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解济南医保缴费标准
详解济南医保缴费标准 医疗费用年度最高支付限额20万
近段时间,最受咱普通老百姓关注的新政,非济南居民医保新政不可了。根据济南市政府办公厅近日下发的《济南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自元旦起,济南市城镇居民医保与新农合将实现全面整合。同时,居民医保新政有关待遇标准也将于1月1日起正式施行。目前,度居民医保已从10月起开始保费征缴,征缴截止日期为12月31日。在此,本报将对此次济南居民医保新政为凤凰山社区居民做最贴近的解读,也顺便为需要参保的居民提个醒,可别忘了缴费哦。
筹资标准
缴费分三档
据介绍,此次医保新政济南市拟定了3档缴费标准。
一是“学生儿童档”80元,由于原参加城镇居民医保的学生儿童缴费标准为40元,参加新农合的为80元,整合后统一到新农合标准;
二是“成年居民一档”300元,相当于原参加城镇居民医保的成年居民缴费标准;
三是“成年居民二档”100元,相当于参加原新农合的成年居民缴费标准。
成年居民缴费档次由参保人在“成年居民一档”和“成年居民二档”中自愿选择,二档较一档报销比例约少10%。
医疗费用
年度最高支付限额20万
实施办法规定,参保人在一个医疗年度内发生的符合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规定的住院和门诊规定病种医疗费用(含个人按一定比例负担部分)实行起付标准和最高支付限额。起付标准以下和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医疗费用,由个人承担。
○住院起付标准。大学生住院的起付标准为:三级医疗机构700元、二级医疗机构400元、一级医疗机构(含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下同)、乡镇卫生院200元。
其他参保人住院的起付标准为:省(部)三级医疗机构1200元、其他三级医疗机构1000元、二级医疗机构700元、一级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400元。
一个医疗年度内,第二次住院的起付标准相应降低20%,从第三次住院起不再执行起付标准。
○门诊规定病种的起付标准为200元,在一个医疗年度内参保人只负担一次。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20万元。
据介绍,此次济南市门规病种由原来的7个增加到8个,新增加了精神病,包括:恶性肿瘤及白血病的治疗、肾功能衰竭的透析治疗、器官移植的抗排异治疗、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系统性红斑狼疮、帕金森氏病及综合征、精神病。
报销比例
到基层治疗个人负担少
○大学生住院报销比例。在三级医疗机构医疗的,由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60%,个人负担40%;在二级医疗机构医疗的,由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70%,个人负担30%;在一级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医疗的,由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80%,个人负担20%。
○少年儿童和按一档标准缴费的成年居民住院报销比例。在省(部)三级医疗机构医疗的,由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40%,个人负担60%;在其他三级医疗机构医疗的,由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55%,个人负担45%;在二级医疗机构医疗的,由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65%,个人负担35%;在一级医疗机构医疗的,由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80%,个人负担20%;在乡镇卫生院医疗的,由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90%,个人负担10%。
○按二档标准缴费的成年居民住院报销比例。在省(部)三级医疗机构医疗的,由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30%,个人负担70%;在其他三级医疗机构医疗的,由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45%,个人负担55%;在二级医疗机构医疗的,由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60%,个人负担40%;在一级医疗机构医疗的,由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80%,个人负担20%;在乡镇卫生院医疗的,由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90%,个人负担10%。
门诊统筹
最高限额内报销一半
济南市人社局工作人员介绍,新政策实施之后,参保人到普通门诊就医可以享受报销待遇,具体如下:
○最高支付限额300元。
在一个医疗年度内,参保人普通门诊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统筹基金支付费用(不包括个人负担)累计计算。大学生最高金额400元,其他参保居民最高为300元。
○起付标准每日20元。
大学生普通门诊统筹不设起付标准。其他参保居民发生的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内普通门诊医疗费用起付标准按日累计,每日负担一次,为20元;村卫生室不设起付标准。
○报销比例50%。
在一个医疗年度内,参保人发生的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内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在起付标准以上,大学生由统筹基金支付60%,个人负担40%;其他参保居民由统筹基金和个人按各50%比例负担。
●缴费须知
○缴费时间:9月1日至12月31日
○缴费标准:少年儿童,每人每年80元;成年居民的缴费标准分为两档:一档为每人每年300元,二档为每人每年100元。(二档较一档报销比例约少10%)
○关键地点:
1、建行缴费点:中国建设银行(师范路分理处),济泺路111号(缤纷五洲对面)
2、润丰合作社缴费点:润丰农村合作银行新城支行,标山南路29号
3、手续办理点:北园人力资源劳动保障服务中心,西泺河路18号
4、低保重残审核地点:凤凰山社区居委会
○注意事项
1、正常需缴费:正常需缴费的居民请于9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直接到建行或润丰合作社网点营业窗口出示姓名、身份证号码,提供现金缴费。(注:请缴费居民注意是缴费,而不是存钱)
2、断费续保:因为断缴费一年以上需要重新续保缴费居民,请于9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主页、索引页、参保人个人页),医保卡到北园人力资源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开具《缴费通知单》后到银行缴费完成缴费。(注:断保仅一年的可直接到银行缴纳次年医疗费用。)
3、新参保居民参保:第一次参保的居民,请于9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主页、索引页、参保人个人页),近期免冠一寸白底彩色照片二张(仅限白底照片),到北园人力资源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办理参保手续。
4、低保重残及五保、优抚对象类别:低保重残审核需要提供户口本、身份证、低保证或重度残疾证原件及复印件(精神残疾及智力残疾人员需要提供残疾证上所指定的监护人身份证复印件),送交到凤凰山社区居委会。
5、新生儿落户口应及时参保:新生儿落户后,监护人应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及时到北园人力资源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办理参保手续,以免错过参保缴费期。
参保缴费的新生儿,在今年9月1日到12月31日的缴费期内还需继续缴纳度居民医保费。也就是一年里需要缴纳两次医保费,第一次缴纳医保费是保障度的医保待遇,第二次缴费是保障度医保待遇。请新生儿家长特别注意,以免影响子女享受医保待遇。另外,一岁以内新生儿今年缴纳医保费用需再次到北园人力资源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开具《缴费通知单》后到银行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