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政策改革缴费比例新规定
就业对灵活就业人员给予社保补贴
今年1至7月,万州城镇新增就业2.9万人,完成目标任务3.5万人的82.7%。全区农村劳动力基本做到应转尽转,城市居民基本实现充分就业。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近年来,万州区委、区政府深入实施五大功能区域发展战略,立足点上开发、面上保护、生态涵养功能定位,统筹推动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经济对就业的拉动作用进一步显现。就业岗位相对稳定,产业的延伸和新业态的出现,拓展了新的就业渠道。8月17日
今年1至7月,新增创业8028人,完成目标任务12000人的66.9%。发放创业担保贷款2.6亿元,完成目标任务2.5亿元的104%,扶持1946名个体工商户和5户中小企业创业发展,创业带动就业6695人。技能培训扎实开展。今年1至7月,开展就业培训4261人,完成目标任务7000人的60.9%。就业服务不断延伸。1至7月,共举办现场招聘会59场,入场招聘单位3357家(次),提供就业岗位5.9万个(次),入场求职人员4.2万人(次),意向性就业1.1万人。
优惠政策全面落实。据了解,从今年开始,对困难企业、困难行业和小微企业实行社会保险降低征收标准,对困难企业调低社会保险费征收基数。同时,对创业担保贷款实行贴息补助、对灵活就业人员给予社保补贴。此举预计涉及8500万元,惠及3.8万人。对全区依法参加社会保险、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单位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补贴政策。
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其中,对年满16岁、不满60岁的参保人员,在个人缴费基础上,每人每年补贴30元,该补贴直接存入个人账户,不能用于抵扣缴费;对年满60岁以上,且自愿选择一次性趸缴的人员,按一次性缴费年限,每人每年也给予30元补贴,但可抵扣缴费。”
该负责人说,补贴涉及400多万符合条件的普通参保人员,目的在于提高个人养老保险待遇。而特殊人群的待遇可重复享受。
举例:一位一、二级重度残疾参保人员,其缴纳最低标准100元的保险费,政府要给予40元特殊补助,即个人实际每年只缴60元,加上重复享受每人每年30元的普遍缴费补贴,其个人账户每年储存总额则为60元+40元+30元=130元。
零缴费参保
新政策规定,在今年8月31日之前,年满60周岁以上的城乡居民,本人不缴费也可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80元,比国家每人每月55元的标准高出25元。
“以往各类养老保险政策都须补足一定年限的参保费用,而今后参加我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则可不补缴。”该负责人表示,但60岁以上老人不缴费享受基础养老金也是有条件的,其符合参保条件的子女必须按新政策参保缴费,已参加其他社会养老保险则视为已参保缴费。
同时,有条件的老人可自愿按每月40元、60元、90元3个档次选择一次性缴纳养老保险费,这样,除能按月领取80元基础养老金外,还能领取按所选档次发放的个人账户养老金,养老待遇水平将大幅提高。
举例:一位65岁的参保人员,若选择90元缴费档次,他距75岁差10年,即120个月,一次性趸缴养老保险费为90元×120个月=10800元,再扣除政府每年补贴的30元,即30元×10年=300元,实际缴费10500元。每月领取的养老待遇为80元(基础养老金)+90元(个人账户养老金)=170元,若享受独生子女及高龄补贴,每月最多可领取19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