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海南事业单位分类
海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了《海南省事业单位分类实施意见》(下简称《实施意见》),这标志着海南省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迈出重要一步,进入实施分类阶段。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分五个阶段(到2020年)。从省编办获悉,海南省事业单位分类工作已全面启动,各项工作正有序推进。
明确标准:全省事业单位划为三类
根据《实施意见》,除使用事业编制的社会团体外,经各级机构编制部门审批设立的6000余家事业单位列入分类范围。全省事业单位以社会功能为唯一标准,划分为承担行政职能、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和从事公益服务三个类别。
省编办有关负责人介绍,强化“公益属性”是事业单位分类工作的主导理念,就是要将行政职能和生产经营职能剥离,使事业单位回归公益属性。按照这一思路,《实施意见》明确提出,将承担行政职能类及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从事业单位序列中分离出去:对承担行政职能类事业单位,逐步将其行政职能划归行政机构或转为行政机构;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类事业单位,逐步转为企业或撤销,并且今后不再批准设立这两类事业单位。对从事公益服务类事业单位,则继续保留在事业单位序列中,并通过改革不断强化其公益属性。
《实施意见》还对海南省事业单位类别划分及认定标准做出明确的界定。省编办有关负责人表示,分类是事业单位改革的基础和切入点,为科学划分事业单位类别,省编办对现有事业单位进行逐个清理、定位,并组织开展模拟分类,同时全面评估分类后可能带来的各种影响。在此基础上,经过充分研究和论证才提出了事业单位类别划分及认定的标准。
高效推进:分级实施事业单位分类工作
省编办有关负责人表示,科学分类在整个改革工作中起着承上启下的关键作用。全省事业单位分类工作实行分级推进:省级事业单位分类工作由省编办牵头推进,市县事业单位分类工作则由当地党委政府负责组织实施。
省编办根据《实施意见》以及《海南省事业单位分类参考目录》的要求,初步对581家省级事业单位进行了分类,分类情况已征求各有关部门意见,待调整完善后报送省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市县事业单位分类工作划片区推进,由于各市县已完成多轮次模拟分类工作,各方面条件比较成熟,待省编办批复海口、琼海两大片区事业单位分类参考目录后,各市县的分类工作将全面铺开。
按照分类认定与行业体制改革统筹推进的思路,省编办在积极实施省级事业单位分类工作的同时,启动了公路、盐务、地质等系统的专项改革。
综合改革:加快拟定配套政策文件
据了解,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涉及面广、情况复杂,光靠机构编制部门的“单兵突进”远远不够,还需要组织、财政、人社等多部门共同协作、整体推进,而制定和完善综合性配套政策是其中的关键环节。
海南省事业单位分类改革配套政策文件的拟定工作于开始。这些配套政策文件涵盖:事业单位分类实施意见、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等11个方面内容,分别由组织、财政、人社和机构编制等部门起草,除事业单位分类实施意见发布实施外,其余10个配套政策文件正在抓紧拟定当中。
据悉,下一步,省编办将加强协调衔接,推动各个配套政策文件尽快出台实施,确保改革顺利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