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职工可享“住院二次医保”
职工可享“住院二次医保”
从市总工会获悉,我市职工将可参与省总工会推出的“在职职工住院医疗综合互助保障活动”(下称“住院二次医保”)互助保障活动,参加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在职职工,只需缴费95元,就可在一年的保障期内因病住院时,享受基本医疗保险自付部分70%的“二次报销”。
省、市工会还将为我市职工提供约300万元的专项补贴,重点用于为外来劳务工、困难职工、劳模等购买“住院二次医保”,其中将为我市846名在职在档困难职工和近300名劳模每人赠送一份“住院二次医保”。 昨日,市总工会还向7位身患重病的职工发放10.8万元的职工医疗互助保障计划赔付金。
95元可享基本医保“二次报销”
广东省总工会继推出“广东省女职工安康互助保障计划”、“广东省职工医疗互助保障计划”之后,再次推出了“住院二次医保”互助保障活动。
相比前两项互助保障活动,该活动惠及面更广、保障力度也较大,参加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在职职工均可参加。职工只需缴费95元,就可以在一年的保障期内因病住院时,享受基本医疗保险自付部分70%的“二次报销”。患重大疾病住院时,还可以在基本医疗基金最高封顶线之后,报销自付部分医疗费的60%。
具体来说,“住院二次医保”保障期一年,保费95元,高危行业为100元。住院医疗互助金报销城镇职工医保统筹范围内个人自付的70%,一年申领两次;门诊特病互助金报销城镇职工医保统筹范围内个人自付部分的50%,一年申领累计一次;大额补助互助金报销医保大额医疗补助金报销范围内的个人自付部分的60%,最高不超过5000元,一年申领一次;大额救助互助金对当地开展二次补偿的,按二次补偿范围内个人自付的50%,最高不超过5万元,一年申领一次。以上四种互助金遇到转外就医的情况,领取比例相应下调10%。
另外,因意外事故、烫烧伤导致伤残的,按不同伤残程度,意外伤残最高领取2万元,住院意外伤残最高领取4万元,同一个互助保障期累计不超过最高限额。意外身故的最高领取4万元,住院意外身故最高领取8万元,一次性领取。
16~60周岁的在职职工均可参加
“住院二次医保”的参保条件为,凡身体健康,能够正常参加所在单位工作,属于广东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保障范围内16~60周岁的在职职工(含公费医疗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均可参加。保障范围包括因病住院治疗(含急症留观并收入住院治疗的)、门诊特定项目及门诊慢性病治疗、因意外事故、烫伤导致身故或残疾的。
参保资金按规定可从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职工个人交费等多渠道筹资,有条件的单位可全部出资,企业出资的,根据财税[2015]27号文件,参保费在工资总额5%标准内的部分可在税前扣除。
职工医疗互助保障活动是以团体的形式参加的,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单个、多个或全部保障项目参保,相关文件资料可登录深圳深圳市总工会网站查询:www.szzgh.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