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公务员改革最新消息
惠州:公务员诚信状况将列为考核重要依据
《惠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2015-2020年)》日前公示,公开征求意见。司法执法人员徇私枉法、非法行医……这些失信行为都将列入信用记录。同时,各级政府工作报告中为群众办实事的践诺情况将纳入政绩考核范围。
《规划》内容主要包括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司法公信4个方面。《规划》提出,到基本建成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信用体系框架与运行机制,全社会诚信意识普遍增强。
公务员考核内容:
1.公务员失信记录将作为考核任用依据
惠州将加强公务员诚信管理,建立公务员诚信档案,将公务员财产申报、个人重大事项申报、廉政记录、年度考核结果、相关违法违纪违约行为等信用信息纳入档案,将公务员失信记录和违规违纪情况作为干部考核、任用、奖惩的重要依据。
2.诚信教育纳入公务员培训
诚信教育纳入公务员培训,强化公务员职业道德、法律知识和信用知识教育,增强诚信意识,规范职业操守,建立一支守法诚信、高效廉洁的公务员队伍。到,公务员培训覆盖率达100%。
3.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方面,惠州将以“让失信者寸步难行、让守信者一路畅通”为导向,创新信用管理,形成跨部门、跨地区、跨行业失信行为联动惩戒机制。
为健全联动奖惩机制,惠州将以信用信息的记录、整合和应用为切入点,建立覆盖全市的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全面推进“诚信惠州”建设。同时,制定出台实施细则,综合运用市场性、行政性、行业性等多种惩戒手段,加大对失信者的联合惩戒力度。
《规划》可能对全市各行各业的人员和群体产生影响,市民可在公示之日起30天内以书面或电子邮件、传真、电话等方式向惠州市发展和改革局反馈。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12月4日。联系电话:0752-2892275;邮箱:xyb2892275@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