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提高职工医保报销比例
3月25日从西安市人社局获悉,从4月1日起,西安将进一步提高门诊慢性病、易造成因病返贫现象的大病在城镇职工医保中的报销比例,17个慢性病门诊补助最高限额上调15%,CT、电子胃镜等检查报销比例提高近20%。西安市211.2万参保职工将从中受益。
17个慢性病门诊补助最高限额上调15%
在此次的调整中,西安提高了门诊慢性病补助的限额标准,将原有的17个慢性病病种补助最高限额标准整体上调了15%左右,统筹基金支付癌症晚期、白血病等疾病门诊治疗费用最高可享受5000元补助。
此次调整还降低了《药品目录》中乙类药品的自付比例,将住院治疗时使用乙类药品个人先行自付的比例由原来的10%下调为5%。具体乙类药品可参见药品目录类书籍。
CT、电子胃镜等检查报销比例提高近20%
据了解,此次西安在调整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待遇时,也将住院费用中特检特治和医用耗材及其相关手术的报销比例较前提高了近20%。
病人住院期间,特殊检查、特殊治疗以及医用耗材等治疗费用,将由原来的统筹基金支付70%、个人支付30%调整为将其直接纳入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住院医疗费用范围,其它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住院医疗费用合并计算,一并按照参保职工所住医院级别及医疗费用数额情况按相应规定予以报销。
特殊检查项目费用包括:住院期间施行CT、ECT、MRI、心脏彩色B超、经颅彩色多普勒血管检查(TCD)、电子胃镜、结肠镜、宫腔镜、动态心电图、高压氧舱、体外冲击波碎石、体外射频治疗前列腺肥大等特殊检查、特殊治疗项目的费用。
医用耗材项目费用包括:住院期间安装人工晶体等人工器官、血管支架、体内置放材料、心脏起搏器等《西安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标准目录库》内的器官及材料在限价范围内的费用及省、市物价部门规定的可单独收费的一次性医用材料的费用。其中,如果医用耗材超出限价范围的费用,由患者个人自付。
特殊治疗费用项目包括:住院期间施行人体器官、组织移植等手术的费用及心脏激光打孔、抗肿瘤细胞免疫疗法和快中子治疗等治疗的费用。
白内障手术不住院也可以用医保报销80%
为减少白内障患者排队等床位的现象,缓解群众“看病难”的问题,同时也可在一定程度上节约医疗支出。此次调整将门诊施行白内障日间手术纳入医保报销范围,不设起付标准。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医疗费用,由统筹基金支付80%,个人支付20%。
统筹基金支付门诊治疗慢性病补助最高限额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