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养老保险缴费比例基数及个人账户查询方法
梅州养老保险每月领取
计算方法:
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一、个人账户养老金:
=个人账户储存额÷计发月数(50岁为195、55岁为170、60岁为139)
二、基础养老金:
=(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
=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本人平均缴费指数)÷2×缴费年限×1%
注意:(公式中: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平均缴费指数)
梅州养老保险一次性补
根据《梅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规定,参保人年满60周岁但累计缴费年限没有达到规定缴费年限的,可继续逐年缴费,并享受相应的政府缴费补贴。逐年缴费至65周岁仍然没有达到规定缴费年限的,可以一次性补缴养老保险费至规定的缴费年限后,按月领取养老金,但一次性补缴不享受政府的缴费补贴。参保人年满60周岁、累计缴费年限没有达到规定缴费年限的,如不继续逐年缴费或补缴至规定的缴费年限的,不发基础养老金,可以申请按月领取个人账户养老金,发完为止。
梅州养老保险查询
电话查询:梅州社保局社会保险统一查询电话:(0753_2128601),内容包括:社会养老保险金缴费基数、比例查询,社保卡余额、明细查询等。
窗口查询:请携带本人有效证件及社保卡号至梅州社保局办公大厅窗口查询。
梅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梅州市江南新中路82号
邮编:514021
电话:0753_2128601
传真:0753_2128688
梅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地址:梅州市新中路82号区号
邮编:514021,
传真:0753-2269605
企业养老保险(含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工资上限调整为18213元/月,下限调整为2489元/月。
职工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缴费工资上限调整为18213元/月,下限为3010元/月。
灵活就业人员、退休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按月缴费的:调整为按5016元/月申报缴纳。
失业保险:缴费工资上限调整为15048元/月,低于15048元的应如实申报,但不得低于现执行的梅州市企业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1210元。
既然各险种缴费工资上下限调整了
那么缴费比例又是如何变化的呢?
养老保险以单位参保的调整为22%(其中单位调整为14%、个人保持8%),进一步减轻了企业负担,其他缴费比例保持不变。
其中
灵活就业人员为20%
(全部由个人缴纳);
失业保险为1%
(其中单位0.8%、个人0.2%);
医疗保险以单位参保的为8.3%
(其中单位6.3%、个人2%)
灵活就业人员为8.3%
(全部由个人缴纳);
补充医疗保险方面
每人每月13元
其中单位8元、个人5元;
生育保险为0.5%,由单位缴纳;
工伤保险方面
一类行业为0.2%
二类行业为0.4%
三至八类行业为0.5%
全部由单位缴纳
《通知》指出:用人单位必须依法为所属全部职工办理参加职工养老、失业、医疗(含补充医疗)、工伤和生育保险,如实申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按时全员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不得瞒报、漏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人数,或者以发放补贴、签订协议等形式拒不履行社会保险缴费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