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苏州居民养老保险办理流程【荐读】
苏州养老保险办理流程
用人单位用工参保:
1、参保单位于每月11日至次月7日申报期内,到社保关系所在地市、区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职工参保、停保申报手续。开通“网上申报业务”的单位,可根据功能设定,在上述申报期内,通过“网上申报平台”办理。
2、社保经办机构审核后于每月8-10日进行结算,确定各参保单位当月社会保险费应缴数额。参保单位可于每月11日后,至社保经办机构或通过“网上申报平台”打印《社会保险费月度结算表》。
3、每月25日前,参保单位缴纳当月应缴的社会保险费。其中,企业参保单位应于每月22日前解缴至其在地税部门指定商业银行开设的“社会保险费缴费专户”(已开设地税纳税专户的可合并使用);机关事业参保单位由社保经办机构委托单位的开户银行代为扣缴。
居民养老保险参保
1、参保人员于每年申报缴费期内,持相关材料至户籍所在地社区社保工作机构办理本年度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申报手续。
2、符合居民养老保险政府代缴费条件的低保对象或重度残疾人,还应持由民政部门核发的《苏州市城市(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救济(补助)金领取证》或市残联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均需原件和复印件),同时办理政府代缴费申请手续。
3、按规定申请补缴以前年度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应在《缴费申请表》上填写相应内容。
4、社区社保工作机构审核后,计算应缴费金额,打印《苏州市区居民养老保险年度参保缴费情况表》。对全额政府代缴费的人员,办妥申报手续后缴费视同到账。
5、参保人员凭《年度缴费情况表》于11月底前至委托代征银行缴费。
注:苏州市区居民养老保险缴费委托代征银行包括:江苏银行苏州分行,苏州银行,农业银行苏州分行,建设银行苏州分行,邮政储蓄银行苏州分行,工商银行苏州分行,中国银行苏州分行、交通银行苏州分行,参保人员可自主选择上述银行的任意网点缴费。参保人员未在11月30日前缴纳当年度居民养老保险费的,原缴费申请失效;参保人员可在以后年度申报缴费期内申请补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