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理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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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理流程
一、办理条件:
具有当地城镇户口的中小学阶段学生(包括职业高中、中专、技校学生)、少年儿童和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其他非从业城镇居民都可自愿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在市区中小学就读的农民工子女,可自愿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二、材料及流程:
新参保人员需携带以下相关材料:
1、参保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户口薄首页、本人页的原件和复印件
3、低保人员须提供民政部门核发的《秦皇岛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原件及复印件
4、重度残疾人员(限一、二级)须提供秦市残联部门核发的《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
5、外地户口的中小学阶段学生须提供本市学校出据的学生证或学校证明(盖章)
6、低保和重度残疾人员(限一、二级)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续保需提供身份证、医保卡、《低保证》或《残疾人证》原件到山海关人社局一楼大厅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窗口办理
★提示
城镇居民新参保人员需在每年10月8日至12月20日期间一次性足额缴纳下一年度医疗保险费,逾期不予办理。次年1月1日起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业务咨询电话:(0335)51377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