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康城镇职工医保报销比例提高
12日,市长金政主持召开市十六届政府第38次常务会议,审议12项议题,通过多项决定,为民生福祉和各项事业发展加分。
最能引起市民关注的,当属我市提高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不满三年人员的住院(市直医院、市中心卫生院、市外定点医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缴费年限不满一年的最低报销比例从50%提高到75%,缴费年限满一年不满两年的报销比例从65%提高到80%,缴费年限满两年不满三年的报销比例从75%提高到85%。
首次参保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员年龄超过35周岁的,医疗待遇也由原先缴费满六个月起享受的规定调整为从缴费次月起享受。此外,参保人员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时的补缴基数也有所变化。今后,参保人员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申请要求一次性缴足男性满20年不满30年、女性满15年不满25年缴费年限的补缴基数时,只需按上一年度我省全社会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90%为标准缴纳,相比原先以上一年度全省社会平均工资的缴费标准,有所下降。
我市还将试行防范化解资金链和担保链风险维护金融稳定的指导性意见,明确要严厉打击一切逃废债行为的同时,政银企三方也要携手共建担保链和资金链风险防范和化解体系,包括实施稳步推进金融改革创新,引入市场运作机制,培育融资性担保公司等措施,构建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
金政指出,在新常态下,有必要出台指导性意见以期有效防范和化解“两链”风险,促进我市经济平稳可持续发展,这是工作上的创新做法,更是对经济、对金融机构和企业负责的表现。他要求相关部门结合与会人员意见和建议后修改完善原有条款,抓紧出台实施,确保依法依规有效执行。
会议原则通过了《关于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全面推行生态葬法的实施意见》,明确要加大对铁路、高速公路和国省道公路、河道两侧、水源保护区、文物保护区、风景保护区、耕地区、住宅区和自然保护区坟墓的整治力度,同时科学规划、因地制宜建成一批与环境相协调、与群众需求相适应的骨灰堂(生态公墓),把开展集中整治与平常管理相结合,积极推进“绿色殡葬”。
会议还审议了2013年度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申报结果和服务业优秀企业评比结果,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等议题。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应邀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