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养老保险缴费比例基数及个人账户查询方法
2018厦门养老保险缴费比例基数及个人账户查询方法
厦门市单位统一账号管理平台
电话查询
厦门养老保险查询热线:(0592)12333
短信查询
厦门养老保险短信查询
查询方式
1、编写12#社保登记的身份证号#社保卡号
2、发送到106219009
查询项目:社保缴费情况,养老金项目信息
查询客服:0592-8798794
窗口查询
厦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长青路191号劳动力市场大厦12层
电话:0592-5323207
厦门养老保险缴费比例
本市户籍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比例:单位14%,个人8%
外来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比例:单位14%,个人8%
本市户籍灵活就业人员和下岗失业人员:全部由本人按月缴纳,缴纳比例为20%
事业单位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比例:单位14%,个人8%
本市个体工商户业主及本市户籍雇工养老保险缴费比例:单位12%,个人8%
厦门养老保险关系转移
办理转移流程
(一)窗口接件、申请材料初审
1、对申请材料符合要求的,给予办理;
2、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告知其需补齐的资料。
(二)经办 接收到转入社保机构转移联系函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要求进行经办,对符合规定要求的予以登记。
(三)审核 对经办数据及转移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转出个人账户基金并寄出转移信息表。
厦门养老保险领取条件
1.厦门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年满60周岁;
2.在2010年7月1日距60周岁不足15年的参保人员,应自参保当年起连续缴费,未连续缴费的应按补缴当年的缴费标准,自主选择缴费档次一次性补足中断年限;
3. 在2010年7月1日距60周岁超过15年的参保人员,应按年缴费,达到60周岁时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应按补缴当年的缴费标准,自主选择缴费档次一次性补足15年。
4.重度残疾人按《厦门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暂行办法》规定,完成缴费且年满55周岁的,经本人自愿提出书面申请,可从55周岁起享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重度残疾人指持有厦门市残疾人联合会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第二代残疾人证的一、二级残疾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