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贵州农村医疗保险报销范围,贵州农村医疗保险报销比例新规
贵州省卫计委组织相关专家统一回复近段时间群众关于新农合参保的留言疑问,对贵州省新农合政策进行解读时称,凡具有贵州城乡户籍的人口,以家庭为单位均可自愿参加新农合;大病保险报销费用越高,报销比例越高;2017年,贵州省新农合个人缴费标准提高到120元,低于全国同类省、区水平。
相关专家解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村居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加门诊统筹为主的农村居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凡贵州城乡户籍的人口,以家庭为单位,以自愿参加为原则均可参合。城中村的村民、进城务工的农民及随迁家属、进城就读农村学生可以自愿选择参加新农合或者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有工作单位的也可按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但不得重复参加、重复享受待遇。贵州省的新农合参合时间一般集中在每年9月至次年2月底,次年1月1日-12月31日为保障享受期。
针对群众对参加新农合的收益疑问,贵州省卫计委相关人员解释认为,首先,参合人员按当年政策规定缴纳个人部分后,其余大部分由中央、省、市、县财政给予补助;其次,参合人员因病到村卫生室、乡镇卫生院看病或经转诊至上级新农合定点医院住院所支付的医药费用时,可以按政策规定给予报销,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在省、市、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可实行即时结报,参合群众出院结账时只需支付自付部分;再次,新农合重点是解决大病问题。参合群众因病住院产生的政策范围内医药费用通过新农合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剩余费用达到大病保险报销条件的再由其按比例给予报销,费用越高,报销比例越高。
关于参合标准,相关人员释疑称,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财政部《关于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通知》(国卫基层发〔2016〕16号)明确:“各级财政对新农合的人均补助标准达到420元,农民个人缴费标准全国平均达到150元左右”。目前,贵州省个人缴费标准低于全国同类省区水平,2017年,贵州省新农合现有个人缴费标准将提高到120元,但仍低于全国同类省、区水平。提标依据在于贵州省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与新农合个人缴费标准的合理比例计算范围值。
贵州省卫计委相关人士介绍,新农合属于社会保险范畴,是医疗保险的一种,遵循大数法则,体现的是互助共济。随着政府补助标准的逐年提高,贵州省每年均提高新农合报销标准。
目前,贵州省新农合报销实行差异化补偿政策。因病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住院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不低于80%,经转诊到省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不低于60%(非转诊除外);因大病产生的高额医疗费用可享受新农合大病保险(政府为每位参合群众都购买了大病保险,参合群众不另外交费)政策补偿,参合患者一次或累计住院政策范围内医药费用达到新农合大病保险补偿条件的,最低报销比例不低于50%,最高报销比例将达到90%以上,这有力保障了参合群众患大病导致的灾难性经济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