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北京大病救助政策规定,大病医保报销比例及范围
2017年北京城镇居民大病报销比例已经进行调整。此次北京市调整城镇居民大病报销比例主要目的就是切实减轻北京市大病报销参保人看病就医负担,切实发挥大病报销作用。北京城镇居民大病报销比例最新标准如下。
北京城镇居民大病报销比例
起付标准:上一年度本市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报销比例:
1、起付标准以上部分累加5万元以内个人自付费用:60%;
2、起付标准以上部分累加5万元以上个人自付费用:70%。
【缴费注意事项】:
1、本次标准执行时间为2017年1月1日起。
2、新农合大病保险报销起付标准和报销比例同城镇居民大病报销相同。
3、城镇居民大病保险报销不封顶。
4、同时从2017年1月1日起,城镇居民医保门诊封顶线由2000元提高到3000元、住院封顶线由17万元提高到18万元。
城镇居民大病报销流程:城镇居民大病医保患者再次报销医药费时,不用自己申报,符合条件的医疗费用由全市医保经办机构通过医保信息系统,自动审核办理,符合大病保险报销条件的参保者只需要等经办机构的通知即可。各区县医保经办机构于每年初通过医保信息系统自动筛查上一年度发生大额医疗费用人员,对其发生的医疗费用进行审核后,将大病保险基金报销的费用直接打入参保人员参保缴费银行存折,不需个人申报和奔波。对于部分没有缴费存折的参保人,社保经办机构将把报销费用打到参保人户籍所在地社保所,并由社保所通知参保人及时领取。领取时要携带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社会保障卡。
关于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全文】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各定点医疗机构:
为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整合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国发〔2016〕3号)、《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的通知》(京政发〔2010〕38号)和《关于印发北京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试行办法的通知》(京发改〔2013〕2827号),经市政府同意,现就调整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起付标准和支付比例及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住院最高支付数额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新农合大病保险、城镇居民大病保险起付标准统一为上一年度本市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以下简称起付标准,以北京市统计局公开发布的数据为准)。
二、新农合大病保险、城镇居民大病保险起付标准以上(不含)部分累加5万元(含)以内的个人自付医疗费用,大病保险基金支付比例由50%调整为60%,超过5万元(不含)以上的个人自付医疗费用,大病保险基金支付比例由60%调整为70%。
三、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在一个医疗保险年度内,门诊累计支付的最高数额由2000元调整为3000元,住院累计支付的最高数额由17万元调整为18万元。
四、本通知自2017年1月1日起执行。度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医疗费用报销按照本通知执行。
相关问题解答
一、城乡居民大病医保范围包括哪些?报销比例是多少?
【回答】:城乡居民在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的费用,在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城镇居民在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超过上一年度全市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高额费用,农村居民在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超过上一年度全市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的高额费用,纳入北京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支付范围。其具体报销比例如下:个人自付医疗费用超过上一年度本市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部分,5万元以内的大病保险报销比例为60%,5万元以上的大病保险报销比例由60%为70%。
二、听说居民大病报销比例上调了是吗?上调后是多少?
【回答】:是的,已经上调。个人自付医疗费用超过上一年度本市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部分,5万元以内的大病保险报销比例由50%提高到60%,5万元以上的大病保险报销比例由60%提高到70%。
三、参加了新农合,不知大病报销比例是多少?跟居民大病报销一样吗?
【回答】:是的,新农合大病报销比例和居民大病报销比例一样,5万元以内的大病保险报销比例为60%,5万元以上的大病保险报销比例由60%为70%。如需了解更多,请拨打12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