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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物业投诉电话是多少,深圳怎么投诉物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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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深圳南山物业主管部门及投诉电话

1、深圳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南山区分局

地址:南山区沙河东路汇雅苑  

电话:0755-26754118

2、南山区政府主管部门投诉电话

南山街道办:26475211    

南山区建设局 物业咨询投诉 :26662527 

南山区物业办经管部:26667159、26542378

南山区物业办 综合部:26542379、26542208 

环保局: 26560940

公共(食品)卫生投诉: 26648321

人大办:26667264  

更多:http://www.szns.gov.cn/main/zxtsdh/2009041571275.shtml 

3、 深圳市物业管理协会网址及联系方式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莲花大厦6楼

电子邮箱:szwyxh@yeah.net

传真:0755-83219753

综合部电话:83219753

会员服务部电话:83617863

二、《深圳市物业管理投诉处理暂行办法》

第三条   深圳市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 (以下简称市局) 和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区局) 是受理及处理投诉的行政机构 。 市、区局应当设立投诉受理机构,配备专职或兼职工作人员 ,接受业主、业主委员会、物业使用人和物业管理企业的投诉。 

深圳市物业管理协会(以下简称协会)受市局的委托承担物业管理投诉的调查、协调等事务性工作。

第四条  物业管理投诉受理实行分级负责,先区局、后市局逐级受理 ,及时、就地依法解决问题的原则。

第五条  所有投诉由区局直接受理,市局原则上不受理越级投诉;对区局协调、处理不服的以及重大投诉由市局登记受理。 

第八条  投诉应提供的材料  

投诉人投诉时需提供文字材料或投诉人签字盖章的详细笔录,包括以下内容:  

(一)投诉人的姓名(名称)、住址、邮编、联系电话,联名投诉的需提供所有投诉人的签字和联系电话;  

(二)被投诉人的姓名(名称)、地址、邮编、联系电话;  

(三)投诉的主要事实和理由;  

(四)投诉的要求;  

(五)与投诉事实有关的证据和证明;  

(六)市、区局要求提供的其它资料。 

第十三条  投诉的办理程序  

(一)市、区局对登记受理的投诉应在 5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被投诉人 , 被投诉人应在收到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做出书面答复。 市、区局在收到答复后的20个工作日内进行现场调查, 根据查证的事实依照有关法规规章的规定,做出处理决定并在3个工作日内将处理决定书面通知投诉人和被投诉人。  

(二)被投诉人收到市、区局投诉受理的通知,在规定的期限内无正当理由又不答复的,视同认可投诉事实,市、区局应在答复日期满后的20个工作日内做出处理决定并在3个工作日内通知投诉人和被投诉人。  

(三)对情况复杂,涉及双方重大利益的投诉,市、区局可适当延长受理和作出处理决定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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