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城镇医保新农合缴费开始
日前,记者从我市2017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居民医疗筹资动员大会上了解到,我市2017年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工作开始了!缴费标准,缴费时间和缴费程序的具体情况听记者逐一向你介绍: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
我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自实施以来,不仅为广大城镇居民提供了基本医疗保障,而且使城镇居民享受了国家的惠民政策,为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迈出了重要一步。
据了解,2017年我市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做好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工作的通知》(豫人社医疗{2016}11号)精神,结合我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基金运行情况,决定2017年度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筹资标准为:调整个人筹资标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筹资标准为150元。新出生婴儿筹资标准。新出生的婴儿,自出生之日起3个月内参保缴费的,按照个人150元标准筹资,从出生之日起享受城镇居民医保待遇至当年年底(7月1日后参保的新生婴儿,除个人缴纳150元外需另缴纳上级财政补贴资金);自出生之日起3个月内未办理参保缴费的,不能享受当年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待遇。
参保范围:在我市行政区域内,不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镇各类学校的学生、少年儿童和其他非从业城镇居民,均可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
缴费时间:11月8日至12月31日,逾期不再受理缴费。待遇享受时间: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城镇居民参保缴费程序:1、城镇居民户口所在地为市内行政事业单位、企业和社会团体的,由所在单位统一组织参保(在校学生以学校为单位,由学校统一组织参保),所在单位应指派专人负责收缴参保费用,汇总后报送所在乡镇、街道确定的缴费点。2、其他居民以家庭为单位,持户口薄、身份证等材料到户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确定的缴费点申报登记。异地户籍在本地就读的学生及长期在本市居住的居民,持身份证等材料就近到乡镇、街道确定的缴费点登记缴费。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
我市根据国务院《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剧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国发[2016]3号)和河南省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做好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整合期间农村居民参保筹资工作的意见》(豫政办[2016]183号)精神,结合全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实际,市政府决定集中开展2017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工作。
筹资时间:11月1日开始,12月30日结束,逾期不再集中受理。筹资对象:我市农村居民以家庭为单位全部参加新农合。农村中小学生随父母参加户籍所在地的新农合。市内武警官兵、随军未就业家属可由武警官兵驻地单位统一组织参加新农合。参合人员的基本信息(包括参合人员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家庭住址等)必须以户籍信息为准,已经参加医保、城镇居民的不得重复参合(保)。筹资标准:2017年度参合农民缴费标准为每人150元。筹资目标:以乡镇、街道为单位,以上年农业人喽数的6‰增长为基数,参合率达到100%。
筹资办法:筹资工作由乡镇(街道)负责组织实施。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作为筹资工作的主体,组织人员,进村入户开展宣传动员及筹资工作,并按照市合管办有关要求,登记造册,开具票据,管理资金。
(一)筹资票据由市财政部门统一安排,《参合人员信息登记表》由市新农合管理办公室负责安排,筹资人员填写《参合人员信息登记表》时要做到字迹工整、清晰,表格填写完整,参合人员身份证号码必须真确无误。
(二)各乡镇(街道)参合人员需凭居民户口簿办理参合手续,必须坚持以户为单位参加的原则,否则不予办理。
(三)符合全免政策的五保户,个人不再缴纳新农合筹资款,由市民政部门提供人员信息,筹资款统一拨入新农合基金账户。符合减免政策的低保对象、计生家庭,须全额缴纳筹资款,之后由市民政部门、市卫计委一句相关规定直接补助给个人或家庭。
(四)市财政局新农合基金账户只接受各乡镇(街道)新农合资金,不接受其他单位及个人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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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朋友们:
2017年全市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标准定为:个人缴费:成人350元;18周岁以下未成年人250元。今年持中国银行.吴兴区农村合作银行的续保人员都可以实现银行批扣方式缴费。即日起,2017年续保人员可以社会保障卡到银行存入相应保费了。户籍在本社区新参保人员需提交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各两份和一张白底一寸照(未成年人需户主与参保人员页及监护人身份证复印件两份)望居民朋友相互转告!
哪些不属于报销范围
自行就医(未指定医院就医或不办理转诊单)、自购药品、公费医疗规定不能报销的药品和不符合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门诊治疗费、出诊费、住院费、伙食费、陪客费、营养费、输血费(有家庭储血者除外,按有关规定报销)、冷暖气费、救护费、特别护理费等其他费用;
车祸、打架、自杀、酗酒、工伤事故和医疗事故的医疗费用;
矫形、整容、镶牙、假肢、脏器移植、点名手术费、会诊费等;
报销范围内,限额以外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