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方案,年甘肃公立医院取消编制改革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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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甘肃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全面推开,以药养医成为历史

努力提升医疗的公平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才能在造福社会的路上不断前进。此次,甘肃省卫计委对年内20项重点工作任务一一分解,明确年内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在所有城市推开,各市(州)出台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全省各级公立医疗机构全面实施药品(不含中药饮片)零差率销售;全省公立医院医疗费用增幅控制在10%以内,其中三级医院控制在10%以内,二级医院控制在8%以内。

在所有县(区、市)全面推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30%以上,重点人群覆盖率达到60%以上,建卡贫困户、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实现全覆盖;实现符合转诊规定的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落实乡镇卫生院预算管理制度和职工奖励政策。

完善分级诊疗和医师多点执业政策措施,推进分级诊疗和县级公立医院改革工作有机结合,合理测算并调整医保付费标准,深化支付方式改革,开展病种动态管理,县域内患者就诊率提高到90%左右;实现全省三级以上综合医院和专科医院巡查全覆盖;完成24个县级医院重点专科建设和20个县医院薄弱学科建设。

启动神经外科、结构心脏病、非血管介入、眼科、起搏器等高值医用耗材阳光采购工作;启动我省新一轮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分类采购工作;制定实施《甘肃省集中采购药品动态调整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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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四家医院荣获“全国综合医院、专科医院、妇幼保健院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

近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卫生局联合发文,公布“全国综合医院、专科医院、妇幼保健院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名单,我省高台县人民医院、天祝县人民医院、陇西县第一人民医院、白银市妇幼保健院名列其中。同时,甘肃省人民医院、兰州石化总医院、白银市第二人民医院、武威市人民医院、武威市凉州医院、平凉市第二人民医院通过了全国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五年一次的复审。

此次评选活动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经过申报单位自评,省中医药管理局评估推荐,专家审查,社会公示等程序,最后由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卫生局命名,示范单位称号自发文之日起生效,有效期5年 。

自2007年“全国综合医院、妇幼保健院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开展以来,我省已有30家综合医院创建为“全国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3家妇幼保健院创建为全国妇幼保健院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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