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异地医保报销最新政策,年山东医保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制度
山东异地医保报销最新政策,2017年山东医保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制度
山东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政策
2013年山东省实现17市即时结算联网
记者了解到,早在2011年11月,山东省就启动了异地就医联网即时结算的试点工作,并在2013年9月建立了全省统一的异地就医联网即时结算平台。
“以前看病需要自己垫付,还要跑回烟台老家报销,异地看病住院能够直接结算,不用垫资或是为了报销来回跑腿,是很多像我这样老人的共同心愿。”退休后跟随儿子来济定居的蒋大爷身子以前还算硬朗,但随着年纪越来越大,跑医院的次数也越来越多,花销也不少。2011年11月,山东省异地就医实时联网结算正式启动,蒋大爷成为最早一批的受益人。
根据当时的政策,省内非在济南参保的患者,到山东大学齐鲁医院、省立医院、省千佛山医院、省中医医院、省肿瘤医院5家联网医院住院,可即时结报,彻底省去了参保人先个人全费垫支,再回当地报销的麻烦。山东省各市参加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符合转诊及异地安置条件的职工、退休人员和城镇居民,到异地住院治疗时,需持“社(医)保卡”或参保地出具的“异地就医申请表”在联网医院办理登记备案,即可办理入院手续。
2013年9月,山东省正式开通全省统一的异地就医联网即时结算平台,全省17市之间实现异地就医即时结算,联网结算医院达90家,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在省内各地市的指定医院就医,出院时个人只需缴纳自付部分,其余由统筹基金支付的费用由参保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与定点医院定期结算,从此参保人员就医地和参保地两头奔波,报销周期长的问题成为了历史。
济南27家医院纳入即时结算平台
2013年7月,济南市职工医疗保险异地安置、长期驻外的参保人在省内青岛、淄博、泰安、潍坊、日照、烟台、济宁等7地市41家定点医疗机构实现了异地联网即时结算。社保经办机构将借助参保人就医地的医保系统网络,按就医地目录标准和山东省统一的异地就医结算政策,通过新建的全省异地就医结算信息管理和交互过渡平台,直接与医院进行结算参保人员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
据相关负责人介绍,职工医保异地安置、长期驻外参保人员省内异地就医采取个人垫付、事后报销的方式,参保患者的个人负担大,医疗费用报销时限长,社保经办机构对异地医疗机构诊疗行为监管难度也较大。省内异地就医联网即时结算的实行不仅解决了参保人员异地就医“跑腿烦”、“垫支难”“负担重”“报销周期长”等问题,同时也进一步提高了参保患者异地就医的稽核与监管力度,有利于维护医疗保险基金安全。
需要注意的是,在省内异地就医,符合联网结算条件的参保人员需要在参保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提前进行备案登记。
随着异地就医联网结算医疗机构的逐渐增加,退休后随子女来济定居的老人就医也越来越方便。目前山东省内异地就医联网结算医疗机构名单已经扩充到119家。其中,济南包括山东省立医院、山东大学齐鲁医院等在内共有27家,淄博和潍坊的定点医疗机构也相对较多。政策链接省内异地就医需提前备案登记
今年4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济南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对异地转诊转院人员、长驻外地工作人员、异地安置退休人员以及临时在外地突发急症住院人员的费用结算流程进行了调整。
需异地转诊转院治疗的参保人,应由三级甲等定点医疗机构或市级以上定点专科医疗机构组织专家会诊并提出建议,由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险管理部门填写转诊转院备案表。转入医疗机构属于异地联网即时结算医疗机构的,参保人应持转诊转院备案表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出院时医疗费用即时结算;不属于异地联网即时结算医疗机构的,医疗费用先由参保人垫付,出院后由管理单位凭转诊转院备案表、有效费用单据、病历首页复印件、医嘱单复印件、汇总费用明细等材料及时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报销。参保人未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而自行转诊转院的,统筹基金不予支付其医疗费用。
延伸阅读
2017年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新闻发言人李忠在22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回应了医保“漫游”、养老金投资运营、央企负责人薪酬改革等三大社会关注的焦点问题。
全国医保“漫游”2017年实现
李忠介绍,要实现异地安置退休人员住院费用的直接结算,到2017年基本实现符合转诊条件的参保人员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的直接结算。
李忠说,市级统筹已经基本实现,60%以上的异地就医问题得到了解决。解决省内异地就医的问题,就能够再解决30%的异地就医问题。目前,已经有30个省份实现了省份内异地就医联网,其中有27个省份能够实现省份内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
剩下10%的问题,就是解决跨省异地就医的问题。“为了实现这个目标,一是进一步加快国家级异地就医结算系统建设;二是指导各地做好异地就医结算的相关工作;三是会同相关部门研究进一步完善周转金、分级诊疗制度,包括加强医疗服务监管等政策。”李忠说。
养老金投资运营今年启动
关于养老金投资运营,李忠说,人社部正在会同有关部门抓紧制定相关文件,包括投资管理合同、委托投资资金归集管理办法、信息披露和报告制度、托管机构和投资机构选聘办法以及财务会计核算细则等。
他介绍,目前,一些进展较快的省份已经制定了投资计划,表示出非常积极的投资意愿,其他地方也在抓紧摸底,进行相关论证。
此外,为了保证地方资金归集到中央层面后能够及时投入运作,人社部正在协调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制定相关养老保险基金投资运营策略,明确短期、中长期投资目标和风险管理政策,并且确定相应的资产配置方案,确保这项工作今年能够顺利启动实施,并取得良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