明 | 以自住为目的的租赁住房,租金超过家庭收入15%以上的,自发票日期一年内提取,最高的提取额不得超过家庭收入的50%;租住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的,可凭住房保障部门出具的租住资格证明及租房证明材料租金全额提取 |
非房屋类:
玉林非房屋类公积金提取材料
重大疾病的 | 医院出具的诊断书、缴费通知单和医疗结算发票、医保证、患者与缴存人的关系证明 | 重大疾病是指列入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与中国医师协会共同制定的《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的疾病种类。家庭成员指夫妻及双方父母、受监护的子女。只能提取个人自负部分。 |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 | 民政部门发放的低保证明或总工会发放的缴存人家庭特困证明 | |
离、退休 | 本人离、退休证明或劳动人事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 在玉林市有公积金贷款的暂不能销户提取,直至贷款还清。 |
出境定居 | 提供离职证明及在国外的长期居住证明 | |
死亡或宣告死亡 | 由其合法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提供缴存人死亡证明或被宣告死亡证明、继承人或受遗赠人身份证、继承权或受遗赠权证明、公证书 | 继承权或受遗赠权证明是指公证书或法院判决书。在玉林市有公积金贷款的暂不能销户提取,直至贷款还清。 |
与单位终止劳动、人事关系后两年没有建立新的劳动、人事关系 | 劳动关系解除书 | 非城镇户口从业人员、合同期限在一年(含)以内的短期用工人员可销户提取。 |
提取额度
部分提取:
玉林住房公积金部分提取额度
(一)符合离、退休、出境定居、到广西住房公积金管理辖区外工作、完全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与单位终止劳动、人事关系后两年没有建立新的劳动、人事关系,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时,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二)同一套房屋所有提取人提取总额,不应大于实际支付所购住房的价款、建修自住住房的实际支出(不含贷款)。
(三)职工因偿还购、建房贷款、支付房租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每还款、交租满1年后可以办理提取手续。
提前或按期偿还购建自住住房贷款本息(含商业性自住住房贷款)的,可以每年或每隔几年提取一次,直至贷款本息全部结清起一年内。每次提取额不得超过未提取期间偿还的贷款本息之和。
租赁住房的,每年提取一次支付租金,应自发票日期一年内办理提取手续,最高提取额不得超过家庭收入的50%。
(四)职工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遇到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提取额由公积金中心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五)重大疾病是指列入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与中国医师协会共同制定的《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的疾病种类。家庭成员指夫妻及双方父母、受监护的子女。提取的额度为重大疾病个人自负部分。
全额提取:
1、离、退休
2、出境定居
3、到广西住房公积金管理辖区外工作
4、完全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5、与单位终止劳动、人事关系后两年没有建立新的劳动、人事关系
符合以上条件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时,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提取时间
公积金提取间隔:公积金每隔12个月(含12个月)以上提取一次
提取到账时间:自申请受理日起3-5个工作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