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医疗保险政策,医疗保险报销范围
以下关于部分地区的职工医疗保险政策解读,欢迎阅读。
(一)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比例和缴费时间有怎样的规定?
1、缴费比例: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用人单位按上年度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6%缴纳(退休人员按本人上年度退休费的6%缴纳),职工个人按上年度本人工资收入的2%缴纳(退休人员个人不缴费)。
灵活就业(单建统筹)人员按上年度全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5%缴纳(不建个人帐户)。
2、缴费时间:参保单位按下达的征缴计划,应于每月25日前缴清当月医疗保险费;也可按季、半年、年提前预缴。
灵活就业(单建统筹)人员缴费时间是每年3月底前缴清当年的医疗保险费。
(二)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最低缴费年限有怎样的规定?
缴费年限以实际缴费年限为准。实际缴费年限指从2000年11月1日起我市实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后,用人单位和职工按规定实际参保缴费的年限。
从2000年11月1日起参加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单位职工,其实际缴费年限必须累计男满20年、女满15年且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方可终生享受基本医疗保险退休待遇。如退休时实际缴费不满规定年限的,用人单位可按职工办理退休年度缴费基数的6%一次性补足所差年限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也可继续由单位缴费至规定年限,方可终生享受基本医疗保险退休待遇。一次性补缴的医疗保险费按比例划入社会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城镇灵活就业(单建统筹)人员实际缴费年限必须累计男满20年、女满15年且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方可终生享受基本医疗保险退休待遇。如达到规定缴费年限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必须继续不间断缴费至法定退休年龄;如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未达到规定缴费年限的,必须继续缴费至规定缴费年限,方可终生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退休待遇。
(三)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账结合的参保人员个人账户划入比例是多少?
退休人员按本人上年度退休费的4.2%划入,在职职工按本人上年度工资收入的3.5%划入。
(四)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怎样使用?
个人医疗账户资金归个人所有,年终结余部分,转入下一年度继续使用,并按规定计息。个人账户资金只能用于支付门诊医疗费用、住院医疗费用中按规定应由个人自付的费用以及定点零售药店的购药费用;参保人员调动时,个人账户随之转移,参保人员死亡后,其基本医疗保险关系终止,个人医疗账户实际结余资金由法定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